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这男人剑眉深目,脸庞冷峻,线条明朗,倒是好一副硬汉模样,虽是一副乡下汉子的打扮,但外貌气势着实是有不凡之处。
不得不说,他这卖相正是林凤仙喜欢的,难怪当初林老爷子看他第一眼,就要将女儿许配给他,光从外貌上看,他的确是有这个本钱。
可惜,林老爷子看错了人,有些人看着一副义薄云天的样子,其实没有半点责任心。
林凤仙没有理会方氏眼中的那一抹得意,更是没有管方氏的哭诉,她耐心的等到方氏将她的罪过数落了百八十遍,说无可说,才淡淡的开口:
“夏凌峰是吧?不知你有何见教?”
夏凌峰闻言眉头拧得更紧了一些,今日的林凤仙跟他想象中实在是大不一样。
虽然对她了解得不多,但是往常她总是一副低眉顺目的样子,每次见她,她都在干活,偶尔他要帮她,她也不让,记忆中她长的不漂亮,不会说话,偶尔跟她说句话,她立马就红了脸、只低垂着头声若蚊蝇的应两句。
可是今日,她似这般抬头挺胸的质问她,他才发现,他从未好好的看过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她虽然长得不漂亮,有些个黑,但是她五官是明朗的,尤其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里面闪着光。
“怎么不说话了?”见他半响没答话,只是打量着自己,林凤仙不禁是有些心虚,她很怕他看出来一些什么。
她知道,她跟往常有很大的不同。
“我为你们家做牛做马大半年,可是你们就是这样对待的我,你侄儿推我入水,差点要了我的命,你家人一句道歉也没有,我躺在床上三天,吃的都是米糠粥,才刚有了一点力气,你们家人又叫我去舂米,就是对待家中的牛马,也没有这样的。”
林凤仙眼睛一转,絮絮叨叨的哭诉起来,越说越伤心,最后悲从心来,眼中真带了泪花,“我知道我长的丑,入不了你的眼,可是我爹救了你的命,虽然挟恩图报是他的错,可终究,我不欠你的,他也不欠你的。
你们家自诩为耕读世家、书香门第,可是却这样对待家中儿媳,我想着既然我给你们做牛做马你们不领情,那我还不如痛痛快快闹一场,从今以后,再不任人欺压,有事说事,堂堂正正,也不愧我爹给我取名叫林凤仙!”
她这话跟表情,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包子妇人的转变,夏凌峰听罢,沉默了许久,终是道:“是我对不起你。”
第4章 他的手是握笔的
这还算是一句人话。
林凤仙心道,嘴上却是越发的得理不饶人:
“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只是从没有将我放在眼中,既然如此,以后我自然也不会顾忌你,你娘亲是什么样的人,你心中有数,我是怎样的人,你应该也清楚,我不求一个公道,只是你既然早已经选择了旁观,以后就别插手!”
只要这个男人不管家中的事,这夏家还就没有她搞不定的人,方氏,不过就是一只纸老虎,不堪一击,至于两个小鬼,那更是不值一提。
夏凌峰闻言没有答话,沉默间,突然传来“咚咚咚”的声音,夏凌峰大踏步的往声音传来的地方而去,却是看到夏江,小小的身子,握着大大的舂米杵在舂米。
夏凌峰脸更加黑了,他走过去,握紧了夏江手中的舂米杵,“大郎,这舂米的活,岂是你做的?”
说罢,他便去抽夏江手中的舂米杵,夏江倔强着一张脸,双手握紧了,但终究是没有夏凌峰力气大,舂米杵被他夺了去。
“我的儿啊……”方氏扑了过来,抱住了夏江,将他的手展示给夏凌峰看,“你瞧瞧,大郎这双手,都红了。”
“他这手是用来握笔杆子的啊,岂能够做这些粗活,若是弄伤了手,岂不是害了他一辈子!”
方氏涕泪俱下,夏凌峰抬眼看向夏江,问他怎么回事,夏江却是咬着牙,一言不发,好一个倔强的少年。
“可以可以,这演技可以,看来我倒是小瞧了你。”林凤仙见状在一旁鼓起掌来,瞧瞧这委屈倔强的人儿,这下她的恶妇名声算是坐实了。
“林氏,你真是一个恶妇,你竟然……”
“你竟然逼迫一个十岁的文弱少年去舂米,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样恶毒的人!”
