“你们要出门?”他注意到我和陈敏都拎着包。
“我们去喝酒,你有时间吗?一起来啊。就在学校旁边的酒吧。”陈敏很热情。
“他今晚有事。”我脱口而出,说完才看扈礼呈。
扈礼呈看着我,没有说话。他的眼神有点让我不懂。
但是他后退了一步,双臂交叉到胸前,是惬意,但是又保持距离的样子。
“那遗憾了。”陈敏说,“郑茸可是千杯不醉,跟她喝酒的机会可难得。”她一边说,一边拍我的背,差点没把我从台阶上拍下去。
“千杯不醉?”扈礼呈脸上重新带起微笑,再次将目光投向我。
大概……很久之前,在他面前,我是滴酒不沾的小白兔。
那时候我的确不喝酒。但是后来我就开始喝了,而且发现自己酒量还可以,喝啤酒从来没有醉过。
我移开了目光,大概是这点不自然让他又起了兴味,他转而对陈敏说,“今晚的工作我可以安排到明天。车就在路边——还有其他人么?”
“有,还有三个在校门口。哇,路边这辆跑车是你的?”
“对。”
我无端有些烦躁。眼下的境况,让我明白扈礼呈又一次进入我的私人生活领域。曾经我的生活里只有他,而现在我有关系很好的朋友,同学……
我压根不希望他触及到如今我的生活。
再一次,我想问他:
你什么时候离开?
而现实是,我们一行人到了酒吧,坐在老位置。
扈礼呈自然坐在我身边,他认识了我所有在场的朋友——这是我关系最近的几个人,陈敏不用说,师弟岳岭,还有在做博士后的,已经领证但没办婚礼的前辈夫妻俩——厉璐和厉潜,没错,他俩同个姓氏,缘分就是这么神奇。
我欣赏我的朋友们,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听说过扈礼呈的名字,但是他们跟他打过招呼后,就进入了普通自然的谈话状态。
怎么说,就算不关注金融圈,但是认识我的时候,他们也从不同人嘴里听过扈礼呈的名字了,可能不是什么好八卦消息。
只是……我还是不希望扈礼呈涉足我的生活圈子。
在他们口中,“超能喝”,“女生出战代表”,“冷笑话大王”的我,是扈礼呈从未见过的。而我也并不想在扈礼呈面前表现多少,我保持着我无趣索然的人设。
但对此,扈礼呈就淡淡说了句“是吗”,便没有深究。他眼里带着笑意,但是我觉得他内心大概是不屑的。
“郑茸好久没有带异性跟我们喝过酒了——你男朋友也太忙了吧。”厉璐举起杯子跟我碰杯。
“忙不好么?要不然我怎么可能现在坐在这里。”我不咸不淡地说,一口喝尽杯里的威士忌。
“悠着点。”扈礼呈按住我给自己加酒的手,带着些力量。
“不用,我可以喝倒这桌上所有人,包括你。”我眯了眯眼睛,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看到周围五颜六色的灯光。
我在与他欣赏的清纯女孩类型,背道而驰,越走越远。
“我相信,但是喝多对身体不好。”他依旧拿走了我手里的酒瓶。
这与我想象的不一样,我以为他会不管我了。
酒局继续,我索性放开了,我和我的朋友们大声笑,大声说着实验室里的事情。扈礼呈更多是听着,偶尔接话,带着风趣的意味打趣。
我注意到当我大笑时,他的目光更多地落在我脸上。他甚至将胳膊搭在我的椅背上,以一种十分享受并且惬意的姿态靠着椅背坐着。
我今天喝得不多,但是喝混了,洋酒,可乐,最后陈敏又点了一扎啤酒。
我从来没有试过一次性喝这么多种类的酒,让我最后胃里有点翻腾。
我依旧觉得自己没醉,但是我可能大概估计是往桌子上趴了一小会儿——我的确没醉,只是歌声太吵闹,我需要冷静一些而已。
冰凉的桌面让我炽热的面庞好受了一点。
“你说过你不会喝醉的。”我感觉到最后有人拉我起来。是扈礼呈,他刚刚出去打电话很久,大概还在处理工作事宜,并且结了账。
朋友们纷纷向他道谢,并且眼睛闪光地诚挚邀请下次酒局他再次参加。
“以后每次喝酒,我们都会热烈欢迎你来。”厉潜说。大家都哈哈大笑着。
“低调,各位,低调。打劫也要注意素质。”励璐示意大家安静,又朝扈礼呈挤挤眼睛,“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把你拉进我们的酒友群。”
大家又哄然笑开。厉潜搂住妻子,刮了刮她的鼻子。
我们出了门,门外的夜风让我清醒了一些。我靠着电线杆站着,风吹散我的长发。
厉氏夫妻俩拒绝了扈礼呈送他们回家的好意,表示今天不好再占便宜,他们走路回家,正好散散酒气。
“我送你们回学校。”扈礼呈对剩下的人说,又伸手撩开我额前被风吹起的发丝,“还好吗?”
