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看着我,我那时候一定脸红了,不知道说什么,我说:“怎么会是第三次呢?我们明明只见了两面。是的,只有两面。”他饶有深意地笑了,看着我,柔情深种。我的回答偏题了,他并不是想深究我们到底见了几面。他说,他已经爱上了我。
“第一次来,只在远处看到你。第二次来,专程寻你而来。为了和你搭上话,才买的衣服鞋子。今天是第三次。”送上他的鲜花,他含情脉脉地说:“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我的回复是可想而知的。你一定会感到奇怪,这些细微的情节,我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我也感到奇怪。有些事,就是忘不了。一句说过的话,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甚至是一个远远的眼神,都记得那么清楚。
我记得他说过一句话。在那个场景里,他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再配上那么动听的语言。我当时一定是沉醉了。
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你瞧,我们真是有缘,姓都是同一个。今生的缘分,是上辈子注定好的。”他用手指轻轻在我的鼻梁上划过,嘴角扬起微微的弧度。
瞧,每一个细节,我都还记得。
我们原来是本家,我叫陈兰,他叫陈生。我们交往以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那一刻,不相信缘分都不成。
一起共事的小姐妹都说我贪图他的钱财,并不是真的爱他。我至今仍弄不清她们为什么会这么说。她们是从哪里看出来他有钱了?他的衣着,他开的车,还是他的言谈?反正那时候我是看不出来。
你一定会问:“不图他的钱财,那图什么呢?”小玲当时就是这么质问我的。
小玲是我最好的姐妹。
那时候的我太小了,还不能真正理解,富贵和清贫的含义。我从不想那么的远。每天目光所至,宽敞华丽的橱窗,精美的货架,昂贵别致的服饰,映射着水晶吊灯的试衣镜--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又虚幻。
然而,比这些更加美好的是恋人的目光。无数盏水晶吊灯加起来,也远没有恋人目光的璀璨。世间所有的诱惑加起来,也比不上一句恋人的甜言蜜语。
他对我是真的好。他买了我们店里最贵的衣服,当成礼物送给我。他请我去外滩的西餐厅吃饭,一顿饭吃掉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幸好不是我付钱。他带我去舞厅,去酒吧,去寻欢作乐。他为我打开了世界的大门。我的世界不再仅限于精美的橱窗和展厅,我第一次体会到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宽敞和丰富多彩。我渐渐明白小玲骂我的话,说我贪图富贵。他真的很有钱。
他真的有钱,对我好。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上班,干的什么行当,家庭情况如何。甚至他今年几岁了,我也不知。
我只知道,他爱我,对我好。那便足够了。
下班后,他会坐在店门口的沙发上等我下班。他大大方方地坐在那儿玩手机,沉默地宣示着,我是他的女人。他从不避讳这一点,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人。
我的同事们各持己见。有的人羡慕我,找到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有的人嫉妒我,说话带着刺,说我高攀,配不上陈生。有的人骂我是勾引顾客的狐媚子,说我是狐狸精。
顾客是大家的,陈生却是我一个人的。我不怪那些骂我的人。
小玲既是前者,也是后者。
不管她对我说了什么,或是在别人面前说了我什么,我一概不予理会。正因如此,我们才保住了友情,摒弃前嫌,我们还是好朋友。该强势的时候要强势,该容忍的时候,也必须要容忍。人生嘛,进一步,退一步,还是往前走的。
他似乎很会赚钱,但是又很自由。他究竟是干什么的呢?其实我也很好奇。
那一天我终于忍不住问了:“陈生,你在哪里上班?是做什么的?”
