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陆老师以后多教育教育我,
最好是一对一单独辅导,门一关,我和你……”
第261章
余笙扛着行李箱下了飞机,家都没回,先去了陆骁住的金誉园,从箱子里搬出一堆东西—腊肠、腊肉、年糕、甜酒,还有俏俏亲手剥的核桃仁。
余笙累得腰酸背痛,大大咧咧地往沙发上一瘫,道:“都是我妹让我带回来的,死沉,麻烦把运费结算一下,首重20公斤,续重十公斤以内每斤14,超重另算。”
“辛苦了。”陆骁坐在他对面,笑着道,“余笙小哥哥亲自上门送特产,这是妹夫才有的待遇吧。”
“想得美!”余笙眼睛一横,“腊肠里面绊了耗子药,吃的时候小心点!”
余笙一放假就陪着双亲回了南方老家,没来得及和朋友聚一聚,不少人都等着他呢,刚下飞机就有信息飞进来,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大伙聚一聚。余笙挑了一个顺眼的回复:半小时后见。
陆骁叫住他,从茶几下拿出个小盒子,推过去,道:“宝玑不要,这个总行吧?”
又一个天鹅绒的小蓝盒子,比之前那个小了些,盖子弹开,金属色打火机躺在里面,限量的定制款,边角处刻着余笙的姓名缩写。
陆骁拿出打火机,给余笙点了一根烟,道:“我欠你一个人情,也欠你一声谢谢。”
火苗映在两人中间,像一朵艳丽的花。
余笙一贯满身痞气,他笑了笑,偏头将火苗吹灭,挑起眼睛,像某种危险的肉食性动物,道:“我不喜欢听客气话,也不需要那个,好好待我妹妹就成。”
陆骁英俊温雅,骨子里有股贵族气,在气场全开的余笙面前也毫不逊色,他将打火机放进余笙手里,道:“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的性格并不好,认识俏俏之后,才变得细致温柔,才有了冲动和热忱,是她改变了我,也是她拯救了我。所以,我再不会像喜欢她一样,喜欢上其他人。”
有些感情一生只能给出一次,用尽全力去爱的人也只有一个。
余笙顿了一下,将打火机收进口袋,故意道:“暂且信你一次!”
第262章
友情局约在了一家名叫“HBZ”的酒吧,余笙打车过去,盯着牌匾看了半晌,道:“HBZ—这名字有什么深意吗?”
同伴解释:“HBZ就是‘喝不醉’三个字的首拼啊。”
余笙嘴角一抽,行吧,是我高看你们了。
七八个人在大厅里,热热闹闹地凑了一桌子。余笙作为长期性失踪人口,甫一露面,便收到各方友人的慰问。啤酒白酒葡萄酒,三轮下来,余生耍赖讨饶,嚷嚷着,你们是想让我去黄泉路上走一走吗?
余笙是最不像学霸的学霸,他爱好多,朋友也多,抽烟喝酒文身,没有半点老实孩子该有的样子,也正是这种反差感,让他变得更加亮眼。
烟酒气浓得散不开,有人伸手过来,揽着余笙的脖子要同他玩牌,行动间带起一股香水味,是个女的。
余笙闪身躲开,笑着道:“沾上香水味回家说不清楚。”
朋友起哄:“名草有主了?”
余笙也不瞒,笑着道:“追着呢,快了。”
那女生面有不甘,挑着眉毛,道:“什么样的姑娘,能勾走我们小余哥的魂儿,哪天带出来,让我们见见。”
余笙看她一眼,唇边弯起戏谑似的柔软,故意道:“自然是好姑娘,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好到要藏起来,不能给你们看!
