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岁月,说是相依为命也不为过。
☆、学霸
齐磊长相乍眼又爱玩儿,脱下校服就是一副游手好闲的公子哥样儿,但事实上他从小就是那种考试成绩一骑绝尘的学霸。
高二就凭着理科竞赛一堆国际奖项提前一年多拿到了中理大学的保送名额。聪明的人,总能找出更多时间做别的事。
余下这一年不用去学校的时间廖以庭给他安排好了。一家拳馆,一家夜店,都是齐磊父亲早期置办的产业,廖以庭接手之后也没太多精力管,这些年一直不温不火地维持着。
他给齐磊大学毕业之前的任务就是这两家店,五年后他要收成果。
而廖以庭本人已经一头扎进房地产行业多年,平州现下不少叫得出名字的高档社区和商业建筑都是他公司的大作。
如今的他积极纳税,热心公益,终日衣冠楚楚一副年轻正派企业家的形象。不再是当年那个穿皮夹克叼烟屁股四处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庭子”了。
若说生意场上还有什么背后遭人非议的黑点,私生活男女不忌这项可占一二。
办完法人过户手续,这两处生意就彻底由齐磊全权主事了,廖以庭任由他随便折腾。这阵子他白天逛拳馆晚上泡夜店,就为了将自家两处与平州其他同类高人气店做对比,找出自身短板,制定一份改进方案。这是廖以庭交给他的头一个“任务”。
这对齐磊没什么难度,毕竟像他这种不□□分的公子哥儿本来就时常出入这类场所。平日呼朋唤友四处串场子胡闹多了,只要把自己放在顾客的角度上,好坏一看便有得比较。
说来惭愧,自家拳馆齐磊倒是经常去,主要是离他们住的别墅区很近。况且家里的拳室只有沙袋,廖以庭是经常可以在里面关上两小时,但齐磊喜欢每次换不同的陪练切磋。
而那家叫“桃园”的夜店齐磊几乎是一年多没进去过了。他对那的评价就两个字:没劲。
倒不是环境没劲酒没劲,而是人没劲。长年累月,来往进出的都是些熟面孔,或一脸七情六欲,或一脸浓妆艳抹。齐磊对这些人没兴趣,人家也不敢在他这位太子爷面前自讨没趣。
齐磊名义上也是鸿石集团的太子爷。
商界一直传言齐磊是廖以庭过世的亲姐姐的儿子。至于为什么叫他叔叔而不是舅舅,猜测为廖以庭是个独身主义,所以有将外甥过继为本家后人的意思。
齐磊一直觉得这就是廖以庭故意传出去的,甚至曾经还动过给他改姓的念头。
他小时候见过廖以庭床头的柜子里有一颗生锈的子弹,自己改名那阵廖以庭经常搓着那颗子弹不发一言。
后来有次,他偷偷看见廖以庭将子弹放在桌上,点起一根烟立在旁边任它自己燃尽。最后廖以庭只是改了他的本名,由“战”改成“磊”。
他说光明磊落比争强好斗让他安心。
廖以庭从此便收起了那枚子弹。
用心良苦地想要保护齐磊,也顾念着为大哥留后。
这也成了齐磊向廖以庭身边再近一步最大的障碍。
除去廖以庭天生有恩必报的个性以外,道上混过的“弟兄”但凡闯出点名堂的都讲些道义。光凶悍能打不怕死的大都只能做别人手里的枪。
在这条道上想淌出点水花,得让人怕,让人敬,还得让人服。
齐行健就是这种人,廖以庭也是这种人。
所以自打跟着廖以庭,齐磊脑袋上永远贴着个标签,上面端端正正几个大字:故人遗孤。
遗孤齐磊被廖以庭用一个混黑道淌白道的单身汉仅有那点育儿知识从娃娃养起,一养就是十几年。
一把屎一把尿谈不上,接手已经六岁了。
长没长歪不知道,反正是长弯了。
还弯得很有针对性,只对他自己。
☆、醉话
该计较的时候总是要计较的。
齐磊死盯着正门的方向,一个晚上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廖以庭,边不停看表边自言自语小声嘀咕:滚蛋老王八,又带哪个贱人鬼混去了。
正咬牙切齿,听见门铃声。
齐磊从沙发上轱辘下来,一个箭步冲到门口,先阿姨一步去开门。
入眼的是廖以庭曾经的小弟,现在的跟班儿,叫尤彬。而尤彬扶着的正是他等了一晚上的“王八蛋”。
“齐少爷,老大喝得有点多,需要我留下来吗?”
