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吉尔伯特在几小时前曾约见过对方,他知道自己打架没有吉尔伯特在行,本就是做好了“不能全身而退”的准备赴约的,结果却什么都没发生。被他叫做“笨蛋先生”的家伙只是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有多喜欢伊丽莎白?”
他没有料到会被这么问,楞了很久才答道:“抱歉,这是隐私。”
“哈,你不说老子也知道。”
“您的‘知道’没有意义。”
“地中海,”基尔伯特才不管对方怎么说:“我知道,你对那蠢女人的喜欢就和那片海一样多。”
“……请不要胡言乱语。”
“不过有一件事,嗯,虽然有点丢脸——老子这辈子最丢脸的事可能就是它了——但我想好歹也得让第二个人知道一下?”
“……”
“是这样,有个叫基尔伯特贝什米特的家伙,也喜欢那个蠢女人。从帅呆了的小时候就喜欢,到和小鸟一样英俊的青年时代依然喜欢。比那片海还要广阔千万倍地喜欢。”
“……您是不是找错了说话的对象。”
吉尔伯特摸了摸身边的佩剑,“不,只要你知道就可以了。”
这个世界上,我比你还要爱她。
只要你知道就足够了。
第11章 死硬的啦啦啦啦啦来
伊丽莎白·海德薇莉从小就很羡慕她的青梅竹马,虽然她从没有提起过。
她对那家伙的老爹印象很深刻——竟然有一个老爹,这和其他许多国家都不同。小时候那家伙经常兴冲冲地挥舞着手臂跟她讲“老爹今天教了我……”或者“我家老爹说……”。有一阵子她非常讨厌听到这些,每次他开口总是会被她不耐烦地叫停。现在想来她其实是羡慕他的,非常羡慕他从诞生之日就有个高大又威武的引导者站在身前,替他挡风挡雨教他为人处世。再后来,他甚至还有了一个弟弟。他的身边总是不乏亲人。
所以伊丽莎白一直觉得,他从来都不懂、也永远不会懂什么是孤独。
几百年前亲身上战场,小小的伊丽莎白第一次体会到真正的恐惧,也是第一次,她发现自己竟然很想念他,那个笨蛋,她的青梅竹马。伊丽莎白曾在土耳其人的围困中叫过他的名字,也曾在一个人不顾自尊地逃跑时祈祷过他能出现,为她仗剑。
只是她找不到他。
他哪儿都不在。
那些必须一个人熬过去的孤单,必须一个人挺过去的劫难,那些作为一个国家必须经历过才可以成长的一切,她曾经以为那是吉尔伯特·贝什米特永远也不能理解的东西。
然而直到一个又一个百年过去,直到他们都分别长大踏上不同的路,直到她握着心上人的手走过了神坛,直到她最喜欢的衣服从骑士服变成蓬蓬裙又变成了素净的洋装,她才终于明白,愚蠢的其实是自己,是她一直都没能够了解他。
1897年,他曾跑到她面前,要为她读诗。
那时候她就想,这个和她认识了近一生的男人,说不定已经有了新的鸿鹄大志,又或者他已经预见到了未来的事。而她自己想要的,绝不是什么耀武扬威的志向,只是永久的安宁与平和而已。他们已经如此不同了,可在许多年以前的小时候,他们明明是那么相像的两个人。
吉尔伯特临走前把诗集塞进她手里,说,小时候你要我保守秘密,你说那是男人之间的约定,老子做到了。
[现在,轮到你答应我啦。]
1914年,伊丽莎白看着对她通知战情的罗德里赫,又一次想起了那个约定。
于是她告诉自己的丈夫,十七年前她和吉尔伯特约定了一件事。
罗德里赫并没有就此问下去,他只是牵起她的手,说,我知道。
——当年你出现在战场上,并不是真的为了救我,对吧。
——其实你也一直都是知道的,不是么。
他们都知道世事难料,也都知道作为国家的他们只能顺着身不由己的推力前行。战争就算再令人厌恶,侵略与颠覆就算再为人不齿,只要可以为自己获得利益,那一点微不足道的心情又算得了什么。
后来也发生过一些奇怪的事,比如伊丽莎白做过一个梦。
梦里她和一个看不见脸的男人面对面,时间地点场景,全是模糊一片,只有两个人的声音出奇的清晰。
