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渡有时候会自欺欺人地想,结婚也不是好事情。他活了小半辈子,没见过几桩幸福的婚姻,没见过几户和乐的家庭。
也许有爱情,有水到渠成的婚姻,有一地鸡毛的吵闹晚年,不过这应该都和他没什么关系。
他一起床就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落枕,扭着脖子作老年护颈操,扭到镜子前,程思渡看到自己那张苍白似幽灵的脸,有些不敢置信地凑近,细细地数出眼角几条皱纹,深吸一口气,跑到妹妹卧室顺了瓶抗老去皱的精华。
思盈倚着门框说,都被你用光了。
程思渡讨商量似的,给你买新的,行不行?
思盈这才快快乐乐下楼吃早餐。
今天周末,思盈学校不上课,跟同系的男朋友约了看电影。思渡很紧张,有些啰嗦地问:“去看电影对吧,我给你们买电影票吧?之后要一起吃个饭吗?餐厅我来订?晚上......晚上几点钟回来,哥哥去接你。”
思盈甩着她的金发,对着玄关镜子补口红,小嘴鹦鹉似的啵啵啵,“不用了。”
思渡又问:“妈知道吗?你跟她说过了吗?”
“她一大早就去搓麻将了,管我这么多啊。”思盈转过脸,露出精心修饰过的二十岁娇艳女孩儿的脸蛋,“哥,你能别管我了吗?有这闲心,操心操心自己不好啊?三十岁了都!”
程思渡彻底闭嘴,无奈地摊手,把妹妹送走。
等到了医院打卡,程思渡跑到楼下咖啡店买了份冰拿铁,又坐电梯回办公室。他在一家市立三甲医院骨科做医生。当时选中这家医院,是因为这家医院离家里只有五分钟的地铁。他不想开车。
“程医生早上好呀。”护士路过跟他打招呼。
“你好。”程思渡笑笑。
护士走远了。程思渡拐进办公室,进了相连的休息室披上白大褂。然后等机器叫号。
“056号——谭轻。”
程思渡僵住了,怀疑自己听错,愣了一下,用僵直的手指又按了一下叫号铃,叫号机里传来冰冷的机械女声“056号——谭轻”。
“抱歉。”男人站在门口,“刚才......”
没有下文。
程思渡装作无事发生,甚至没有抬头看他,只是对着虚无的空气伸出手,声音淡淡地说:“病历卡。”
病历卡塞到他手里。
程思渡最后不得不看向谭轻。
谭轻和七年前大不一样。
谭轻旁边还陪着个搀扶的男人,喊他老板,似乎是助理。
他挥手让他站在一旁,自己撑着桌沿,慢慢地坐在椅子上。坐定后,自然而然地把领带末端塞进了衬衫襟扣里,又自然而然地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把手搭在了桌子上。
程思渡一时误会了,视线从他的伯爵表上一闪而过,又落在挽起一半的袖子下那截线条漂亮的小臂,公事公办地问:“是手吗?”
谭轻说:“医生,是我的腿。”
程思渡“哦”了一声,点开电子病历卡开始打字,边对谭轻说:“先去拍个片。六楼西侧尽头最后一间。”
助理立刻跑去排队。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谭轻那条腿架在矮凳上,锃亮的皮鞋鞋尖滑过程思渡的白大褂下摆。
程思渡的喉结滚了滚,正要伸手按铃请下一个病患进来,耳边乍然响起谭轻的声音,“程医生,用不着那么迫不及待。”
程思渡深吸一口气。他从小心肺较弱,这一下,心口连着太阳穴都突突直跳,不得安宁。
还是那一句,医者不自医。
谭轻看着他,语气挺温和,“你做了医生?不过也是意料之中。”他又继续说,“我这两年脊椎很差,痛得厉害,贴膏药也没用。”
程思渡终究没忍住,“你现在在做什么?”
“软件。”谭轻说,“在it行业混饭吃。”
程思渡“哦”了医生,半晌,又做梦似的,“是我没想到的。”
谭轻笑容更放松了一些。
程思渡看了他一眼,看到他的头发打了哑光摩丝,柔软蓬松又有型。只是一小撮额发垂在额前,他险些控制不住自己伸手去拨弄。
有些坏习惯还没有从他的肢体记忆里剥除。
对谭轻的爱也一样。
拍完片,打完石膏,程思渡在谭轻临出门之前,突然喊住他:“等一下。”
他伏在办公桌旁,翻箱倒柜找便签,最后从桌上的医院用纸上撕了一张下来,飞快地写下一串数字,递到谭轻面前,愣了一下,又直接塞到谭轻的裤袋里,轻声说:“留个电话吧......脊椎疼的话......”