他没有立马回我,弯起嘴角看着我笑,邪邪的笑意。他好像在说,这个问题问的真好。但是又不直接回答。他好像是在逗小孩子。是的,就是这种感觉。问的时候我们正在舞厅里喝酒。舞厅里灯火影影绰绰,有婉约忧伤的音乐在人群当中流窜。已经午夜了,人们还没有散去。一起过一个销魂的午夜。记起来了,那时候他带我去的最多的地方,不是餐厅,不是旅馆,不是公园,是舞厅。
那种人们彻夜不归的舞厅,有舞女跳舞的舞厅,有陪酒女的舞厅,光线很暗的舞厅--就是那种正经人不会常去的舞厅。
因为他,我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处地方,黯然销魂者,可以起死回生。这里是快乐的天堂。只有快乐,没有烦恼。红男绿女,爱恨情仇,简单纯碎。
他教会了我第一支舞。是交际舞。舞步是优美的,身段是妖娆的,共舞是缠绵的。原来快乐是有形状的,随着音乐,迈开步子,前进一步是快乐,后退一步是快乐,低头是快乐,抬起头是快乐,亲吻是快乐,拥抱是快乐。
一曲舞罢,大汗淋漓。
“你告诉我,你究竟是干什么的?你要是不说,我就不让你做我的男朋友。”
“我已经是了。不管你是让,还是不让。”他环抱住我,紧紧地。
“你说嘛,你说嘛!”我开始撒娇。
“我就在这里上班。这家舞厅是我干爹开的。”
终于恍然大悟,怪不得他这样有钱。
煞费苦心地打扮自己,好让自己能够配得上他。我心里清楚得很,只有美貌能够栓住男人的心。年轻貌美的女人,是上天的宠儿,更是男人的宠儿。不管有多困,我都会提前半个小时起床,在镜子前花一番功夫,涂涂画画。
化妆是一件技术活。好比作一首诗,画一幅画,写一封信,一笔一划都要仔细慎重。妆化得浓一点,就可以遮盖过往了。和他在一起的时光,我似乎真的忘记了我的过去。忘了我还在为温饱而奋斗。
我过去是什么呢?小玲倒是比我还要清楚。她时刻在提醒我,我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乡野姑娘,和繁荣富贵的上海是极不匹配的。
小玲在提醒我,陈生在试探我。
我从来不和他说起我住在哪里。他好几次说,想要去我住的地方看看,我都拒绝了。因为他住的是精装修单身公寓。我可不能让他知道,我住的是六人间的宿舍。八十年代的老小区,昏暗的楼梯口,脱了漆的墙面,垃圾堆满的墙角。在上海,这种城中村,也是另一类风景。繁华和破败共存。
我决不能让他看到这一切。从我们开始交往,直到我们一起离开中国,他一次也没有来过。我很得意,成功地保守了这个秘密。
在他眼里,我从头到脚,由内而外,都是光鲜亮丽的。
但是逃不出一个人的眼睛。那个人就是小玲。
和陈生的交往越来越深。有一天,他出其不意地对我说:“兰儿,你搬到我那里去住吧。很大的房子,我一个人住。你来了,我会很高兴的。”
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小玲离开了。她找到了另外一份工作,据说工资是现在的好几倍。同寝室的姐妹问她,新工作是干什么的,在哪里,她三缄其口,讳莫如深。
每个人遮遮掩掩,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小玲上班的最后一天,兴高采烈地同大家告别。那神情高昂的,仿佛是中了彩票,或者是即将嫁入豪门。总之,就差为此而欢呼雀跃了。
她不来上班了,但是还和大家住在六人宿舍。她自圆其说:“新的工作还没有稳定,一时半会儿还没有找到落脚的地方。老板已经在为我打点了,为我租一个单身公寓。只有我一个人住。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搬出去的。”
过不了多久,她就会搬出去的。
可是她还没有搬出去,我却要提前搬出去了。陈生一再要求我搬出去。我于是同意了。
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小玲一边嗑瓜子,一边倚着门框,酸溜溜地对我说:“丑小鸭要变成白天鹅了。是丑小鸭,都想变成白天鹅。衣柜里有几件像样的衣服了,就忘了自己以前是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了。别人不知道,我可是一清二楚。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出来的,头两个月,连房租费都交不起。死乞白赖地问我借钱去交房租!”
小玲得理不饶人,我实在是忍无可忍。她是借过我钱,可我也还了。我自觉不欠她什么。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唯唯诺诺的胆小鬼。什么难听的话,我都能咽下去。这一次,她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