“稍等一下吧,我去对面药店买点解酒药。”陈敏说。
“不用,我家有,今晚我带她回去。她如果吐了或者有什么其他问题,我想你搞不定她。”扈礼呈说,语气里竟然有丝温柔。
我抬了抬眼睛,老实说目前我的大脑很混沌,我没有办法解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就好像一群汉字,飘过眼前,但是就这么飘过去了。
但是我听到岳岭低声说,“他真的只是郑师姐的哥哥么?”
陈敏立刻一胳膊肘拐到他肚子,他痛得嗷了一声。
后来发生什么事,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只是感觉到有人动作轻柔地抱我出车。
我迷迷糊糊睁眼,看到了乌云后一闪而过的月亮。
宿醉
第二天,我一觉睡到了早上十点。
头痛欲裂。
睁眼才发现这压根不是我宿舍,这是扈礼呈家的客房,而且我从来没有这么难闻过,浑身酒味。
床边放着一套衣服——还带着标签。拎起来一看,果然是扈礼呈的审美,一条宽松的,白色亚麻连衣裙。
我揉揉眼睛,起床差点被地毯绊了一跤。
很快门外传来脚步声和敲门声,“醒了?”
“嗯嗯。”我含糊着。
“浴室里东西都齐全,洗漱好出来吃饭。”他叮嘱一声又离去,没有开门。
我抱着衣服冲进客房洗手间——我真的太难闻了,还穿着昨晚的衣服,头发也乱糟糟,黑眼圈极其严重。
洗漱好,我在浴室磨蹭了很久,久到我觉得再不出去的话,他肯定又回来敲门,才慢吞吞进客厅。
我的头发还有点湿润,披在衣服上显得有点凌乱,但我没在客厅看到他,我在餐桌前坐下来,面前是热好的番茄意面和牛奶。
“不是说千杯不醉么?”书房门开,他站在门口,声音平静,但带着揶揄。
“……”我用叉子卷着意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看到他我的确一瞬间忘了说什么。
我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他——头发微微凌乱,穿着非常宽松的居家服,露出锁骨,领口开得深,而且他竟然穿着一双人字拖,显得过于随意了些。
遥想几年前,他在家都穿的工工整整,仿佛下一刻就要上颁奖台——反正只要我来他家,他都是这副模样,而不是现在这样透着懒散和自在。现在回想起来,这也说明他从来没有在我面前真正放松过,我以为的关系好真的只是我以为。
他也拉开餐桌椅子坐下来,我看到他眼下也有黑眼圈。
“你昨晚几点睡的?”
“两点。”他摊开一份资料。
“你也熬夜啊。”我说。
但是他抬眼从资料上方看我,眼神告诉我,显然他的熬夜跟我有关。
“……昨晚怎么了?”
“你最好不记得。”他说,顿了顿,“你怎么洗完头是这个样子。”
我从桌面的反光看到了自己模糊的形象,有点炸毛。我头发有点毛躁,且自然卷,洗完就会慢慢蓬松起来。所以我一向扎马尾。曾经也做过造型,但是忙,压根没时间打理。以前认识他的那段时间,我是还对打扮很有新鲜感,去理发店做的直发。那时候,我也很注重在他面前的形象呢。
“那没办法,碍着你眼了不好意思。”我说。不知道为何一开口就是这对线语气。不过的确我已经破罐子破摔,懒得讲究形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