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类(54)

虞知行在进山时频频回头关注三思,时不时地扔给她一两颗野果。

这个季节山中大多果子都还未成熟,摘下来要么有毒要么酸得掉牙。

三思前十八年摸鱼打鸟的日子不是白过的,那些歪瓜裂枣她瞄一眼就知道吃起来时什么样。她接了一只虞知行丢来的青杏,才刚入手,就直接丢了回去,虞知行一缩头,青杏直接越过他的发顶,砸在了焦浪及的后脑勺上。

焦浪及捂着后脑勺扭头怒视虞知行,丢了个松球过来,被虞知行一闪躲过了。一击不成,焦浪及干脆回身给了虞知行座下的马屁股一鞭子,后者立刻尥蹶子跑到前头去,虞知行半天才将其稳住,那马却不听使唤地踏进高而深的灌木丛。虞知行已经知道了这匹马接下来要做什么,但脚下都是扎人的灌木,他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只能绝望地捏住鼻子,等马哗啦啦尿完一泡,才坐在马背上缓步从灌木丛里踱出来。

三思和焦浪及笑出了打鸣的动静。

三思心下对于虞知行一路上举动有些疑惑——虽然往常他也招猫逗狗,但也不像今日这般不消停——看起来就像是在转移她的注意力似的。但她并没有深想。

早晨她站在他们房门外,原本想当场逮住那两个不辞而别的货,却完完整整地听到了虞知行的担忧,胸中冒起来的火苗于是“滋啦”灭了个干净。

她联想到陈情、兰颐,还有下山前千叮咛万嘱咐叫她不要多管闲事的岑长望,有些啼笑皆非。

这些人看似给她无限的天地,却在那天地里种下一棵冠盖千丈宽的大树,始终不愿让她走出树荫晒太阳,哪怕被日头晒到一点,都会引起他们的不安,生怕给她烫掉了一块油皮。

她本以为自己会因为虞知行的过度忧虑而厌倦烦躁,但在他话音落下的那一刻,心中却那一蓬杂乱的草却一下子停止疯长,仿佛被溪流漫过,压低了尖锐的头颅,带来萍水相逢之人那一片忡忡的忧心,真实而有分量。

虞知行用银枪从旁边的树枝上勾下来一条伺机咬人的小蛇,将其捏晕了缠在银枪上,欲拿着吓三思,扭头却发现她盯着自己看,嘴角挂着一丝难以言喻的微笑,仿佛已经盯了很久。

他连忙咳了两声,甚至没敢仔细辨认三思的表情,便举着银枪夹了一下马腹,快跑两步追上焦浪及,回过神来才发现那蛇已经软绵绵地顺着枪/杆滑下来,湿乎乎黏答答地落在了他的手上好一会儿,滑腻的蛇腹贴着他的手背缓缓蠕动,鳞片的触感堪称细腻。他登时一个寒战将蛇甩飞,把手在焦浪及衣服上到处揩。

三思莫名其妙,把那条蛇捡回来装进马鞍旁的篓子里——一会儿烤来吃。

行至傍晚,三人站在一片山头上,望见对面远处的山丘上,规规整整的梯田和成片的稻田茶树,皆松了一口气——总算找到了人烟,白驼山庄大概也不远了。

于是三人加快赶路,终于在入夜时分于丛林深处意外找到一处破旧的祠堂落脚。

第42章 过水刃刀刀欲见血3

祠堂被丛林遮蔽着, 十分隐蔽破旧, 却颇具规模。虽然四处墙漆脱落,后半部分塌了半边,却能依稀看出旧日里朱红的残漆和磨损严重的雕花磉墩。这地方大约从前也是个富裕之家,主人搬走后, 附近的猎户与农人大约常在此地歇脚, 因此祠堂里有些绳索、干草、打火石碎块,地面上四处有生过火的痕迹,墙角都烧黑了。

虽然破败,却足以遮风挡雨。

几人在祠堂里四处翻找, 终于在一片木头堆里翻出一副土制的弓箭, 于是三人分头出去捡柴火打猎。

“你从前来过这地方吗?”踩着脚底下厚厚的落叶层,三思蹲下身捡了两根干透了的枯枝, 问道。

虞知行跟在她身后侧方不远处,左看右看地观察是否有野兽出没:“没来过。我连白驼山庄的人都没见过。只是听说他们能耐得上了天, 可未曾亲眼所见,谁知是不是以讹传讹。”

三思道:“听说白驼山庄这一任庄主少年时医术便十分了得, 救过少林前住持广悟大师的性命。”