林凤仙抢先将方氏要说的话说完,然后展示起自己的双手来,“我也只有十六岁啊,来,你们来瞧瞧我的手。”
夏凌峰下意识的看了她的双手一眼,目光一凝,惊愕的看向林凤仙。
那双手,上面一道道的裂痕,实在是太触目惊心了,若是单单只将一双手拿出来,哪里像是一个不足十六岁的姑娘,这双手,比一旁方氏的手还要苍老的多。
“你本来就是山里姑娘,若不是凌峰娶了你,你怕早就饿死了,怎能跟我家大郎比,我家大郎以后要读书考状元,你呢?”方氏不服气的反驳。
“娘!”夏凌峰大声叫住了她,制止她再说下去!
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因为对她无爱,他从来都没有关注过这些,他想着自己的父母都不是坏人,应该不会苛待于她。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他每次看到她,她都会慌忙的将手放进袖笼,原来是不想要让他看到她的手么?
“以后家中的米,都拿去吴老二家碾,不必用手舂。”夏凌峰说了一句,拿起舂米杵舂起米来。
他是一个男人,是家中的壮劳力,可这舂米杵在他的手中也是沉重的,舂了几百下之后,他便开始大汗淋漓,他不知道,林凤仙一个的瘦弱的姑娘,是怎么样日复一日拿起这舂米杵舂米的。
他心中浓浓的愧疚感涌了上来,这一日,是他做的饭。
林凤仙终于上了饭桌,她端起一碗白米饭吃了起来,吃着吃着竟然掉了泪。
这白米饭可真香啊,比前世吃的那些白米饭还要香,可好笑的是,从前的她天天做饭,却从没吃过一餐、自己做的白米饭。
每次,她都是将舂米石桶底部剩余的那些碎米混合起来,给自己另蒸一碗饭糙米饭,夏家人吃饭的时候,她从不上桌子,只是在一旁伺候着,给他们盛饭,端茶倒水。
今日,她坐在这桌子上,她才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不是夏家的奴仆,亦不是夏家的丫鬟。
发现夏凌峰久久的盯着林凤仙看,方氏便也扫了她一眼,见到她眼角的泪,她忍不住又嘟囔了起来,“吃个饭哭什么哭,难道以前没让你吃过吗?”
“以前您让我吃过吗?我第一次来您家,刚拿起筷子吃呢,您就跟我说,大户人家,媳妇都是该候着公婆吃饭的,好容易您们吃完了,该我吃了吧,您又说我舂米桶里面剩了太多的剩米,就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
“现在我想要问问您,夏家的门户究竟有多大呀?”林凤仙转头看向方氏,方氏无言以对。
夏家算什么大户,不过就是家中出了两个读书人,在村中有一点地位而已,家中不过二十亩田,在村中顶多只能够算是富户,比起真正的士绅地主来,家境差远了。
可是方氏这一身臭毛病,可不比大户人家的太太们少。
问题是家中使唤不起丫鬟呀,唯有一个林凤仙,被她可劲的使唤。
一顿饭,夏凌峰吃的极其苦涩,饭后,他主动收拾了碗筷,这一点,倒是让林凤仙刮目相看。
在这大河村里,这些男人们别看本事不大,大男子主义可不少,除了一些鳏夫单身汉,没有男人会进厨房的。
夏凌峰倒是有自知之明,知道方氏肯定不会去洗碗,自己生着气也不会去,倒是主动收拾了。
跟方氏等人吵了一架后,今日林凤仙难得的清静了下来,吃完饭后,便去房间里面躺着了,不用干活的日子真舒服,可以闷头睡觉。
睡到太阳西斜,她才打了个哈欠,懒懒的醒来了,耳边传来“噼啪”的声音,出门一看,原来是夏凌峰在劈柴。
她忍不住嘲讽了一句,“哟,今儿个夏二公子来劈柴了呀。”
往日里,家中的这等粗活可也是她做的,又是舂米又是劈柴,再加上洗衣做饭常常碰水,她的手才会伤的这么快。
夏凌峰听到声音抬起头来,见到她站在堂屋后门坎上,双手环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夕阳西斜,金色的阳光扑在她的脸上,恍若给她度了一层金辉,让她看着……皮肤更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