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女子手中发着光亮的石头被一双如豆腐柔滑的手取过,红衣女子慌张地要抢回,那系在心尖的人影却趁此离远了。
一声利器穿入□□的音。
开始下起了血色又灼人的雨。
连一句‘珍重’都没有。
独留一瘫软的柔弱红衣,呜呜,哈哈啊!啊!啊.........更疯狂了。
“你必须前进,已无路可退。”
当,赶在生命尽头前,那个孤独流离、孤傲颠沛的红衣女子成功了,并且到达任何人无法抵至的高度。
这女子不知哪得来的一缕魂,用那已经残废的手,放回樱树,合拢的花瓣在阳光下晶莹剔透。
仿佛,发现隐藏在纷飞樱花海中的那个妖怪。
白白嫩嫩地趴在枝稍,水汪汪的眼睛瞧自己。
最后,红衣女子选择回到紫色土地,以一种残忍的方式,结束:将那不再发光、半掌大的光石,刺入胸前心脏。
是的,终于结束了。
她被产生于这个时代,于是,她的一双手中诞生了新的时代;原来的时代被淘汰,于是,她在即将来临却并不属于自己的时代选择离开。
其实最大的反派,是时间啊。
第68章
【春】
樱树繁盛的林萌下,结实路面上,是芸芸莘莘学子,是一群背着书包的调皮少男少女,阳光和乐,车辆往来不息。
一名便服少年伫立发呆,好奇地凑近那棵对自己来说如此陌生的植物,像面糊一样黏黏糯糯的道:“这是樱花吧,我还是第一次见樱花呢。”少年提了提书包,张开的手掌心正好落下一瓣樱,少年眨眨自己的眼睛,睫毛扑闪扑闪,在涌动的人潮画面中与这棵樱树邂逅,天空朦胧,像个刚睡醒的小孩。
“好漂亮啊......”少年端端正正地站着,板直着背部,身上的衣服也是整整齐齐地、毫无皱褶地,整个人显得清爽、利落,和跳落的樱花如此般配。
“有什么好看的?快走啊!要迟到了!”另一少年一掌拍到这家伙的后脑勺,衣衫不整又风尘仆仆地,穿着十分像青春期的叛逆小孩,头上戴着酷炫的鸭舌帽,还打着耳钉,那双穿在脚上的鞋子是一种特立独行的形状,上身棒球服,背部大大的数字74.
“对....对.....不起。”那个乖乖的少年,连忙扶正脑袋,被拽了过去,远处吹响着青春号角,在两人踏入教室的刹那,上课铃打着曼妙的旋律。
稀疏阳光的操场,是一群穿着高矮胖瘦不一的小学生,戴着红领巾。
透窗阳光的教室,是一群昏昏欲睡心口不一的中学生,听着唾沫飞。
中午吃自助餐时,那个打扮像不良少年真名罗绮的家伙,和那纯情的像天边白云的林云,聚在一张桌上,和两人性格对应的是,餐盘上的饭食,林云以蔬果白饭为主,而罗绮则以油炸饮料为餐,一位一丝不苟,一位吃里扒外。
“呿,看到没有,那里一对情侣,YO油腻得不行。”
林云对罗绮的咄咄不停,充耳不闻,秉持着食不言的优良中华传统美德。
“那妞不错哈?”
等林云迅速吃完,罗绮原本点的大号可乐、两块鸡排,一份三层汉堡还原封不动,只是,可乐少了十分之一的十分之一,一块鸡排被咬了一口,而三层汉堡最顶层的皮销声匿迹。
“他们是我小学到初中的同学。”林云一边叠好自己的碗碟,一边对那嚼着鸡排的罗绮说,“两人在我认识那会儿,已经在一起了,而且,他们并不油腻,但很亲密。”
只见那对不高的情侣起桌,男的与女的有说有笑,一个转身,罗绮看到,那男的一侧鼻子深深陷了下去,不禁瘪瘪嘴,“什么嘛,原来是个残疾。”
林云知道罗绮说的是无心话,也没有像个老妈子一样批判,而是为了等这慢吞吞的家伙吃完,开始聊起了天,“我表哥最近要来我家住。”
“就那老流氓啊?”
