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在学文艺学+番外(34)

作者:如有所备 阅读记录 TXT下载

但直到我回寝室找了半天车钥匙、眼瞅就快到约好的时间之时, 我才反应过来了三件事:

第一,自从我上次出车祸,我把车往路边随手一停之后,我那血迹斑斑的车就一直停在那个路口风吹日晒——我把它给忘了!

第二, 我找不到我车钥匙了。

第三……

还差十分钟六点的时候,鹿子终于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后退了一大步,惊恐道:“我擦!我们寝室是过台风了吗?”

“你终于回来了,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我坐在垃圾哦不衣服堆上,抬起一只疲惫的眼皮。

“我手机没电了啊……不是,你,”鹿子揉了揉眼睛,手指都在颤抖,“你到底在找什么啊?我的天啊!”

“我在找我车钥匙。我记不得我放哪儿了。”

“你不是把车钥匙给我了吗?!”

“我这不才想起来吗!”我恼羞成怒地说。

这就是我反应过来的第三件事了!我都把寝室翻了个底掉之后,才顿悟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三天前就把钥匙借给鹿子了!

我要是找得到就有鬼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还在和论文奋战,每天活得不知今夕是何夕地,昏天黑地之中突然收到鹿子的微信,她问我钥匙放哪儿了说要拿去用,我连脑子都没过就把位置报给她了。现在看来,这不光是脑子都没过的问题了,这是脑子没了!被吃了!被消化了!

我垂头丧气地把衣服往衣柜里捞,边说:“说起来,你借我车钥匙干什么呀?”

“这个……”

“你帮我去取车了吗?”我好不容易把衣服放进去了,草草收了下包,把手机等必需用品都放进去之后,就准备下楼,“如果取了的话那就太好了,我回头请你吃饭。今天我要带樊殊去吃好吃的。”

鹿子干笑:“我没取啊。”

“那你借去是做什么?”我奇怪地看着她,“光拿钥匙也没用啊。对了,差点忘了。”我走到她后面,拿起我放在窗台上的相机包。

鹿子说:“怎么说呢,我虽然没有取,但是有人帮你取了。”

我越来越听不懂她的话了。

鹿子正打算说什么,忽然楼下有喇叭声传来。鹿子探头看了一眼,如释重负地说:“行了,我也不用解释了,因为那个帮你取的人来接你了。”

恰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我拿出来,樊殊纯黑色的头像在这个晚霞纷飞的时刻很耀眼:“师妹下来,我在楼下了。 ”

我拿着包下楼了。路过一楼生活室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只见在这个平常到不能再平常的时间点,生活室中一反常态地聚集了一大堆人,并且不是吃外卖或者做作业,而是像小笋子要出土一样“红杏枝头春意闹”,全聚在窗子那里张望,兼及交头接耳:

“我们学校什么时候有这么帅的人了……”

“这不是樊殊吗?”有人给旁边的女生科普,“文学院学文艺学的,挺有名的,之前评校草的时候就上过榜,你不知道?”

“我知道啊!但他不长今天这样啊!”

“别嘴炮了!你拍了没有啊!”

“拍了拍了,我手机都没内存了…靠!他到底在等谁啊!气死我了!”

???

我满脑袋黑人问号地刷卡开门。

一道金光登时以至少十万伏的态势闪瞎了我的钛合金眼。

好…好帅!

我素来是知道樊殊的好看的。哪怕他万年只会白衬衫搭一切,从来没有打扮过,但只要是站在那里,就可以清清爽爽地吊打方圆至少一公里的颜值。

但我不知道他打扮之后居然会这么好看。

穿着一身黑风衣的樊殊一手抱着摩托车头盔,一手扶着黑色的电动摩托。肃杀感如落叶一般扫过心腔,而比平时更加凌冽的剑眉,在路灯昏黄的照耀下,简直俊美到不可方物了。

他见我出来,微微颔首,伸出手。

他说:“师妹,过来。”

我说:“你化妆了?”

“没有!”

话音刚落,手机铃声就响了。我愣愣地点击接听,并且手抽地碰到了外放。只听得狗师兄的声音以高强混响的态势汹涌而来:“师妹!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不要告诉别人尤其是樊殊!樊殊化妆了!!!他去找赵二哥画眉毛了!!!!!我的天啊,这是什么绝美爱情啊摔!”