“长亘山中有无数奇珍异草,得天独厚。白驼山庄驻扎此地多年, 将山中草木鸟兽的药用一途钻研得炉火纯青。不过据说白驼山庄虽身在江湖, 却从未上过谈兵宴的擂台。他们专精医术,武道一途却并不比寻常武馆里的喽啰们强多少。”虞知行竖起耳朵,听见不远处的树根有响动,便噤声悄悄接近, 谁知一块石子丢过来,一道黑影从树底下窜出。

虞知行没追上,是一只松鼠。他回头便见三思看着他,笑得牙不见眼。

他咳嗽了两声,直起腰来:“我知道是松鼠,只是过去看一眼……笑什么笑,你还没完了!”

三思一边笑一边捡干柴:“那依你所言,白驼山庄面对危险则无可战之力。”

这回轮到虞知行笑话她了:“谁敢轻易动白驼山庄?人家数十年在武林里不知施恩于多少大人物,多少人还指着白驼山庄救命呢。谁敢对白驼山庄下手,至少得有少林和明宗那样的底气。”

“少林不知道,反正我们明宗是从来不干杀人放火的事。”

“少林通常也不干。毕竟出家人吃素,不像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没那么多火气到处撒。”

三思斜他一眼:“什么歪理。”她出了口气,一手叉着腰四下看了几眼,“这大晚上的,去哪儿打猎?还不如明早翻过这个山头,去人家村子里买番薯。”

虞知行:“你不饿?”

“又饿又累。”三思泄气地蹲下来,脸贴着膝盖,“早晨怎么就没多买几个包子带着呢。”

虞知行:“这世上若有后悔药,你该后悔怎么偏不听劝,非得要跟我们出门呢。”

三思瞪了他一眼。

她用匕首割了几条长长的草,打结连在一起,站起身,将捡到的木柴捆成一捆背到背上:“我们俩走一块儿动静太大了,就算有个什么獐子野兔都闻风跑了。我走那边,一会儿在那破祠堂见。”

虞知行:“你仔细点,当心别被蛇咬了。山中夜间有野兽出没,你别走太远。”

三思:“知道了。”

于是二人分头打猎。

三思从小在山中长大,最明白“过酉不出门”的道理。长亘山地势虽然不如碧霄山险峻,其丰饶却丝毫不逊色。他们目前所在的山头鲜少有人的痕迹,就连那个破祠堂少说也荒废了十年,夜间必然有不少野兽,且容易迷路。因此三思并没有走远,并每隔二十米都留下记号,以免失去方向。

她费尽心机找到一个兔子洞,把点燃的甘草丢进去,被熏得受不了的兔子从另一个洞口蹿出来,被她当场逮住。

三思将兔子与柴火捆在一起,正准备折返,却忽然顿住了脚步。

在她的脚边,有一小片杂草被碾平,依所见的大小,绝非寻常走兽。

她微微警觉起来,弯着身在地面仔细寻找,很快在一棵老松下的泥土上,找到了第二个脚印——一枚清清楚楚的鞋印。

山中昨日刚下过雨,阴凉处尚未干透,这枚鞋印是寻常男子大小,浅浅地地印在积水的泥土里,连鞋底的纹路都纤毫毕现——鞋印的主人才刚刚来过。

三思后颈汗毛微微一炸。难道就在她逮兔子的时候,正有人在暗中看着这一幕?那人如此隐匿行踪,究竟有何目的?

她内心挣扎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在树皮上刻下标记,顺着足迹追了过去。

暮春的夜里温度怡人,透过层叠的树木冠盖,可望见夜空中的明月。月光如涟漪一圈圈扩散,无差别地洒在每一片山岭上。

三思最终在一片乱蓬蓬的树丛中丢了脚印的踪迹。她插着腰微微喘着气,警惕地四下打量——她已在追踪的路上戴上了银丝手套,以防有变。

此时眼前枝桠横生,仿佛从无边的暗夜中伸出的嶙峋恶爪。

三思放轻了呼吸,轻轻地拨开跟前的枝杈,脚踩在干枯的枝叶上“吱嘎吱嘎”地响。

她的脚步与心跳渐渐加快,在这死寂的环境里,唯有心跳声震耳欲聋。她忽然被脚下的石块绊倒,此处正是个险坡,三思在身体失去重心的那一刻蜷起身体护住脑袋,都没来得及喊一声,就滚下了坡。

那个陡坡少说有五六丈,三思重重地滚到坡底的草丛里,被磕撞得浑身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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