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在学文艺学+番外(33)

作者:如有所备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我紧赶慢赶,总算是在交稿截止日前两天写出了个大概。还剩一点尾巴,本来想一鼓作气弄完,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图书馆闭馆音乐响了。

我无可奈何地来到暂存区,登记之后,把资料放到那里,准备明天早点来写完。

六楼的暂存区就在进出口的旁边。我抱着电脑走到一半,突然想起充电线落在图书馆了,赶快冲回去找。

还好充电线在。

拿到充电线,我心满意足地离开。此时悠长的闭馆铃声还在响第二遍,还有很多学生没走干净。

路过暂存区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熟人正对着暂存区的书探头探脑张望着:“小沙?”我好奇地绕到她旁边,也跟着她一起探头探脑,“你在看什么?”

“啊!”

小沙一声尖叫,猛地回过头:“你怎么不喊人!吓死我了!”她一脸像是见了鬼的表情。

“我……我喊了啊QAQ”

小沙以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姿势挡了暂存区的桌子好一会儿,忽然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走吧走吧,我请你去吃金拱门。”

我默默地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确定时针和分针的指向都是左上方:“这个点,你确定?”

小沙不由分说地把我往前推:“啊呀走吧,别磨叽了,人图书馆都在赶人了。”

“不是,为什么要请我啊?”

“因为想请!”

……

……

在意外得到了一顿金拱门特供套餐之后,我边打着饱嗝边想,她一定是很羞愧,羞愧于之前刺探我情报的行为,所以要用美食贿赂我。

唉,何必呢?我早都忘了。

我林某人向来大肚,不仅能容饭,还能容人,双位一体。

太晚吃宵夜的结果就是不消化,以至于第二天早上都过了好久,我还胃里翻江倒海地,连带着论文收尾工作都慢了几拍。

不过好在,终于还是做完了。

最后检查了一遍,确定没有各种错误之后,我把论文发送到了指定的邮箱,心满意足地关上了电脑。

我迫不及待地想找人分享一下这份神功练成的喜悦,于是我向几个狗人群发了一下信息,收获到了如下回复:

鹿子:你写完了?那快回来做值日吧,宿舍的地都快长草了。

狗师兄:恭喜你,你在勇争三等奖的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鹤师兄:我五天前就写完了。

小沙:你总算写完了!你再不写完我就要完了!

为什么我不写完她就要完了?我百思不得其解地挠挠头,看到了樊殊发过来的回复:“恭喜。晚上出去吃点东西庆祝一下?”

在收获到如此多客观陈述事实的无情回复之后,樊殊毫无情趣的表述看上去非常诱人。

我啪啪敲道:“好呀,我请你吃好吃的!”

樊殊秒回:“没有要女生请客的说法。你想吃什么?”

“说了我请啊,是我论文写完了又不是你论文写完了。”我觉得有点好笑,“晚上六点,你可以吗?我带你去吃,我给你说可好吃了,你个外国人肯定不知道帝都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你能吃辣吧?对了你现在在哪儿呢?我都好几天没见到你了。”

“……晚上见。”

樊老师消失了,任凭风吹雨打也不回复。

这樊殊怎么神出鬼没的?我摸摸头,收拾东西,打算回去,却又觉得少了点什么。想了想,我拿了张便利贴,走回到了那排熟悉的书柜前,轻车熟路地拿出了命运的起点——《玉娇梨》。

当初就是在这本书里和天使见面的。现在论文写完了,也该写个纸条给天使说谢谢——虽然不知道TA能不能看到。

我拿出笔,在便利贴上刷刷写:谢谢小天使!你帮助我太多了^_^加油吧,你前途不可限量。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人了!

