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形容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我只能说我常常在想,我和他大概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吧。我们会顺利升学,顺利毕业,一起工作,一起生活。或许会受人阻挠,备受歧视,但我们已获太多支持与祝福,理应无惧风雨,相伴一生。
与其说是愿望,我更愿意相信这就是事实。
清醒时想,入梦时想。
(二)
可笑的是我们竟然没有读同一所大学。
一生转折,事违人愿,我顺利升入本市最好的学校,而他却去了外省,随之而来的是他要搬家的消息。
他忐忐忑忑,战战兢兢的告诉我,坐在我对面,神色犹豫又恐慌。我很少从他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真的见着了又觉得心软。因为退一万步讲,这也不是什么五雷轰顶的事情,只不过是距离较远,多谈四年的异地恋罢了。他还是我的,写着周桐梧的标签。
然而我还是委屈:“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怕你考试分心。”
在情在理。他还是像初中那样在情在理,搞得我依旧不好意思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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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赔罪,他请我去了我最爱的那家麻辣烫。进了门儿我只管找座位,剩余事情一概不用操心。他对我很好,六年时间让我们摸透了彼此的喜好脾气,吃什么不吃什么,醋多少、辣椒多少,都是将分量刻在心上的,从不会出错。
雾气袅袅,我端着烫手的碗喝了一口汤,呛得咳嗽不止,眼泪直流。
“慢点儿,慢点儿……”他赶紧伸手拍我的背,关切地问,“没事儿吧?”
我摇摇头,拿纸醒了一下鼻涕,好久才缓过劲儿来。
(三)
“秦景淮,”我问他,“你不会不要我吧?外面诱惑那么多,你不会不要我吧?”
(四)
他要走的那天晚上,我们异常疯狂。
如同初尝性`爱滋味儿的愣头小子,他把他炽热挺立的欲`望撞进我的体内,不管不顾,强取豪夺,如攻城的铁锤,如暗夜的猛兽。我痛得大叫,却又充实的难以自拔。他深深地望着我,锁着欲海沉浮中仅剩一丝清明的魂魄,把持在心。
“不行了……”我求他,“快死了……”
“怎么会……”他粗喘着凑过来吻我,“宝贝儿……桐梧……”
我当即激动到大腿抽搐的程度,迎合的姿势越发熟练顺手,再也顾不上什么羞不羞痛不痛的了。于他于我,亲昵的称呼总能点燃身体周遭的烈火,如锡纸下明亮跳动的火苗,催化着那一口浅薄而浓郁的毒。
疯了,真是疯了,与年少时期动不动就喜欢许诺的生死相伴不一样,我是真的想就此死在床上。
“桐梧……明天就要再见了……”
(五)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已过中午,过烈的光从窗户口透出映在我睁不开的眼睛上,恍惚间我仿佛听到了鸡犬相闻。懒散的从床上坐起,浑身酸疼,我一边咒骂秦景淮畜生一个下手不知轻重,一边急切的拿过手机,查看他发来的消息。
起床了吗?
还?没?起?啊?
昨晚是不是爽的太过了?
小懒虫。
我到新家了。
附图是他抱着一小盆我送的多肉,站在堆满杂物的室内,在脸旁比划的剪刀手显得异常愚蠢。我默默右键存图,却还不忘嘲讽他两句,结果刚发完消息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我想你了。”
因为经常见面的原因,我们很少打电话,他的声音混着电流传入耳中,倒还别有一番趣味。我下意识的将屏幕紧挨着脸颊,仿佛这样就能与他更近一些,而事实证明这不过是自欺欺人,望梅止渴。
(六)
那之后我们就日日信息电话联络不停,给通讯公司贡献了不少银子,趁没人来一场phone sex也是常有的事。
只是想念如噬骨之虫,日子久了便痛如万箭穿心。我不止一次提出要去看他,他却不答应,让我安心学习,别闹幺蛾子,等他一放假就飞回来看我。而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反常的听话,只日复一日的过,日复一日的想。
我是真的佩服那些异地恋好多年还修成正果的男男女女,因为当你真正的爱一个人,并全心全意信任他的时候,分居两地所带来的恐慌,并不是害怕他会被那些个妖艳贱`货拐跑勾走,而是害怕彼此之间的情深意切会因为时间和距离的拉长逐渐消散。
这才是最可怕的,摧毁感情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所以我只能一日数次的在秦景淮那里刷存在感——不能在他鼻间留下气息,总要在他耳边荡起回音,对吧?
