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燕轻,说话做事都好像没个正形,也不知是真记错了人,还是随口一说,权当打发他的。
“对了。”高冈想起他过来的另一个目的,问何稚秋:“除了这个,还有一件事,凶手可能已经知道杀错了人,或许还会找机会对你下手。所以你给我说句实话,最近到底有没有与谁结下梁子?”
何稚秋一口咬定:“没有,我不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就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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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湑去找胡同口的潘奶奶买酸梅汁,家里的几个人,除了高冈,这两天一直在帮她打理书店。天气热得人心头躁郁,买些消暑的,也好犒劳他们。
她买了一箱,独自扛回来。上回去花鸟市场买石榴也是这样,扛肩上走了一路,只是那时候身后还悄悄跟了个高冈,一转眼又过了这么久了......
忽然脚下一个踉跄,踢到了邻居养花的白瓷盆,她立时收回脚来,勉强站稳身子。
叶湑抬起头,空气仿佛凝滞了。她停在原地没有动作,发丝粘在脸上,大颗大颗的汗水从额头冒出来,顺着脸颊滑到下巴。
花盆光洁明亮,白瓷釉色透明,光可鉴人。就刚刚一晃眼,她似乎在里面看到一个人影。
好些天了,她总有一种感觉,像是有人在暗中观察她——应该是从正乙祠戏楼回来之后开始的,在小院看书店时,门口总有若即若离的目光。
好不自在。
叶湑慢慢放下酸梅汁,落地之际,她迅速转身,大步往回走。
一直到了岔路口,当初高冈就是藏在这里,她刚在白釉瓷里面看到的人影,也是在这个方向。
然而真到了这里,往前往后探头去看,却是毫无发现。
她稳住心神,一路疑虑着回到书店,闷头放下酸梅汁。抬头却见高冈站院子里,身边还跟了个意想不到的人。
“你这书店,还能腾个地儿给我打个地铺么?”何稚秋笑,他指了指高冈,“他说我得跟他住一阵子,不然会有危险。”
“危险?”
何稚秋压低了声音:“生命危险。”
听他这样说,叶湑心下有了数。只是眼下的情况,她没心思与何稚秋“叙旧”。
她给高冈丢了个眼风,带他到里屋说事,又给何稚秋留下一句:“我前几天在柜台后面辟了个临时的布草间,你自己去挑选。”
千里眼和马奥运拿起酸梅汁吸溜,探出两双眼睛看热闹。
千里眼秉着职业素养,摸出手机,搜了下何稚秋。搜索页面跳到眼前,他瞪大了眼睛一瞧:“我去!你看看。”
他连声惊呼,手机递给马奥运。
何稚秋——居然是正乙祠戏楼的名角儿,有名有姓的青衣。
马奥运双眼放光,原地跳起来:“这哪儿能让人家打地铺啊。”
他一把抢在何稚秋前面,替他收拾:“打地铺麻烦,何先生就来咱屋住,我和他......”马奥运指一指千里眼——
“我俩挤一挤。”
另一边的里屋,叶湑把先前在胡同里的遭遇告诉高冈。他沉默了一会,在心里面留了个底,又想起房子的事,多问了几句。叶湑并不着急,只说找了保险公司量算损失,等到合适的时间,再找人重新装修。
因着戏楼一案涉及到大乌树,叶湑的屋子又受到这事牵连,几个当事人还都住在这小胡同里,高冈并不瞒着她,只将太过具体的细节抹去,其余的,一五一十与她说了个明白。
也好叫她心里有个数。
听完了高冈的话,叶湑问他:“你觉得,跟踪我的人会是大乌树的吗?”
对于她的猜测,高冈并没有把握,只斟酌着回了句:“现在还难说,我总觉得大乌树内部不止有一股势力。比如说你,你父母遇害与大乌树有关,可现在大乌树却引导你去找所谓的真凶,据我对大乌树的了解,摇摆不定不是它们的行事风格,要么黑,要么白,截然不同的极端风格才是它们最大的特点。”
“这倒是,他们最近给我发邮件也越来越勤了,似乎很急。”
“你怎么想?”