梦里的她说:“如果可以再来一次。”
对面的男人就说:“再来一次,老子还爱你。”
她听出来他在笑。
边笑边说着。
还爱你。不管你是更蠢了还是更暴力了。不管你那颗没长全的少女心是不是更破烂了。不管你是把头发剪成锅盖蘑菇还是留成充满女人味儿的瀑布。不管你是身材惨到只能穿男装还是依然喜欢穿连身裙好显摆胸部。不管你是仍然喜欢看男人和男人谈恋爱还是突然醒悟觉得男人偶尔喜欢女人也不错。
“我的初恋还会是罗德里赫。”她说。
“没关系。”他说。
“初吻也给罗德里赫。”
“随便。”
“仍然会嫁给罗德里赫。”
“无所谓。”
“……混蛋。”
“是英俊的混蛋。”
梦到这里伊丽莎白就醒了。她拼命叫着“罗德里赫”,她想要抓着他的手问问他,梦里的男人是谁他们到底都怎么了,却许久得不到回应。她还想再叫些什么,结果只发出了几个沉重的干音。她这才想起来,战争结束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不在一起了。
她和罗德里赫,他们相互扶持与依恋,也相互背叛和欺骗,他们携手走过了漫长的岁月,仍旧免不了最后的分道扬镳。
然而她并没有自己最初想象的那么恐慌。她想起许多年前有个笨蛋对她说“一个人怎么啦?老子一个人也可以很开心!”的样子,就觉得接下来的路即使只剩下自己独行,她也能坚持走得很好很漂亮。当另一场更大的战争紧随而至,伊丽莎白也终于可以劝慰自己的上司,她说就算会继续犯错和受伤,只要还活着,就没有什么好怕的,只要不死,就一定有机会活得更好。
他们是国家。他们都会更成熟更强大。
只要还活着。
只要不死。
可你是不是已经做不到了。
1945年,伊丽莎白突然有种预感,她的青梅竹马,那个总是叫她“蠢女人”的笨蛋,那个红色眼睛的普鲁士人,她也许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了。
是真正的,永远都见不到了。
第12章 Sing Lalalalala le
伊丽莎白·海德薇莉作为男人的时候是这样一个人:粗鲁、逞强、死蠢、暴力倾向。
许多年以后的罗德里赫认真地总结着。
“您看这是不是和吉尔伯特·贝什米特先生的特点完全一致呢?”
伊丽莎白笑着摆摆手,“不,你漏掉了最重要的一点。”
“什么?”
“我可没他那么自恋。”
罗德里赫也笑了:“海德薇莉小姐知道他为什么自恋么?”
她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地应了一声算作回答。
她想她是知道的。问问题的那个人也同样清楚。
那家伙从出生之日起就是一个人。老爹也好,弟弟也好,他们谁都不曾真正陪伴过他。把继承来的荣耀传承下去,这样一段简单却辉煌的承前启后,就是他全部的自己。无论要走上怎样一条路,无论那条路的尽头又通向哪里,他的生命只设定了“独自前行”的程序。
剑与血的一生里,如果没有日记本、没有书房,如果没有“成为诗人”的愚蠢壮语,如果没有更加喜欢自己的决心,恐怕这数百年的寂寞早已将他封进暗无天日的噩梦,永世清醒不得了。
“别以为我没听到,刚才你又对我用敬语了哦,”伊丽莎白睨着罗德里赫,“就算已经离婚了,也不用这么生疏吧?”
“啊,抱歉,是我的错。”
“完全——没,有,诚,意!”
罗德里赫无奈地微笑:“你真是一点都没变,伊莎。”
“……诶?”
“想哭就哭吧。”
他冲她张开双臂,“这里的位置永远为你留着。”
就像一直在等着这一句,伊丽莎白眨眨眼睛,嘟囔着“谁要哭啊!”然后乖乖把脸埋进了前夫的西装上衣里。她感觉心脏在一阵可怕过一阵的抽搐中越变越小,疼得她不得不大口喘气,直到第一声崩溃的哭泣从西装圈起的怀抱里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