尤彬是廖以庭身边的人里,齐磊为数不多看得顺眼的人之一。因为尤彬长得着实谈不上好看,聪明有眼色,又早早就娶妻生子。
齐磊上前搀过廖以庭,摆摆手示意尤彬早点回去。把醉鬼一路半扶半抱拖进卧室,往床上一扔,齐磊一晚上的火气消了大半。
廖以庭确实酩酊大醉,几乎是没有意识。齐磊的记忆里也找不出几次见他喝成这样过。
会是因为自己吗。
齐磊看着床上廖以庭略蹙的眉头,暗暗揣度。
还是为了他那个无缘的“前未婚妻”?
一旦起了苗头就越想越生气。齐磊索性也爬上床,不管不顾地动手解廖以庭的外衣,扒了衬衫又扒裤子,他得检查一下廖以庭身上有没有留下什么不该有的东西。
廖以庭答应了会让那女人滚蛋。
那就算是分手炮也不行。
三十岁的男人既年轻又成熟。廖以庭裸露的身体平滑结实而肌理分明。齐磊干咽了口唾沫, 强忍着“作恶”的冲动把人翻来覆去地仔细检查。
昏黄的床头灯照将廖以庭的身体渡上一层柔光,隐隐只能看见一些伤疤,大小不一,却都是陈年旧伤。
这些伤口齐磊每一道都记得,每一道他都曾仔细地清理包扎过。他甚至还能分辨出哪一道是刀伤,哪一道是钝器磕破的。
小的时候他还偷偷用手指和脸颊轻轻磨蹭过。廖以庭察觉到就会用大手搓搓他的脑袋。
那些遍布全身的深浅伤疤在齐磊心里错综复杂地结了一道安稳的墙,也结了一张柔软的网。
护他平安无虞,也缠着他从懵懂的青春期开始就水深火热地渴望着,想要得到更多。
直到找不出任何“罪证”,齐磊才满意了。倒了杯温水喂到廖以庭唇边,又沾湿毛巾给他擦了脸和手。
廖以庭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一些,眼睛也半睁开,只是空洞地没有焦距。
齐磊定定地盯着他的眼睛,似乎想从醉鬼的眼神里找到一丝清明。
轻轻戳了戳他胸口,问道:“廖以庭,我是谁?”
醉鬼当然是没有反应。
齐磊不甘心,又拍了拍他的脸。
“叔叔,我是谁?”
廖以庭像是被招回了几分神智,抬了下头,努力分辨着眼前的人。待看清之后,眸色闪过一丝诧异,后又转暗。
齐磊还没等到廖以庭的回答就一把被他拉进怀里。
廖以庭的手劲儿太大,喝醉了的力道更是粗鲁到蛮横。
齐磊一头撞上他的胸口,随即被一只手臂缠住。
廖以庭胡乱地摸着齐磊的头发,轻一下重一下,毫无章法,以食指在唇前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小战别怕,有我在。别怕,啊,听话,有叔叔在。”
廖以庭颠三倒四地念叨了半天,小磊才听清他说得是什么。
十二年前,他听过一模一样的这些话。
中缅边境废弃厂房的矮墙边,枪林弹雨一片嘈杂中,少年的廖以庭也是这样将年幼的他按在怀里,搓着他的头发安抚着。
那天他们亲眼目睹了齐行健夫妇死于帮派火并之中。
皆是一枪毙命,廖以庭甚至还找到了那枚从齐老大心口穿胸而出的子弹。
他曾把那枚子弹缠上细绳给齐磊挂在脖子上,后来又给摘了下来。
稚子无辜,少年血热。
从那以后廖以庭便不再是孑然一身,他有了责任和牵挂。
廖以庭叫齐行健一声大哥,所以让齐磊喊自己叔叔。
青春期时的齐磊便开始在心里不满这个称呼。他觉得“叔叔”都是叫那些大肚秃顶的中年男人的,而廖以庭年轻挺拔又英俊,比他见过的任务人都要好看。
后来廖以庭识穿了自己那龌龊的小秘密,齐磊却越来越能从一口一个“叔叔”的称呼里感到快意而满足。
所有爱慕廖以庭的人里,唯有他不同。
他与廖以庭有过共患难,同富贵的,十二年的相濡以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