叶湑一笑:“还能怎么想,他们发得越勤,我越不急。”
只有以被动为战术,才能在战略上获得主动。
高冈点点头,端起桌上的水杯,晃了晃,仰头喝了一大口。
“晚上我出去一趟,晚饭不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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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务区,国贸大厦三期。
燕轻乘坐电梯抵达七十六层,出来是一个会展中心,最近这里刚接了新展览策划,入眼一切,皆是纯白。展览新布置完毕,还未来得及向公众开放。
四面玻璃窗落地,目之所及,是城市最为繁华的地方。钢筋构成森林,车流汇成河水,银灰的外壳、钢蓝的玻璃、碧金的点缀,这是独属于CBD的特点。
三百三十米,是曾经的全城制高点。而对面封顶的五百米高中国尊,已然刷新了它的记录。
一个男人,背着手,站在落地窗前,眺望对面的中国尊。
他身形瘦高,上半身赤.裸,披一头长发,发丝光亮如黑缎。长发之下,在他肩头纹刻着一船花瓣,花瓣纷纷扬扬,自肩头倾泻而下,如一粉色瀑布,覆满整个后背。
听到燕轻的动静,男人背对着她开口,声音轻柔,如同情人之间的呓语:“看那座大厦,多高啊。”
燕轻来到他身边,盯着中国尊,问:“那起火灾,是你的手笔?”
芦花白轻笑,低头看她:“被你发现了?”他化了妆,眼尾泛红,一丝红线上挑,神情愈显得妩媚起来,全无半分阳刚之气。
见她不说话,也不看他,芦花白自嘲一声,说:“等到中国尊建起来了,会展中心就搬到对面去。”
“随你。”她轻淡地说。
第69章 改口叫姐夫
芦花白拉下百叶窗,遮住了外面的景色。
他上前一步,对着燕轻倾身过来,嘴唇若有似无地挨在她耳朵上,放低了声气道:“你动作不干净,留了把柄。我让阿蕃找了个人,去那个臭警察家里泼了汽油,一把火烧干净了。你不感谢我么?”
燕轻伸手,按住他的胸口,往后一推:“跟我有什么关系,人是你说要杀的,我只是帮你动手。善后的事,你该做的。”
“真是冷漠的人儿,”芦花白轻佻地笑,“你从来都是这样,冷心冷情,我和你这么多年的交情,你永远不会放在心上。可在我看到别的男人对你有兴趣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想叫他死。”
芦花白穿着雪白灯笼裤,踩着赤脚,对燕轻步步紧逼:“不止如此,我还要他死在他喜欢的女人手上。”
他后退一步,张开双臂,古铜色皮肤衬在白色背景上,脚腕的银铃铛随着他的步伐丁当作响:“多浪漫啊,在有三百年历史的戏台中央,唱着漂亮的词,死在漫天花瓣里。阿妹你说,我算不算仁慈?”
“就因为这,你要我杀他?我连他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燕轻冷着眼看他。
她看见芦花白微微一笑:“我明白你的脾性,对我都是这般爱答不理的样子,何况别的男人呢......”他的笑容转瞬即逝,换上一副狰狞模样,“可是阿妹,你知道吗,你杀错人了。”
他放声大笑,身子随着摇晃的脑袋轻轻扭动,伸手打了个响指,展厅里响起一阵音乐。他开始在这样的环境起舞,空灵的银铃声成为伴奏,更添一丝诡异。
将百叶窗拉开,恰是夕阳西下,阳光涌进窗户,把芦花白的皮肤镀上一层金色。
他闭了眼,随音乐轻轻地哼,像浸泡在一杯粉红色酒液里,迷幻而慵懒,单调而乏味。
英文混杂着西班牙语,他唱得随意,沉浸其中,忘乎所以。尘埃漂浮于空中,受黄昏阳光的烘烤,如金色的小精灵,闪着微光。
真是美。
他流下泪来。
“宝贝,这首歌是为你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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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彻底落下去了,芦花白躺在地上,脸颊两道红色泪痕。他摸了摸脸,又笑起来:“他叫何稚秋,常去酒吧听你唱歌。我让你去杀他,他运气好,逃过了一劫。阿妹,想要再杀一次吗?”
燕轻抱起胸,靠在背后的玻璃窗上,一双清冷冷的眼睛看着他:“那是你的事。”
“算了,不杀他。”
芦花白从地上爬起来,擦干了眼泪,再抬头,神情变得妖异:“他现在住哪儿,我想想......哦对,是叫浮梁胡同,和那个臭警察一起,还有叶湑。真是个美丽的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