赵二哥,文院有名的精致男孩,化妆技术鬼斧神工,据说他有一百多把专业的化妆刷,连起来可以把脸给画秃。

我默默地关了手机。

樊殊的脸色在路灯下飞速地变换,最后他猛地栽下头:“走吧,你指路。”

“……”

我不知道樊殊什么时候学会骑车的,但很明显,他现在的技术已经勉强可以和四年老司机的我持平了。

在后排坐着,我小心地扶着坐垫,感受着不一样的座位触感。这似乎是我的小电驴,又似乎不是,因为我觉得皮子明显没有那么年久失修了。不光如此,车把、早就不灵敏的马达、方向转盘,在上次冲撞中严重扭曲的承重杆……所有的都被更新了,所有的隐患都被解决了。

“找鹿萌拿了你的钥匙,问了她一下你停车的地址,”樊殊在前面解释道,他的声音在风中显得断断续续,“算你走运,停了一个多星期不光没丢,还在持续的阴雨天气中没有锈死,还能修。希望你下次能够及时想起自己的车,我希望这不会是一种奢望。”

原来他这几天消失,是去修车了。

我抽了抽鼻子,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在蔓延:“那……那我自己本来会去取。”我嘴硬道。

“你是会取,你只是会等到要用的时候才想起。指路吧。你说的到底是哪家?”

“……右转。”

上车的时候,樊殊把摩托车头盔给了我。过了一个红绿灯的时候,我把头盔摘下来,递给他。

樊殊头也不回:“不要。”

我直接给他套到了头上:“怕你冻晕了翻车。”

“那你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樊殊想了想说。

我从善如流。

红灯很快就过了,进入了黄灯。樊殊准备出发,而我也握紧了身下的车座,知道他马上要加速了。这个姿势不太好保持平衡,所以一定要小心。

正在我和车作斗争的时候,冰冷的手掌握住了我的手。

我愣愣地看着樊殊牵过我的手,让它们搭上他的腰间:“安全最重要。”樊殊说完后,绿灯正好被切换过来,车像是箭一样稳稳地弹了出去。

上次的时候,他还不会骑车呢。

我心里乱七八糟的感觉越来越多了。

我们很快驶到了目的地。樊殊把车停到了巷子口,锁好车之后,和我一起走进了店面。他摘下摩托车头盔,露出了被冻得通红的脸颊:“就是这里吗?”

“是呀,可好吃了。”回到了熟悉的环境,我定了定神,赶快招呼老板道,“老板娘,一份涮羊肉,肉要最好的!”

“哟,小册来了,”围裙上绣着水仙花的老板娘从后厨走了出来,擦擦手,笑眯眯地说,“没问题!”

“你们很熟,”等涮锅里的水加热的时候,樊殊给我说,用的陈述句,“我看店里这么多人,她只在招呼你。”

“还行,因为我老带客人来嘛。”我一边给樊殊打调料,一边拼命地客串安利工作人员,“来来来,你尝尝这个肉,巨好吃!真的巨好吃!”我把一块肉夹到他碗里。

“作为一个学文学的,你的形容词库还可以再多一点。”

“尝尝嘛,尝尝。”

樊殊夹起那块肉,放到了嘴里。我期待地看着他:“怎么样,好不好吃!”

樊殊点点头,又夹了一块。

看到他吃的停不下来,我也很开心。其实请客吃饭最怕的倒不是花钱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客人对这个根本就不感兴趣。那种感觉还是挺失望又挺不好意思的,因为自己耽误了别人的时间和味觉。

我美美地也开始吃,不时还会和他抢肉。樊殊倒也不让着我,和我一起抢的眉飞色舞,他果然真的很喜欢吃涮羊肉,这顿饭真是请得太值了。

因为以前他吃饭的样子,总让我怀疑他是喝露水长大的。

在太宰治的《斜阳》里,有一段非常经典的描写,说主角的妈妈作为一个老牌落魄贵族,使用汤匙时手指的动作就像是翻飞的蝴蝶一样。樊殊吃饭的感觉和这个就差不多,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也能看得出,主人拥有着非常优雅的用餐礼仪。

上一篇:她的裙尾下一篇:我的智商它穿越了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主页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