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是一盘从老店里淘来的空卡带,上面被贺执认真书写了一篇八百字情书,后来又被这手工达人研究着真的录了一只单曲。
西式的教堂里再次播放起了音乐,可惜不是神圣的颂歌,而是一首贺执亲自唱的老歌,歌词就被他写在那盘卡带里。
许啄的长笛吹得很好,但却是个五音不全的小朋友,好在贺执还算可以,少年时便清透低沉的嗓音落在偌大的教堂里,是不同于原唱与任何翻唱的另一种深情。
我们是如此的不同
肯定前世就已经深爱过
讲好了这一辈子
再度重相逢
下辈子也约好吧?
嗯。
约好了。
-全文完-
第57章 后记
这篇后记最开始只有三千字,写在6.26,国际禁毒日,存稿完成的第二天。
但现在有四千多字了。
废话非常多,主要写给自己。
1.
本文天马行空,狗血满天,上一辈的故事写得比较隐晦片面,本来想做个时间轴,但我好懒。
原本说不再写大人的故事了,但我太喜欢贺妗和丰四恺了,高考前夕有写过一点点放在微博,想看的话就在 @AKB49-打字机 主页搜关键词“高考”,或者看隔壁给番外开的新文,《作业》那一章。
以后会不会再写说不准,随缘吧,微博和长佩都会同步更。
再补充一点点,许文衍其实是位很了不起的缉毒警察。
他离开以后很多年,他的妻子、弟弟、儿子都无处为他扫墓。但后来,在他的照片终于可以重见天日的时候,贺执和许啄一起去贺妗的玻璃小格子看他俩。
怕被大人听见不好意思似的,贺执转头悄悄和园园说:“咱爸真的好帅。”
2.
啊,还有一点。
他当年是火葬的。上司遵意愿撒了他,而心口的那一撮,被贺妗装进小瓶瓶戴在脖子上许多年,最后与她成了同一把灰。
我好像一直很喜欢只侧面写过几行字的男人。
上一个最喜欢的是顾晨星的爸爸,现在是贺执的爸爸。
#守护全世界最好的丰四恺#
3.
已经想不起这篇文是怎么突然插队的了,本来我要进军娱乐圈呢!
好像就是突然想复古一下,老套一点,写个小混混,再写个小可怜。
但真是没有想到,写着写着小可怜是装可怜,小混混是个花痴。
尤其是贺执这个没出息的,当我打下“强强”tag的时候,反倒是你让我比较虚欸!
中间断更过一次,对于各位是两个多月,但对我来说跨度要更久一些。
当初是因为一口气写了十几万字之后,忽然觉得怎么写都不顺手所以暂停了。
休息之后重更,本来担心会不会把他们的性格写跑偏,但写完重头检视一遍,至少自己这关过去,松了口气。
幸而你们已经长成了令人印象深刻的丰满模样。
4.
这本的cp们有一个共同点。
和帅不一样,他们全是漂亮男孩。
我好快乐。
5.
不知道有没有人喜欢秦峥啊。
我喜欢。对不起。
可能因为他是唯一那个长得帅的。
从一个连名字都没有、人设单纯为sb的富二代,到下线后让我稍微有那么点不舍的二少爷,转变似乎也在意料之中。
也曾有一两秒想过,如果小时候许偲没有出事,秦峥叛逆期没有那么孽障,那他和许啄会不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结局。
但一两秒后就自动放弃这个想法了。
以前看的时候,遇到性格稍微复杂一点似乎还喜欢主角的反派,我也会情不自禁站会儿邪教。而如果作者真的会写这样的番外,我还会很惊喜。
但当轮到自己动笔,想想还是算了。
不一样的,我的童话故事只有一个结局,无论重来多少次,许啄和贺执永远都是彼此命中注定的唯一。
而且就算现在去问秦峥,要不要带着记忆重生到小时候他捏着小许啄的脸取笑的那一刻,他估计也只是会嗤笑一声懒得搭理我吧。
(所以玩儿蛋去吧你个臭有钱的!)