想了想,又在“天赋”后面拉了个钝角,补上两个字“之一”。

咬着笔想了想,确实也不知道再写什么了,便打开《玉娇梨》的第一页,等便利贴上的墨彻底干了之后,在那行毛笔行楷的旁边端端正正地贴上去。

唉,我这手烂字啊。

写完之后,我还不满足。想到刚刚补的“之一”,我突发奇想,打开我们图书馆的网站,搜了一下“理智与情感”。

上次我拖樊殊出去的时候,他拿着的就是《理智与情感》,前几天在图书馆的时候,他也老看这个。说不定他也在书里留下了什么想法呢?这样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他和天使,谁在“之一”的前面了。

外国小说区,各种各样的大部头鳞次栉比,《理智与情感》这种经典著作版本也不少,一时间确实不好找。还好我还记得书的封面,花了五分钟,总算是捡出了樊殊的那本。

打开一看,我失望了。

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嘛!

干干净净,不仅没有那种没素质人常干的直接在书上写字的情况,也没有便利贴小纸条,除了有点自然旧,连个页边弯折都没有。

不过这倒也确实是樊殊的风格。

我翻了翻书,见确实什么都没有,就决定把书原处放回去。

一张纸条飘落到了地上。

在图书馆查书专用的电脑旁边,会有一些小纸条被提供,那是图书馆准备的,用于学生查书后记书号,算是隐形福利。当然,为了省钱,更多也是没必要,图书馆的特供小纸条一般都裁得非常小,纸张也很薄,如果夹在书里的话,很容易就会因为存在感太低被忽略了。

我捡起小纸条。

确实是樊殊的字体,一笔一划,像是刚学写字的小孩子,不过他写得很认真。

《理智与情感》是简·奥斯汀的小说,和《傲慢与偏见》齐名,但流传度稍微低一些。在《理智与情感》中,理智自制的布兰特上校喜欢上了热情活泼的玛丽安娜,但玛丽安娜却一直喜欢维洛比,并且一直对布兰特上校抱有偏见。她觉得布兰特上校比她大太多了,性格又很无趣,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布兰特上校。当然,这篇小说是一部HE小说,所以到了最后,玛丽安娜发现了维洛比是个渣人,最终放弃了维洛比,并爱上了上校,和上校幸福地结婚了。

可是樊殊写的却是:一厢情愿的小说。爱情是先来后到的游戏,布兰特上校怎么可能比得过回忆。

我又想起了那天在会议室,当所有人都在热火朝天地讨论要在仇金主那里挣多少钱的时候,樊殊坐在最后一排郁郁寡欢的样子。

我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我很讨厌鹤师兄,虽然我知道他什么都没有做错,但我还是会忍不住埋怨,他为什么从来都不给樊殊一个好脸色看呢?

他是真的很喜欢鹤师兄吧。

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樊殊也有点刺眼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是鱼刺卡在了喉咙里,明明已经被醋冲下去了,可是划在喉壁上的伤口却还一直停留在那里。

看着那张纸条,鬼使神差地,我在后面也补了一句:布兰特上校当然比得过回忆,因为爱情从来都不是先来后到。爱情是命中注定。

写完之后,看了半天,怎么看怎么别扭。心里一阵烦躁,我把纸条夹回书里,草草放回了书架。

回寝室去!烦!

作者有话要说:回家了,家里太好玩了,忍不住吃喝玩乐了一天

樊老师应该快表白了,嗯,按照大纲是这样的

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表白。

话说回来,我男二去哪儿了???

☆、樊殊化妆了?

帝都, 出了名的胡同多。就算是随着城市的无数次开发,胡同不断消亡,也总有一些漏网之鱼,等着好事者的探查。

我们学校附近有一条胡同叫冰窖胡同, 一到冬天, 光是名字都能给你带来十万点冰冻暴击。在这条胡同再拐三个弯的最深处, 有一家老字号涮羊肉,是全帝都最正宗的, 还是我有一次给学生补课,被土著学生推荐的。因为味道太好了, 后来每次请朋友吃饭, 我都会请他们去这里搓一顿,比如鹿子、狗师兄啊,大家都对这里赞不绝口。

樊殊嘛, 半个外国人, 一看就不能吃辣椒, 来这里最合适了。

冰窖胡同倒远不近, 没有直达的公交车,的士又因为是旧式胡同路窄难行,基本开不进去。要说直接走过去吧, 这个天还真的挺冷的,所以我准备祭出我的坐骑,让宝驴带我和樊殊自由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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