只是不知秦景淮是否坚强过头,仅凭心中念想便可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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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要睡了,明天早上还有课呢。”
电话那头声音十分疲惫,我听了心疼,草草结束掉通话,钻回屋内躺进被窝里,双眼盯着天花板,被灌进来的冷风吹了一个哆嗦。
我总感觉很不一样,说不出来是哪里,也没有任何证据,然而我就是感觉不一样。
敏感并不是件极好的事,至少它折磨着我难以安眠。
(七)
年假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拖到初五,他终于答应回来看我。那天下着大雪,我去机场接他,远远望着一波一波如潮水往外涌动的人群,在三五次的守望后一眼看到了他。
他还是那么耀眼,戴着手工的棉围巾,套一件枣红色的阔领针织衫,行李箱拖在身后左右摆动,像是一条小尾巴。我的激动难以自抑,在旁人的斜目中冲进他的怀里,小心谨慎的相拥,开口第一声便有些颤抖。
你回来了?
回来了。
我好想你。
(八)
我承认我是个精虫上脑的人,但也只是在闻见秦景淮身上的味道时才会欲`望高涨。他拒绝与我上床,一连三天,推脱身体不适,害怕传染。我不怀疑,在撒娇埋怨之后,还是为他买药倒水,量体温掖被子。
黑夜里我望着他沉沉睡去的面庞,耳边是他因鼻腔堵塞而微弱的呼吸声。他变了,胡子长长了,骨骼更挺了,比起我依旧瘦弱的身躯显得十分有男子气概。他的变化令人欣喜,也令人不安,我开始担心我会不会配不上这么一个优秀的人,而已经忘记了自己也是佼佼者、人上人。
黑夜总是会让人胡思乱想,骗得人五迷三道。
(九)
走的那天他仍旧带我去吃那家麻辣烫,天气很冷,店内很热,人人都求在这寒冬中找寻一片温暖之地。
他嘶嘶地捧着烫手的碗坐下,推至我面前,手指捏在耳垂上以求暂时的缓解。我乐呵呵的望着他笑,拿起筷子,将汤上一层辣油搅到碗底,然后愣住了。
吃啊,他说,怎么不吃?
热汤熏至脸上,落了一层蒸汽。我抬头看他,指着碗不可思议地质问道:“怎么会有……?”
他的笑也僵在脸上,慌慌张张,一点儿都不会撒谎:“噢噢对不起桐梧,我忘了你不吃这个……”
“你怎么会忘!”我大声叫嚷,“我对这个过敏!你怎么可能会忘!”
我攥着桌布,骨节发白:是谁?
爱吃的是谁,你爱的是谁。
这不是过失,而是欺瞒。仅隔半年,他竟然对我撒谎,在餐桌上强颜欢笑。或者是我冤枉了人,他只不过是想找一个更恰当的机会,对我一击毙命。
怪只怪他的破绽太大。
他低头缄口不语,半晌出声,带着我摸不透的隔阂:你听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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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事实赤`裸裸的陈述,而不是解释。他平静的残忍,我如坠冰窖,心如刀割。
(十)
我们度过的时光,不是梦境,便是谎言。六载春秋抵不过一朝更替,万家灯火也无一处我心可归。我有了流浪的冲动,抛却七情六欲,深入人世;走遍大江南北,酣畅淋漓。想来不过如此,有他的几年不过如此,无他的几年也不过如此。
一模一样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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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酒席中有一场是旧友小聚。我们在宾馆榻榻米上席地而坐,摆着四五道小菜,两三打啤酒。秦景淮坐在我对面,脸红如樱,把酒言欢,兴头之上当年丑事也无所谓说不说得出口。反正周围人也全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人仔细听那些个一二三。
他输了游戏,被起哄着要求与我接吻,我就笑笑站起来,也不伸手,只说两个字: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