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禾直截了当道:“你放心,他没事。他是张铮的保镖,他若出了事我一定会知道。”
闵子敬沉默许久,忽然道:“我觉得,你和从前不一样了。”
青禾像是没有听见这句话。
战争对人力、物力的损耗之巨,常人无法想象。
青禾从前未曾想过,也不敢想,但如今身处漩涡最中心,看着东三省十几年来的积蓄如闸口倾泻而下的洪水般流失,他只觉心惊肉跳。
他曾在心中起誓,所有为东北、为张氏战死的军人,家人将得到很好的照顾,他们的英魂将获得安息;而所有正在浴血奋战的军人,不会吃不饱饭穿不暖衣领不到饷。
然而现实以狰狞姿态告诉他,想要做到这些,谈何容易?
资源是有限的,而东北有五十万大军,有无数个战场。
他只能更拼命的赚钱。
奉天是张氏的老巢,张义山在此经营几十年,根深蒂固,城中百姓尚且不怕,除男丁少了许多外一切照旧,然而四面八方涌来的百姓让奉天城拥挤不堪。
每天,远处都有轰隆炮声响起。
百姓们从四散奔逃到习以为常,只用了很短一段时间。
二爷从一开始就没怕过。
他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怕过什么。
倒是他那个傻儿子,走之前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他不过是轻轻呵斥一句男儿有泪不轻弹,傻儿子就一把保住他真的嗷嗷大哭。
“爹我走了你怎么办啊!你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二爷打断他:“你自个儿不想上战场别拿我做筏子。”
傻儿子松开他,红着眼睛抽鼻子:“我不怕,爹,我不怕打仗。我怕我回不来,我回不来你往后咋办?你不会挣钱,花的又多,没有我,你老了咋办。”
二爷沉默了好大一会儿,他在把怒火往肚子里咽,半晌终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怕就活着回来!”
他承认,他有一点儿感动,不过也只是一点儿。
要是把一个傻小子的话当真,他就不是他了。何况,这个傻小子是他从乞丐堆里扒拉出来的,感激他报答他天经地义。
二爷心安理得地想,全然不记得自己只是往这个傻小子头上砸了几块碎银,扔了一句看你可怜我收你当儿子,此后十来年都是傻儿子照顾他。
对二爷来说,这个傻小子是生活中的一个小调剂,毕竟他谋生的法子和旁人不一样,很容易招来杀身之祸,压力太大。要是没有一个单纯到傻乎乎的人在旁边尽心竭力地伺候他,生活未免太乏味。
当然,这点二爷很不愿意承认。
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风流人物,捧过不少戏子,也是相公堂子的常客,后来年纪大了,又入了不该入的行当,肉体上的欲望少了,逗傻小子的心思却多了起来。
他最后一回去相公馆,包了馆子里六个最出挑的小相公疯玩了整整一夜,当作对年轻时光的告别。
之所以告别,是因为傻小子看见了他脖子上旁人挠出来的一道伤口。
二爷本想逗逗他,那时候傻小子也十一二了,开荤尚且早了点,不过知道知道这回事不算早。
可对上那双惨兮兮傻乎乎的黑眼睛,他满腔荤话居然说不出口。
二爷气急败坏。
……然后便和自己的过去告了别。
二爷在炕上翻了个身,把一条腿抬了起来。
嗯,还是很好看的。
二爷满意的想。
他的腿又直又长,不过于丰满也不至于干枯的像是干柴,而且还很白——二爷皱起眉毛,不过有点儿苍白。
借着窗外的光,他仔仔细细分辨着——和当年是没法比了。
哎。
他叹了口气。
不知道这个岁数再出去玩儿,还玩不玩儿的动。
二爷赤身裸体躺在炕上——如今都入了夏,可他懒得搬,只要不烧,炕和床差别也不大——伸手捋了一把自己的小兄弟。
他往下看了一眼,没翘。
难道真的上了年纪了?