“不许这么说他。”但林云一想到表哥那句:成长就是从欣赏漂亮脸蛋到沉迷白花花□□的过程
觉得也没说错表哥。
虽说是个老流氓,但表哥有个无比文艺的名字:晚长亭。还是个十足学霸,如今毕业了,当起了大公司翻译。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林云表哥说的对。
第69章
“知道我为什么会一个人躲在那阴森的房间,与骨头作伴么?”
红衣女子总是爱在只有两人的时候,搂着她,说些自言自语的话,幽绿的光线,无法看见彼此的存在。“谁都没教过我,我自己想到的,从小我就想成为那样的人,优秀、强大,然后成功,我不停想,我一定要成为那样的人,可,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注定会波折不断,当被这些伤害到的时候,我只能埋在这浸透牺牲者灵魂的液体中,整理自己。”
“我很清楚,为什么我会如此亲近你,你是意料之中的存在,却带给我意料之外的体验。”
每每这个时候,她就会在脑海中重复菱歌和她发生过的事,那些不经意发生过的日常,在一遍又一遍地回忆中让她体会着惊喜,很多,当时不理解的事情,现在除了不理解,还有其他的感受。
【夏】
樱花散落的长发夹着拍打空气的花瓣,忙碌的行人看不到她,而她,总是闭着眼,这么一晃,晃到了沧桑巨变,建筑的模样又不同了,路人的穿着与举止,又有点捉摸不透了。
某一个不经意地瞬间,视线内闪过一个人影。
眼睫湿润,双眼合拢,发誓一直冰封的心脏在不停跳动着。
菱歌,那个人和你长得好像.....
夏天又到了哦。
菱歌、菱歌、菱歌......如你说的那样,我是如此的任性,擅自做主离开,如今,又想接近这个与你长相如此相似的人,我明知,那不是你,遇见像你的人,可那还不是你.....我不会什么大道理,我只知道,我好喜欢你,并且,我想你了。
这只妖怪不知道自己从哪来,或是到哪去,只知道,自己守了不知多少年的,既不是这树也不是这屋,是孤独。
蝉还在耳边不停鸣叫着,树下有名模样普通的女生,对远处拍着篮球的男神,偷偷望,表情羞涩。
“想见这个人,就十天,把所有的美好,停留在这,恰当好处。”思索了许久,樱花鼓起勇气,降落在清爽的鹅卵路。
而林云此时正好回到了家,用钥匙扭开门锁,就见到表哥大大咧咧地躺在沙发看电视,吃零食,加吹空调......这家伙很高,明明一米九的人儿了,笑起来却像个纯良小正太。
他想表哥用现在的审美来看是帅的,如果用表哥自己的话形容就是:
中文:半夜用他的脸贴在墙上都有人会禁不住喊帅
英文:gentleman,want to fack
日文:さかもと(坂本)
表哥一年会来林云家待几天,蹭吃蹭喝蹭wifi,林云表示,自己已然习惯了。
“回来啦?”“恩。”
“你应该叫我什么来着?”“表哥。”“恩!再叫一声。”
林云忽然不想和这位大小孩说话。
又用表哥的话表达,自己是那种超额完成任务又一屁股坐稳了潇洒的人,是那中别人口中的不三不四的人,是让人按捺住怒火脸上巴不得跟你好的人。
每次,晚长亭耍贱无赖的时候,林云都束手无策,他年纪太小,大人又从没教过,该如何和这类人相处,当面说人臭不要脸,他实在开不了口。
第70章
年少的世界,总是有个风吹草动就无比闹腾,而今,林云班上沸沸扬扬,说是来个交换生,像磁铁一样凑过去一堆人,眼睛雷达似的侦测着目标,睁大金鱼圆圆凸凸眼吐出一溜又一溜言语泡泡。
“WOC美女。”几个比较闹腾的男、女生都豪放地奔了过去,这挤挤那蹭蹭,身上原始的荷尔蒙可谓浓郁,让观者只觉,这就是,青春。
年轻的青少年们,总是不会过多地在意时间、金钱、成功,这些不大不小的孩子脸上有着感染人心的欢笑。
林云看着罗绮撒欢往外凑着热闹,自己提起的笔尖往白净的纸上轻轻一点,印下黑色油印。
“每时每刻开开心心的人,是傻子。”
他脑海中响起母亲的教育,并按照着这规划好的人生,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着,按时学习、定量娱乐、有规律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