正闹着,舞台上炸耳朵的摇滚乐突然一停,余笙扭过头,看见舞台下的人群中劈开一条窄窄的路,一个拿着吉他穿着黑色套装的人走到舞台边沿,长腿一抬,直接跳了上去。
灯光暗淡,那人又穿了身黑,还是短头发,根本看不清是男是女。
余笙不由得坐直了身体,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同伴嚼着圣女果小声嘀咕:“新来的驻唱吗,以前没见过。”
“不是驻唱,”服务生送来小食,笑着道,“一学生,唱得不错,偶尔来玩玩。”
余笙的目光一直搁在舞台上,收不回来。他看见那人上台时带了张吧椅,一脚撑地,一脚支在椅子的横梁上,腿形笔直修长。那人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将麦克风调到合适的高度,低头拨弄了两下琴弦。
余笙目不转睛,这身形,这气场,这不好招惹的范儿,可真眼熟啊。
前奏轻轻而出,是一首词曲皆美的英文歌—
那人一开口,余笙身边的同伴就愣住了,惊讶道:“女的?那气场,我还以为是个爷们。”
可是接下来,却没人顾得上注意歌手究竟是男是女了,因为唱得太好,老天爷赏饭吃的好嗓子。
唐青瓷向前一步,自阴影里走出,站在有聚光灯的地方。
余笙听见自己的心跳,“嘭”的一声。
他的好姑娘,天底下最好的姑娘。
短发,洗掉了染色,只剩干净的黑。脸上扫着薄薄的妆,越发显得神情淡漠,瞳仁却是艳丽的,像猫,高贵漂亮。她不看手中的吉他,也不看场下的观众,盯着虚空中的某个角落,轻轻地唱—
I was a little girl alone in my little world
我是一个小女孩独自在这小小的世界
who dreamed of a little home for me.
梦想有一个小小的家
I played pretend between the trees,
我计划将它隐蔽在树丛中间
and fed my houseguests bark and leaves,
用书皮和叶子招待我的客人
and laughed in my pretty bed of green.
在我可爱的绿色床上欢笑
……
表情是冷的,歌声却是暖的,对比中撕扯出令人目眩的光,仿佛那个唱歌的女孩本身就在闪闪发亮。
一首唱完,有人鼓掌,有人起哄,都是善意的,没什么过分的话。
不止一个观众喊着:“女神!再唱一首吧!上次唱的那首粤语歌,好听!”
唐青瓷调了调琴弦,道:“行啊,就唱这个吧。”
余笙突然从位置上站起来,同值班经理说了句什么,然后快步消失在舞台后方的黑暗中。
气氛很好,温度也热,唐青瓷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半袖T恤。台下坐满了人,她谁也不看,只抱着自己的吉他,粤语唱得字正腔圆,非常有味道。
极淡的烟熏嗓,有种沧桑的味道,却不压抑,淡漠与柔情,烟火与金属色,全在那把嗓子里,真真是老天爷赏饭吃。
歌唱到一半,有键盘加进来,唐青瓷抱着吉他回身看一眼,愣了愣。
余笙也脱了外套,穿了件黑色的运动背心,手臂上箍着漂亮的肌肉线条,灯光在皮肤上映出略深的小麦色,露出些许文身的影子,健康、干净,还有点性感。
除了偶尔看了一下手中的键盘,余笙的眼睛一直凝在唐青瓷身上,见她看过来,立即回以灿烂热情的笑。
余笙身上有着强烈的少年感,永远朝气昂扬,永远恣肆潇洒,灿烂笑起来的样子比夏日的阳光更炫目。
台下的观众立即注意到他,掌声里夹杂着议论,多半是女生,叽叽喳喳—
“哪儿来的小帅哥啊,以前没见过。”
“这腿可真长,还细,身材也好!笑起来真好看!”
……
那声音吵得人心烦,唐青瓷险些唱错歌词,她皱了皱眉,声音里的金属色越发浓重,冲淡了柔情。唱完最后一句,不等伴奏放完,她就站起来收吉他。
观众一边鼓掌一边挽留:“再唱一首吧,没听够呢。”
唐青瓷没说话,拎着外套和吉他径自从舞台上跳了下去,拐进了员工专用的狭窄通道。她没直接离开,而是贴墙站着,有人路过,被她拦下,哑着嗓子道:“有烟吗?给我一根。”
第263章
“抽我的吧。”
干净清透的声音。
余笙敲了敲烟盒,反手递过去,他也靠着墙,站在唐青瓷身侧,脸上带着一点笑。
唐青瓷接过来,咬在嘴上,道:“火机呢,有吗?”
余笙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拿出陆骁送的打火机,弹开盖子,按了按,火焰跳出来,映在他的掌心里,也映亮了一双黑色的眼睛。
唐青瓷看他一眼,将头凑过去,火光一映,越发显得唇色艳丽。
余笙有点心猿意马,他看着唐青瓷的嘴唇和她唇间的烟,低声道:“《红豆》会唱吗?给我唱两句吧。就唱‘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那几句,我想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