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头,一如小时候那般乖巧地对陈燕秋说:“妈,我想多带几盒回去喝,你帮我去拿好吗?”
陈燕秋不疑有他,站起身来朝厨房走去。
就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任刚迅速地把准备好的东西投进陈燕秋那杯杏仁露里。
陈燕秋再回来时,手里拎着一个袋子,里面放了满满一袋子杏仁露。
任刚接过杏仁露,对陈燕秋道一句谢,放在一边的地上,催促陈燕秋:“妈,你也喝呀,我记得你和我爸都喜欢喝这个的。”
陈燕秋也确实觉得渴了,她端起玻璃杯喝了一大口,喝完后,咕哝了一句:“怎么感觉味道有点怪怪的。”
任刚微笑着说:“我也觉得有点,大概是因为临近保质期了吧……妈,我还有事先走了,你就不用送了。”
说完,他拎起地上的袋子,站起身来,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朝站在门口目送他的陈燕秋挥了挥手,然后转身下楼。
他没有直接下到一楼,而是在下一楼的拐角处停住了脚步——他不担心被人看见,他知道,这个小区里的人已经搬的差不多了。
他在窗口静静地吹了一会儿风,不久,约莫两分钟。
然后他再次上了楼,用钥匙打开家门,便嗅到了一股苦杏仁味儿。
走进卧室,他满意地看到,他的母亲陈燕秋倒在床和床头柜的夹缝中间,已经失去了生机。
很好,母亲走了,带着自己的秘密走了。
她再也不会有机会向人透露昕昕真正的死因,也再也不会有机会和别的老头子勾勾搭搭,背叛他的父亲。
任刚转身走回客厅,客厅茶几上还放着两只玻璃杯,一只是自己喝过只剩下半杯杏仁露的,一只是母亲喝过的,但是里面已经没有杏仁露,只有底子上还有一点水。
大约,母亲喝下有毒的杏仁露后,感觉到了口苦,但她并没有觉察到这是中毒的迹象,而是觉得可能杏仁露真的保质期有问题,所以倒了一杯清水漱口……等到她觉察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毕竟氰化钾这种毒物,取人性命,只在片刻之间。
警察肯定会从这个杯子里测出来毒物残留,但没有关系,母亲的呕吐物也可以证明这点,没必要掩饰。
但是该怎么处理自己这只杯子呢?
想了半天,任刚拿起杯子,走进厨房。
他把剩下的半杯杏仁露倒进水槽里,拧开水龙头冲掉,又从抽屉里翻出几只一次性手套——这还是上次他回家吃饭,带外卖烤鸭时剩下的手套。
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把玻璃杯从里到外认真清洗了一遍,然后用毛巾擦干,放回到茶盘里。
一只有别于其他、上面毫无痕迹的玻璃杯。
或许警察根本不会注意到这点。
但如果他们注意到,或许就会以为,最后使用这只玻璃杯的,是一个指纹不该合理存在于这个家中的人。
做完这一切,任刚拎起装杏仁露的袋子,走出家门,走下楼去。
路过垃圾桶时,他把袋子直接丢了进去。
第102章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4)
任刚杀母案落下帷幕时,三月份也已经彻底走完了。
春分过去,临江市的春天也真正到来了,天气开始变得暖和,白日里惠风和畅,晚上也料峭春寒渐散,夜晚变得春风沉醉起来。
大家也终于脱掉了厚厚的大衣,改换上轻薄的衬衫和风衣。
为了庆祝任刚杀母案告破,苏巍请重案组的伙伴们晚上一起撸串。
撸串的地点,当然是在他和傅酒酒家小区门口那个烧烤摊。
这个烧烤摊物美价廉,他和傅酒酒常光顾信得过,而且,也是在这个烧烤摊上,他识破了案子的盲区,想到了案子的转机,任刚杀母案能破,这个烧烤摊该记上一功。
六个人满满当当地坐了一桌,苏巍放话请客让大家放开了点,大家也就真没客气,乱七八糟点了一桌子,老陈还拎了两捆啤酒放在桌子下,扬言今晚不醉不归,喝醉了大不了借住在苏巍家。
喝酒划拳,烟火人间,月光温温柔柔,周遭嘈嘈切切,端的是动人无限。
老板的儿子今年九岁,正是狗都嫌的年纪,人来疯地在桌子间跑来泡去,边跑边咯咯笑,也不知道在傻乐些什么,老陈夹着烟,乜斜着眼睛感叹:“真好,跟个傻子一样,什么都不知道,要我说,这个世界上还是傻子最快乐。”
顾秋开玩笑地掂着手里的啤酒瓶:“你想快乐吗?我这一瓶子照你脑袋下去,你也能变成傻子,就能永远快乐啦。”
傅酒酒噗哧一笑,问她:“顾法医怎么没来?”