“谢谢。”谭轻截断他的话,很温和地笑了一下。
程思渡在之前那段不见天日的热恋时期,也从没见过谭轻这样的笑。
在程思渡因为他的笑失魂落魄的时候,谭轻轻声说:“思渡,下次请你吃饭。”
程思渡摇了摇头。
谭轻坐到车上的时候,驾驶座的助理说:“老板,你跟那医生认识啊?”
“有点旧交。”谭轻闭上眼睛。
“嘿,刚刚那个医生,白大褂底下好像没穿衣服。”助理嘴碎,“两条腿好细,一根毛都没有,跟个女人似的。”
谭轻只是说,“开你的车。”
第3章
谭轻没想到,他之后常常能见到程思渡。
每天早上起早工的时候,谭轻总能看到被吵醒的程思渡和他妹妹——程思渡抱着他妹妹在水洼边看学游泳的小鸭子。
“走嘞!”工友拍他肩膀。
“来了。”谭轻戴上安全帽。
程思渡远远听见他的声音,举目四望,但是好像没看到他,木呆呆地愣了一会儿,又被妹妹牵着去捉小鸭子。
谭轻今天还是没赶上饭点。
砌了一上午的墙,因为不如老工人熟练,他留下来多干了一会儿,勉强追平了进度。等他提着塑胶桶和三角铲走进饭堂的时候,灶上果然没有热乎饭了。
谭轻在水龙头下洗了把脸,想了想,顺便把头发也冲了一遍。
“诶,你才回来啊?”谭轻听到人声,关了水龙头,迷瞪着眼睛往回看,果然是程思渡。
程思渡穿着件白T恤和黑色运动短裤,轻薄衣料下露出的手脚都白而细小。总之,谭轻看他,有点像看发育不良的姑娘,或者来不及长大的娇孩子。
程思渡找了条毛巾给他,又去里间灶台下鼓捣了一会儿,端出来一碗红烧仔排。酥红软烂的仔排,油汪汪,应该是苏南烧法,加了腐乳白糖,闻着很勾人。
谭轻已经好几天没吃肉了,没控制住自己的眼睛,恶狗见食似的,死死盯着那碗肉。
“喏。”程思渡把那碗红烧仔排放到桌子上,“吃吧。”
谭轻倒没傻,低声问:“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吧?”
程思渡笑起来,有点嗤笑的意思,“怎么可能?我们楼上今天吃肉,我难受,吃不了,偷偷藏起来的。”
谭轻坐在桌旁,短短的青黑发茬经水冲过一遍,直愣愣地顶起来,眉眼沾了水,没平常那么寡淡,黑黝黝的,尤其是浓密的眉毛,一笔一笔描出来似的,微微挑起来,像个顽劣少年。
他道声谢,盛饭吃肉,程思渡又给他拿了包榨菜丝下饭。他一口气吃了两碗米饭。
程思渡坐在对面,用个挺细巧的搪瓷杯子喝水,里面加了点去火的金银花。
他不由自主地打量起谭轻。
谭轻毕竟年轻,和那群年过三十的工人不一样,他穿一件黑色的工装背心,露出肌肉线条非常流畅漂亮的手臂,夹菜端碗的时候,大臂上的肌肉隆起,很青涩地壮美着,容易让人想起初夏田垄里疯狂抽长的青麦苗。
程思渡有点没话找话,“诶,你养过鸭子吗?我妹妹最近特想养鸭子,还特意准备了个小花盆,现在正求我爸去要鸭子。”
谭轻嘴唇上有点油润,“鸭子不养在河里,会瘦死。”
程思渡有点吓了一跳,似乎被“死”这个字眼骇到,讷讷地“哦”了一声,“那不让她养了。”
“嗯。”
下午下暴雨,工人难得不用下工地,全聚在棚屋里。外头风雨飘摇,屋里一盏十瓦的惨淡灯泡,晃啊晃,罩着打牌的无聊男人们。
谭轻没去打牌,躺在最角落的床上看书。
“谭轻,你看什么黄书呢?”邻床的工友上床,猛地夺过谭轻手里的书。
他定睛一看,不是黄书,没有大姑娘和圆乳房,干巴巴的铅字,一个一个,有汉字,有英文,还有些数字,总之对他来说几乎等于无字天书。他讪讪道:“谭轻,这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