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些老鼠般的小东西似乎比他们还要害怕,毫无章法地乱跑一气,最后无一幸免地成了刀下鬼,有的被砍了脑袋,有的被拦腰斩断,四分五裂的身躯很快在地上化成了一滩绿水。
待众人平静下来之后,匪首喘着大气命令道“再搜一遍”
众人又里里外外地搜。
它躲在墙缝里,使劲把身子往里挤,但始终会露出手脚。
有阴影罩下来,一个人停在它面前。
它哆嗦着看他蹲下来,黑巾上的双眼微微眯了一下。
他看见自己了,手里的刀闪闪发亮。
死就死吧,反正大家都死了,反正也回不去老家,它闭上了眼。
“阿水发现什么了没有”有同伴在后头喊他。
他起身“没有。老鼠都没看到一只。”
它愕然。
仅仅一个夜晚罢了,自由来得太莫名其妙。
它目睹着匪徒们跨过那个人的尸体,带着他们能找到的一切财物离开了寿材铺。它在那个人的尸体前呆到天亮,又到天黑,直到外头传来杂乱的脚步与喊叫声时,它才从门缝里钻出去,永远离开了被囚禁的岁月。
它没有恨过老太监,小太监也是,只是,有一点点可怜他们。
寿材铺老板被杀以及相邻几间商铺被劫的消息很快传遍了附近的街巷,官府的人在现场潦草进出了几次,案件便停滞在了“待查”状态,封条贴在寿材铺的大门上,一直贴到褪色也没人来揭下。
人们很快就忘记了那个曾当过太监的老人,他的存在就跟他卖出去的棺材一样死气沉沉,不讨人喜欢,没有任何被缅怀的价值。
这座城的夏天比冬天好受些,冬天的风像不留情的刀。
寻常的小街上,蛐蛐儿在温热的夜风里断断续续地叫喊,偶尔有几个路人摇着扇子说着闲话走向远处,空气里有桂花的味道。
一只幼小的黑猫沿着墙根慢悠悠地走,一直走过一座石桥,一排垂柳,最后停在了河岸的转角处。
不易引人察觉的角落里,一男一女在说话,女人把头埋在男人的肩膀上。
“等我三年,我风风光光来娶你。”
“陈白水,这是你说的,你要做到。”
月亮从云层里透出半个脸,很快又识趣地躲了回去。
黑猫停在离他们不远的柳树下,静静地看着那男人的眼睛。
很快,女人依依不舍地离开,男人站在原地,直到看不见她的背影也闻不到她身上的淡香,还是舍不得离开。
他一屁股坐到地上,顺手拾起一块石子扔进河水里,眉头绞在一起,谁都解不开。
黑猫走过去,与他并排坐下。
他发现了这个不期而至的小东西,眉头稍微松开了些,说“我这里没有鱼,也没有老鼠,你坐在我旁边也没有好处。”
黑猫扭头看了看他,说“原来你叫陈白水啊。”
他差点滚到河里去。
“你”他狼狈地站起来,指着黑猫,“猫猫怎么会说话”说罢又狠狠地朝自己脑袋敲了几下,“一定是之前喝的酒有问题”
“我认得你的眼睛。”黑猫又说,旋即“扑通”一下倒在地上,一个绿色的小东西从黑猫的身体里走了出来,依然以头朝下的姿势。
他愕然地捂住了嘴,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是是你”
“两年了吧。”它停在离他一步之外的地方,眨巴着小眼睛,“想不到还能遇见。”
“你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他退后几步。
“我叫非非,是妖怪。”它的声音很细小,像听不出性别的小孩子。
他竭力让自己镇定,不太相信地问“你你真是妖怪”
“我是。”
他沉默许久,突然笑出来“如果你是妖怪,怎会被关在笼子里不得脱身,又怎会任人屠宰无力反抗妖怪不是能呼风唤雨、杀人于无形的吗”
它想了想,反问“那你是人类么”
“我当然是人。”
“如果你是人,怎会谋财害命,怎会连心爱的人都娶不到人类不是自诩万物之灵、可主宰世间的吗”
他被噎住,居然找不到话来反驳这个一脚就能踩死的小绿怪物。
片刻之后,他突然笑起来,摇头道“早知今日,当初就不放你生路了。不曾想你看起来胆小如鼠,嘴皮子却比刀剑厉害。”
