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兰奇怪吗?虽然只有一支。
她正想给杨汶电话,有人拍了她的肩膀。
“小青?”
是杨汶。
丁青拉她到一边:“你们技术部是不是许久没收过花了,一个个如狼似虎?”
杨汶笑道:“你以为生活哪有那么多浪漫。不去陶冶在你的花香里,你这掂个花瞎溜达什么!”
丁青插杨汶胸前口袋一支玫瑰:“晚上聚聚,和晓安,咱仨。”
“必须的,准到!”杨汶闻了闻玫瑰笑道。
丁青依旧美丽的心情离开了。
杨汶刚进门,就被同事拉到桌边:“拿剑兰的女人是谁啊?”
然后,她明晃晃的看到电脑上那个大大的标题,脑门一紧,说:“花店的人,来送货的。”
总裁办,石云笙不在,在开视频会议。
上次给她端咖啡的女人态度和蔼的问她要喝点什么。丁青将剑兰往石云笙桌上一扔:“不用了,我是来送货的。”
两手一搓,抚了下袖口,直接走人。
她今天心情很好,不希望被石云笙像早晨那样破坏掉,真是一点也不可爱。
石云笙出来的时候,丁青早已离开。
他问小桃:“送花的女人呢?”
“走了,十五分钟前。”小桃小心的回答,她分明感觉到石总对那个女人的与众不同。无论哪个女人,他的表情从未如此认真。
石云笙的脸色有些发黑,眼睛里却无半点暗沉,盯了一会儿剑兰,他喃喃低语:“真是!连这点时间都等不了……”他吩咐小桃,“拿个玻璃瓶,插上。”
后来,天龙集团大楼,经常能看到剑兰的身影,静静的插在瓶中,在办公桌上安稳怒放,承载阳光。
第61章 chapter 61
下午,客人不多,晓安送花回来看到丁青在织毛衣。
“给云笙织的?”
丁青哼了一声:“不是,这是给丁泽织的,我每年都会织一件给他。”
晓安一顿,开玩笑道:“现在还有人穿手织的毛衣吗,穿在身上不觉的土吗?”
丁青叫道:“网上有教程,本姑娘经常每年织的都是流行款好不好!要不然怎么衬托出我家阿泽帅帅的身材啊!”
“你也太偏心了。我怎么从来没有收到过你的手织品,差别待遇。”
丁青退针,绕线:“如果我每年都见不到你,一定也会为你织的。”
“七年未见云笙,难道你也织了?”
丁青点头:“是啊,织了七双手套。不过,我并不打算给他。”
晓安好奇道:“为什么啊?”
丁青嘿嘿一笑:“什么时候他能令本姑娘全身的细胞都笑开花的时候在说吧!”
“我看你现在就幸福的要翘辫子了,怎么,还不满足?”晓安从饮水机下接了半杯水,笑嘻嘻的问道。
丁青手下的针飞快的穿插在红白毛线中,摇头:“还差点,呵呵。”
晓安坐到丁青对面的沙发上:“丁泽最近给你来信了没?”
丁青摇头:“他差不多半月一封,还不到时间。我想回老家之前织完邮给他。他说他又换了工作,老板对他好,也轻松。只是进入寒冬,天气更冷了,不过有冰雕可以看。我想……不管怎么样,只要他开心就好……”
丁青的声音渐渐低落,可,手下依旧未停,手腕翻动,如翩然轻舞的蝴蝶,优美动人,安然穿梭。
没有任何一个男孩遭此重创,还能明朗如往昔。
丁青的心愿也不过,简简单单一句,开心就好。
晓安没有再说话,安静的看着丁青在鲜花似锦的空气里,安静的用满心的牵挂和关怀来编制,每年的,沉甸甸的爱。
白晓安初三就认识了丁泽。
在高中,她去找丁青的时候,丁泽见她总是唤一声:安姐。
声音明朗,带着无法潜藏的温度,就算是寒冰似乎也能被融化掉一层外衣。他的身上有种任何人都难以拒绝的温暖,他不是阳光,却胜似冬阳。
他会体贴的为她买她最喜欢的芥末奶茶,然后欢快的对她说:“今天的奶茶双份八折,我还买了杯香芋味的,姐姐最喜欢了。”
她问他:“你怎也不买一杯 ?”