二爷打算傻儿子回来之后好好问问他,要是没想过,先打断腿再说。
他倒不是没留意卫队旅的动向,张铮这个卫队旅再神出鬼没,也瞒不过他的眼睛。可傻儿子如何,他还真的不知道。
要是死了……
二爷奇怪的摸摸心口,他得了什么病吗,怎么那儿一下子疼了起来。
算了,不管它。
二爷接着想,要是死了,也是他自己的选择,怨不得旁人。
他这个爹,可从来没想着让他去当兵啊。
干点儿什么不好,跑堂的伙计,做饭的厨子,把脉的大夫,不都比当兵强?拼死拼活挣那点儿饷银,还不够自个儿买段儿好缎子。
二爷心安理得且理直气壮的认为儿子把所有的钱交上来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不然他要去干什么,难道和旁的当兵的一样拿去嫖?
想到这儿,二爷看了一眼炕尾的狼皮褥子。
有点儿嫌弃。
他从未用过这么差的狼皮,偶尔坐上去都觉得腚生疼——傻儿子只有五百块大洋,还傻里傻气跑到他跟前大言不惭。
哎,二爷想,老子是养狗养出感情来了。
有点儿冷,但他不想盖东西,懒得动。哎,往常这个时候,傻儿子都会屁颠颠过来给他盖上,虽然嘴里总是唠唠叨叨的说个不停,好像他干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儿似的。
二爷选择性的遗忘了傻儿子当上军官后十天才回家一趟呢,还是特批。
二爷觉得有点儿寂寞。
他很快想出了解决的法子——既然身边缺个“傻儿子”,那再用大洋去砸个不就得了?
二爷很为自己的聪明得意。
他开始构思新的“傻儿子”该是什么样儿。
唔……不能太聪明,毕竟他的生意不黑不白,让人发现了变成把柄他可不是自找麻烦。也不能太傻,傻了不知道怎么伺候他才能叫他舒坦。
个儿要高一点儿,他喜欢个高的儿子。
至于长相,他不挑,用不着多好看,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一定要五官端正,否则会让他不高兴。
二爷闭上眼。
想了一会儿,他奇怪的睁开。
他想要的是一个能陪在身边儿的新儿子,不是那个傻到去玩儿命还惨兮兮的让他千万要省着点儿用钱否则他要是回不来将来他就要吃苦的那个忒傻的儿子。
二爷为自己严密的逻辑高兴。
他其实很容易高兴,只要觉得自己仍然聪明,只是面上不轻易表现出来。
他吃过太多喜形于色或者怒形于色的亏,到了这个年纪,他想,再也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让自己失去掌控了。
这是所谓的生活给他的馈赠。
二爷终究还是用绸被把自己裹住了。
看来“新儿子”的打算不怎么可行,二爷不高兴的想。
他在绸被下舒展赤裸的身体,很快忘了高兴和不高兴,唯有光滑柔软的、最上等的绸缎才能直接接触他的身体。
他可不喜欢棉布或者粗麻。
也罢,此事再议,二爷对自己说,看在傻儿子伺候的好的份儿上,他勉为其难再等一等。
他要是回得来,就让他继续伺候;要是回不来,就再去找一个新儿子。
二爷的心口又开始疼了。
他决定睡一觉起来便去寻个大夫瞧一瞧。
二爷多年未生过大病,平日里偶尔感染风寒自然有傻儿子忙前忙后伺候着——说来奇怪,二爷一直想不通这个“忒傻”的儿子是怎么知道自己腿有痼疾的,他明明一句都未提过,而且纵然阴雨冰雪天痛得再厉害也没有哼过一声,可傻儿子就是这么坚持,他训斥了好几句他还是眼巴巴的求着他去看一看。
真奇怪。
二爷想。
难道他梦里喊过疼?
二爷生出些戒备,但又想,或许傻儿子不会害他。
哼,有谁信得过。
二爷气哼哼的想。
但他倒是没想过把傻儿子扔掉。
养了这么多年,终究还是有点儿感情的……或许。
也罢,且看。
说不定他就回不来了呢。
二爷一只手按在心口上。
“爹!”
嗯?
二爷想,难道真的上了年纪都开始幻听了?怎么听见了傻儿子的声音。
二爷的手被猛然攥住,那声音激动的都尖了:“爹!我回来了!你你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