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二世祖+番外(6)

作者:公子阿萌 阅读记录 TXT下载

逼问下的表白,过山车上的颤抖,快餐店前的分离,原来都是为了这一秒,这一秒的钟情。

倏然间,一整个喧闹的世界在秦楚耳边炸开,小时候童话书中风度翩翩的王子似乎都脱开泛黄的纸页,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来。

等到走进了才发觉,其实那些幻想中完美爱人的脸,都早已合为一体,变成了那个害羞的,自大的,臭脾气的项鸿。

原来不必劳碌万千个无谓的日夜,就可以得到王子手中的水晶鞋。

“你什么时候爱上我的?”

那晚在别墅的沙发上,秦楚窝在项鸿的怀里问道。

什么时候呢?

项鸿红着脸呆呆的想。

是那一晚头撞在床板上的时候?是餐桌旁喂他吃酸汤面的时候?是黑暗中拥抱入眠的时候?

不不不,都不是。

项鸿笑了笑,在秦楚额头轻啄一口。

“我不告诉你。”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爱情是多巴胺分泌的奇迹,脑垂体决定的痴迷,怎么说得清时机。

“不过,你可以问我有多爱你。”

秦楚圈住项鸿的脖颈,哂笑道:“你不会要抄袭某某传奇,说月亮代表我的心吧?”

“既然都要抄袭,为什么不干脆抄个高级点的?”

暖黄色的灯光下,项鸿对着秦楚笑出了一水儿的白牙。

“秦楚,爱你就像爱生命。”

作者有话说:

完结撒花!鼓掌!!!(啪啪啪)

正文部分算是彻底完结啦,小项和小秦终于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啦,但是故事到这里,其实远没有结局,后面可能会更新一个番外,是关于项鸿的老爹项振和秦楚的故事,剧透一句“我时常觉得,我就是那威尼斯水城中苍老而笨拙的作曲家,而他便是湖光山色中水波温软的美少年,穷极一生的大梦。”(了解这个梗的盆友们应该已经能猜到这个故事的主线啦)我觉得作为一篇小妈文,就是要交代清楚老爹和小妈的相处才算是完满嘛!

最后,也谢谢大家这段时间的关注,尤其是几个天天评论点赞的小可爱,俺好爱你们呀!

那就这样,祝愿大家生活愉快,江湖再见~

第11章 番外一 小玫瑰

【写在前面:这一篇是项鸿他老爹项振和秦楚的故事,用了第一人称,叙述视角是项振本人】

我第一次遇见秦楚,是个星期四。

初次见面,并没有多愉快。

那天的他哭花了一脸的妆,像个在泥淖里滚过的小豹子一样,跌跌撞撞冲进我的办公室。

追在后头一脸土灰的,是我的广告部总监林向。

两个人在办公室里吵吵闹闹了半天,我才听明白事情原委。

原来这个叫秦楚的模特儿正在代言集团旗下一款主打产品,因为现在闹了丑闻,已经失去了商业价值,所以林向准备和他解约。

“什么丑闻啊?”

我抬眼问他。

“那个……就那个……”

秦楚捏着自个儿的衣角,咬着唇不说话。

既然闹到这儿了,林向也不打算遮遮掩掩,掏出手机划到x浪娱乐版头条,赫然是一张秦楚和同性深夜当街拥吻的照片。

“这样啊,那还真是。”

林向见事情已经闹到这儿,倒也不想惹得一身腥,就索性把这个大麻烦推给了我,自个儿下楼办别的事情去了。

办公室门前脚一关,后脚秦楚就嚎的更大声了。

漂亮的小脸全皱在一块,撒泼打滚的要我别解约他。

“做生意啊,或大或小,都讲个利益。”

我没了耐心,准备拿酒桌上的车轱辘话劝他走,可没想到这姓秦的却是个犟种,一听到我讲利益,立马抬起头,用快要哭肿的眼睛死盯着我,一字一顿道:“我可以当你的情人做交换!”

声音之大,嗓音之雄浑,险些震破天花板。

幸而这一层都是我的办公室,若是还有其他好事儿的员工在,非得让我明天也上娱乐版头条闹个丑闻不可。

近些年总和香港老板谈生意,我也学了句粤语,叫事急马行田。

意思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秦楚不是个靠卖身上位的三流小明星,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显然也已经是被逼到了绝处。与街上对着陌生人摇尾巴的流浪狗没什么差别。

古铜色的钢笔在指尖转了半圈儿,我思索半晌,倒也不介意收留一只小流浪狗。

于是揉了揉他的头发,蔼声道:“好。”

秦楚也不客气,还没等秘书进来,就已经从包里掏出来十份违约合同,用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罢了,就当它是千金一掷为红颜。

当晚下了班,我没把他带回家,而是安置在了郊区的小别墅里。

也因为这条小流浪狗的存在,我住在小别墅里的日子也就变多了起来。

在别墅过夜的第三晚,半夜十二点整,秦楚穿着一身儿露胸露屁股的睡袍,敲开了我的房门

——来还我替他付的那八千万违约金。

我只“哦”了一句,又转了个身,闭眼继续睡了。

子不语里说,惜玉怜香而心不动者,圣也;惜玉怜香而心动者,人也;不知玉不知香者,禽兽也。

那我便做一回禽兽。

我自始至终也没有碰过他。

秦楚是漂亮的,明艳的,娇气的小玫瑰花,是威尼斯城中湖光山色中的一面惊鸿。

可我只是坐在远方默默看着他的,年老色衰的孤独诗人。

衬不得那水波月色中的一场大梦。

我只是想要一个人陪我说说话,聊聊天,无意将他箍在我怀中,永世不得超生。

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秦楚似乎明白了什么,倒也再没大半夜敲过我的房门。

后来有次年会,听林向提起,说秦楚喜欢玫瑰,偏得是那种大红的,带刺儿,娇艳的玫瑰花,就和他本人一样。

我有意讨他欢心,就让沈秘书在乡下包了块地,想种一大片玫瑰花,给他一个惊喜。

但是没成想,玫瑰花播种的第二天,我却在公司晕倒,不省人事。

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医院,沈秘书跟了我多年,知道我的性格,也无意瞒我,就实打实坦白了病情。

原来是肝癌,饮酒过量导致的。

能把家业做到这么大,谁不是一路酒桌上摸爬滚打过来的,兴许人一辈子得到所有礼物,早就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只是可惜我这大集团,打拼了半辈子,眼看就要便宜了我那还在英国不学无术的混蛋儿子。

也好,这项鸿自娘胎出来,就没享受过多少天亲情,如今把家业都给他,也算是还了我一腔的愧疚。

等到口述完遗产分配书,我已经没剩什么气力了,眼一闭,就又昏迷了三天。

再一醒来,项鸿这小子已经从英国飞了回来,面无表情,在我床边做石像。

再一看,公司大股东也尽数到齐,一个个都面色凝重,颇有皇帝临终托孤之感。

我抬起一只手,想再摸一摸那个混小子,可没想到力气已经丢了大半,浑身轻飘飘的,我知道,这是到了时候了。

原来人死如灯灭,就是这样的感觉。

也罢,至少我这一辈子,倒不算虚度。

只是不知道,那沈秘书还记不记得我的嘱托,在来年秦楚生日的时候,包一千朵玫瑰花送给他。

可沈秘书也老了,这些年和我一样也总忘事儿,不怎么靠得住。

记不得也好。

毕竟有一天,总会有一个人,能够亲手送给他玫瑰花。

即使那个人不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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