他笑道:“单独买一杯,姐姐会唠叨我乱花钱的,要是师哥在就好了,她就顾不上说我了。”
她说:“丁青去买票了,一会才回来。你再去买一杯偷偷喝掉好了。”
她也只是一条建议,他却哈哈大笑:“安姐,你肯定不知道,我姐有一双狗一样的鼻子。别说一口奶茶,前一天手上拿过什么花她都能闻出来。”
这个,她确实不知道。
更加想不到的是,许多年后,丁青会开个花店。然后坐在花香浓烈的房间舒适的为她心底最亲爱的弟弟,那个说姐姐会唠叨他乱花钱的少年织毛衣。
后来,她问他:“你天天师哥师哥挂在嘴边,如果师哥和你姐闹矛盾了,你帮谁?”
他笑道:“这还用说吗,如果师哥生气了,我肯定陪他喝一场;如果我姐生气了,我肯定和师哥打一场。”
有一次,她经过一中。看到巷子里两个少年在打架,身边站着一个手足无措的少女。少年她都认识,一个石云笙,另一个就是丁泽。
两人都挂了彩,鼻青脸肿。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少女叫夏秋彤。石云笙的第一个女朋友。
丁泽就是这样,默默守护在丁青的身旁,即使是敬爱崇拜的师哥也不能惹他姐姐分毫!
她想,如果她有一个这样的弟弟,也一定珍爱如宝。
那个喜欢笑的少年喜欢苹果。可那个他爱的姐姐每次来都惦着一袋子橙子,他无可奈何的对别人说,他喜欢吃橙子。
后来,所有人都喜欢送他橙子,只有她送他苹果。
他笑的很开心,却又可惜道:“我应该说我喜欢香蕉和橙子。”
她知道,丁青最爱的水果是香蕉。
他的学习成绩一向很好。
有一次,他拿到奖学金,兴奋的用公用电话打给她:“安姐,你帮我买下那身粉色运动服好不好?”
她知道那身衣服,李宁的牌子,很贵。丁青来找她玩,路过橱窗,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从此,念念不忘。
她把那身衣服带给他,他把钱给她,然后将牌子剪掉。
“为什么?”
他笑道:“因为我会说这是冒牌的。”
那个瞬间,她很想流泪,这个少年疼他姐姐疼的令人心酸。
“你自己怎么不买一套?”
他摇头:“剩下的要当下学期的生活费。”
她知道,他们的父亲身体不好,一边工作,一边养病,家里有些拮据。
每一次,她偷偷去看她T市的女朋友,总会顺带看看他。然后给他提一袋子苹果。他总会笑嘻嘻的回道:“安姐,其实香蕉橙子真的很好吃!”
她笑了笑,下一次,又是苹果。我知道香蕉橙子好吃,可是,那些都是别人的喜欢。
她想,那些年,他不仅仅是丁青的弟弟,也是她的弟弟,那么地疼爱!
可是,现在,丁青想去见他。
可她却,并不想两人见面。
安静的下午,阳光光顾。
门口的风铃响起,进来一个男人,年纪轻轻,唇畔带笑,走进花店,宛若误入凡尘。
丁青并不怎么记人,他刚进来,却已认出了他。
那个在蓝山酒吧里安然的贵公子,沈有容的弟弟,沈则。
沈则的介绍很简练:“昨天心脏病突发的是我母亲。”
丁青这才想起昨天胖子的一番惊心动魄。
沈则笑道:“我见过你,蓝山酒吧。”
丁青笑道:“救你母亲的人不在这里。”
沈则无半点尴尬:“能不能把他的联系方式告诉我?”
丁青给他写了一个号码,沈则笑道:“也同样谢谢你,听说打电话的是个女人。”
丁青并没有否认,沈则最后选了一束康乃馨离开。
白晓安问他是谁?
丁青讲了一个自己版本的胖子事迹。
第62章 chapter 62
知道丁青和晓安都不喝酒,杨汶相当郁闷:“不喝酒,我们来酒吧做什么?只是来唱歌的吗?”
“你喝酒,我们喝果汁,然后唱歌放松一下,不挺好的!”丁青为自己倒了一杯橙汁。
杨汶点头:“那好吧!反正你请客,你说了算!”
丁青喝了几口橙汁,便开始K歌。她最喜欢的是老歌,那种可以激情澎湃的吼出来,又带着一种难忘的怀旧情绪的歌,比如红日,类似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