关于帅哥长大后,是否爱上谁,是否不曾忘过谁,都是他自己的事,不写了。
谁让他那么有钱,我们这些另一个世界的穷光蛋没能力了解哈。
不过我会祝他过得不错,在不再叛逆、有能力做出自己不会后悔的决定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不是任何人的影子、单纯只为他而来的人。
6.
这篇文的文案是我目前最喜欢的四行字,最早还在犹豫究竟要不要写这种题材,毕竟我的自我定位是快乐打字机。
但这四行字写完,不写觉得好对不起这么有文化的打字机(没有没有随便吹吹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机会超越自我,不超越也没关系,毕竟我真的很爱你们,我的小朋友。
会一直爱。
7.
非常感谢所有的收藏,所有的评论,所有的回应。
写作是件很寂寞的事呀。
断更那么久回来是做好了被遗忘的准备的,但当看到真的有这么多宝贝还在等待,很惊喜,也很感动。
很喜欢有姐妹说“写得像童话”,看到感觉非常非常开心。
我喜欢抠有画面感的现实群像,也喜欢脑不求逻辑的蒙太奇爱情短片,从上部薛嘉胤的番外试水,这篇文很多时候属于后者。
个人表示写得挺爽,有时候写完甚至觉得自己在做梦。
不过缺点是好像也有点太意识流,配角们的人生我连十分之一都没写到,朦朦胧胧以致看不懂的姐妹似乎挺多,不过这个就随缘吧。
比如许暨安,虽然我写了他,但我其实既不很了解他,也并不想多深入地去了解他。
我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去记录他们而已。
“有病”两个字,套在这篇文里大多数人的头上好像都挺合适,但我写这个故事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写一群精神病人互相伤害。
——我想写的是,一群古怪但凑在一起相互取暖的人。
以婚礼做结局,大约圆了我的上条初衷,也符合了最初设想里的复古与老套。
但我很喜欢这种,毕竟人生就是俗气的嘛。
像看一部电影,个人审美千千万,很多人喜欢大卫芬奇,但喜欢的人未必个个都能读懂他的表达,但大家还是喜欢他。
很羡慕,但不得不承认,我要想继续非主流并且可以游刃有余地非主流,还需要经过很久的磨砺。
就这篇不成熟的文风而言,大约要更像那种偶尔几个片段比较抓人,但影片中途总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忍不住退场的假文艺片吧。
——就烂片遍览者贺执最讨厌的那种装逼电影。
——可惜偏偏被我邀请主演了的这种装逼电影。
似乎还挺有意思的(反正写完的我都不改哈哈
完了。写到这儿好像连后记都开始意识流了。我住嘴。
下篇文不知道什么风格,鉴于是无虐双学渣,大约比较快乐吧。
写着看,反正来日方长。
8.
这个故事最早定下来的名字是“许偲”和“程皎”,忘记是我哪年哪日灵光乍现想出来记在了备忘录里。
我创造角色的时候一直很随便,无大纲,纯凭当下心情。
定下小混混x小可怜是主角,翻备忘录的时候看到这两个已经在记忆中追寻不到的名字,很喜欢,于是他们就成了连人设都无的空降副cp。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程咬和偲偲的爱情来得莫名其妙。
其实在我最初的设定里他们的初遇会更复杂且久远一些,但每次下笔总觉得会落入连我自己都无法忍受的俗套,所以还是删掉了。
就当爱情偶尔也会像一场不讲道理的风吧。
程皎爱上许偲,源于一见钟情,怜惜,和气势汹汹的龙卷风。
而许偲爱上程皎,来自寂寥冬末里,偶尔递来遥远花香的那场季风。
9.
说起来许啄还是随弟弟姓的哈。
10.
贺执,许啄。执啄。
算不上起得很好的名字,也想不起是怎么定下来的了,只记得我好像来来回回改了很多次,最后似乎又是一拍脑袋敲下了这几个字。
但我想你们两个本人应该觉得也还不错吧?(反驳无效)
另外,哈。
苏泊尔的名字,是我写到他的时候,抬头看见我家角落里放着“苏泊尔”包装箱的时候定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