“所以世上有你这样身不由己的人类,自然就有我这种不能呼风唤雨的妖怪。”它认真道,“天地之大,你我既能重逢,不如你受我一拜吧,我把你放我生路的人情还你。”
“别,一个头朝下的家伙要怎么拜我”他冲它摆摆手,“就当我当初根本没有看见你,你也不欠我人情。走吧,我不习惯跟妖怪在一起。”
第十章 非非(4)
它想了想,转身走回了黑猫的躯体里,眨眼间,黑猫甩了甩脑袋,重新站了起来。
“你附身在这只猫上”他问。
“重得自由的第三天,我在路边遇到了这只刚刚死去的幼猫。既然从此要流浪市井,以本相示人始终不便,总不好天天头朝下在你们眼前跳来跳去吧。”它解释道。
“为何你非要头朝下”他忍不住问道,“转过来不行吗”
“因为我是一只非非,所以我只能头朝下。”它认真道,“从出生那天起,我们就用这种颠倒的方式生活着。”
“谁把你们生出来的”他更好奇了,“你们也有爹娘”
“我们从颠倒界的泥土里生出来。”它如是道。
他越听越糊涂“颠倒界那是什么地方”
“我的家。”它垂下头,“能离开但回不去的地方。”
他皱了皱眉,又抬头看了看隐约的月色,说“我要走了,不管你是什么,后会无期。”
“陈白水”它叫住要离开的他。
他站住,回头“我都说了不用你感谢我。”
“我认识的人都死了,现在除了你我谁都不认识,我能跟你一起走么”它认真地问。
他一愣,说“我没有多余的银子买鱼给你吃。”
“我不是猫,我不需要吃饭。”
“那你会抓老鼠么”
“不会。”
“那我凭什么让你跟着”
“我我长得比较可爱”
“再见不不,别见了”
陈白水现在住的地方,叫屠龙寨。名字霸气,实则就是个土匪窝,一帮乌合之众在城西三十里外的赤驮山上占山为王。
赤驮山自古便是商旅入城的必经之路,后来开了水路,然而绕远,不少商旅为了节省时间与人力,仍是选择穿山而行。运气好的倒也罢了,不好的,少不得被这帮土匪洗劫一空,有时连性命也要搭进去。
官府出兵剿过几次,但始终余孽难清。屠龙寨像一颗顽强的毒瘤,一代代传继下来,狡猾地藏在赤驮山的隐秘之地与所有想除掉他们的人斗智斗勇。
今天,陈白水被他的同伴们嘲笑了,因为他带回来一只猫。
事实上他在屠龙寨的这几年,也常是大家的调侃对象。原因之一,他长得清秀,实在没有一丁点匪气;原因之二,他念过书,不但识字,还会作诗,对于其他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同伴而言,他的优势放错了地方,这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文弱的废物;原因之三,他不敢杀人。
当年他一身落拓地出现在屠龙寨的门口,跪了三天,寨主才把他放进来。
“为何要入屠龙寨”寨主捋着大胡子,坐在虎皮垫着的仿若龙椅般气派的宝座上,像看个笑话一样俯瞰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
他一字一句道“我没钱,我要钱。”
片刻的沉默后,堂上轰然大笑,所有人都在笑他。
“你要钱做什么”寨主像在逗一个孩子。
“娶一个姑娘。”他坦然道,“听说做你们这行挣钱最快。”
寨主一愣,旋即大笑“哈哈,我屠龙寨多的是姑娘,不花钱就能娶。”
他面不改色“我只娶她一个,有媒有聘,正大光明。”
“倒有些骨气。”寨主想了想,“也好,过了咱们屠龙寨三关,我便收了你。”
屠龙寨三关,走火路,过酒海,上刀山。
他点头。
所谓三关,是从火炭铺成的三米小路上赤脚踩过,再喝完九大碗烈酒,最后爬上一座用乱石堆成的小山,取下插在顶端的旗帜,万一中途失足跌落,小山之下立满的尖刀便派上了用场。
当陈白水跟它说起这些的时候,它是不太相信的,直到他脱掉袜子,露出脚底的伤疤时,它才勉强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