顾秋一撇嘴:“我也不知道,她最近神秘的很,我猜可能是旧情复燃吧。”
听到“旧情复燃”四个字,满桌人俱是精神抖擞,老陈尤甚:“顾法医这样的高岭之花还有人敢摘?快说说是哪位草原战斗小英雄。”
不等顾秋开口,只听见不远处传来高亢嘹亮的哭声,可谓魔音穿脑。
一伙人循声望去,只见老板那狗都嫌的儿子正趴在地上嗷嗷大哭,得嘞,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小子八成踩到什么东西,摔了一跤。
老板娘听到哭声忙放下手里正在串的韭菜,大踏步朝儿子走过去,把人拦腰抱起来放在地上,跪下来,一边拍打着他身上的尘土检查着伤口,一边响亮地骂骂咧咧:“让你不要瞎跑,摔了吧,摔了就高兴了……”
检查完发现孩子没受伤,老板娘从兜里掏出两块钱来,塞到他的手里:“快滚,少在这里讨人嫌。”
孩子破涕为笑,一抹脸,捏着钱蹦蹦跳跳地跑了。
傅酒酒忍不住感叹:“也不知道这孩子长大后会是个什么样的人,会怎么对他妈。”
毫无疑问,他是想到了任刚。
任刚自幼丧父,全靠母亲陈燕秋一个人把他拉扯大。母子两个人十几年相依为命,陈燕秋浪费了全部的青春,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养儿子上,十几年含辛茹苦终于养出了一个高学历堪称社会精英的儿子,她的心里肯定曾经很骄傲吧。
她又怎么会想到,自己最终是死在最亲爱的儿子手里。
提到这个话题,大家的心里都有点沉重。
老陈掸一掸烟灰,问:“你们说,任刚知道陈燕秋和梁建国分手了吗?如果他知道,他还会杀陈燕秋吗?”
在任刚杀死陈燕秋之前,陈燕秋其实已经对儿子做了让步,她已经决意为儿子牺牲自己的幸福晚年,独自保守着儿子是个杀人犯这个秘密,继续做一个孤独的老太太。
苏巍断然否定:“即使知道,也不会阻止他杀陈燕秋的。说到底,任刚杀母,是为了挽回妻子和掩盖杀死昕昕这个秘密。任刚是个极端利己主义的疯子,他根本不相信牺牲这回事的存在,所以,他不相信母亲会帮他保守这个秘密。当陈燕秋对他说出这个秘密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死。在任刚看来,陈燕秋已经不是他的母亲,而成了一个随时能够威胁到他的炸弹,所以他一定会除掉陈燕秋。”
老陈把烟头按进烟灰缸里,狠狠地碾灭:“这都什么事儿啊,你们说,按照小秋的说法,我就够直男癌了吧?我都没觉得老娘再嫁有什么大不了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得着吗?任刚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怎么就能封建到这个地步?”
一直没有说话的李群开口了:“事后我跟当年美浓的老员工调查过,不少认识陈燕秋夫妇的人都说,陈燕秋的老公就是个挺专制的人,《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你们看过吧?任刚爸爸就跟那里面的安嘉和似的,封建,妒忌心重,陈燕秋和别的男人多说两句话都要挨他打。我猜,任刚八成是继承他爸。”
金戈家是父慈母爱的五好家庭,听了这话不由得惊讶:“可是,任刚小时候他爸就死了啊,这么多年只有他妈一个人养他,他对死鬼爹的感情比对一手带大自己的妈还深,这不科学啊。”
顾秋摇晃食指:“不不不,金戈同学,你太天真了。你不明白,人对父亲和母亲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对母亲纯粹是亲情,但对父亲又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几千年来中国都是一个父权社会,在传统的中国家庭里,父亲是一家之主,代表着权威,是一个强权形象。而人的天性是慕强的,会对强大的人产生仰慕和向往。所以,很多子女对父亲的感情里,除了亲情,还带着崇拜。任刚这种人尤其如此,虽然他爸死的早,但他可以自己不断地美化强化这个父亲的形象,说不定倒比一个活着的父亲形象更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