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天知地知,我知日记本知的事情终于在爱偷看孩子日记本的家长偷看了自己孩子的日记本之后,东窗事发——那个周末,我被收拾得很惨……左邻右舍皆来围观,被告知原因——不好好吃饭,还摔碗……
看着舔得干净到一粒米都不剩的碗,我默默揩眼泪鼻涕:xxx你可知道因为喜欢你,我受了怎样的皮肉之苦?可是,我还是喜欢你!
然而,故事简短,我不敢说,藏着自己的满心喜欢,感天动地地与他错过——姑娘那么多,他喜欢的人可惜不是我。
现在回想起,他的面容都开始模糊。也有过重遇,在人潮拥挤的候车厅,我从他面前经过,感受到视线。回过头去,两束视线触碰到一起:这个人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母亲大人在前头催促,我只好跟上,依然没有打招呼。上车的前一秒,轻呼一声:怎么是他呢?几年不见,倒是没办法一眼就认出来。
可是以前啊,那些不能否认的以前,他是我凭着一个后脑勺就能百分百从若干人分辨出的人。这一次见,却在没有惊艳,他所有的光芒万丈,都和那个沉迷于他的小姑娘一起留在了记忆里。
言归正传,作为朋友,邵江洲算不得好;作为男朋友,邵江洲也简直糟糕;作为男主角,他也一定辜负读者。他啊,只不过是被一个外号狐狸的女孩子不讲缘由地喜欢上。或许,有时候,我们喜欢上的少年其实并没有很优秀;他所有的精彩,皆是因为我们喜欢他,不分好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