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残忍的是,他们没有。
后来,张三甚至补上了一句:“办事儿时候吭声,别客气,我会拖家带口将红包双手奉上的!”
想当年张三泡我的时候,他可不这么说!他说:“我是你的,你是我的,世界是咱俩的!”可惜等到恋情寿终正寝,这话变成了—你是你,我是我,世界是大家的。
张三是我初恋,跟他好上的时候,我们都刚大学毕业,很是懵懂。我俩在实习公司认识,同组,公司虐待实习生,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我俩常常一起加班卖命当牲口,卖着卖着,就卖到一起去了。
张三喜欢吃橙子,每天顺手给我带上两三只。我不爱吃,就随手丢给邻座的姑娘小金。不料小金吃了三个月,跟张三好上了。
我挂着一张窦娥脸找张三讨说法,张三反咬一口:“你把我的付出视为粪土,这是精神辱没!橙子怎么了?人家小金不仅接受,而且还感动,不仅感动,还反过来以身相许感谢我。你觉得,我不跟她好跟谁好?”他说得义正词严声情并茂,可无论如何都挡不住心虚,他维持着十多分钟的“两股战战”,一直到把话说完。
“可我是真的不爱吃橙子啊!”我默默念着这句话,直到他彻底淡出我的生活。
通常情况下,率先劈腿的一方都有一套完整说辞,听上去委曲求全、严丝合缝,听听也就罢了,可千万别怪自己不够好。这是我十五岁那年听说的道理,不料二十五岁这年终究用到了自己身上。
跟张三分手之后,我伤痛惨重,干脆辞职不干。躲在家,重拾高中时的旧梦—写故事,写戏剧,写写自娱自乐没人愿意看的小黄书。投稿投得满天飞,却通通石沉大海。
而我和李某,就是在那时候搭上的。
有天,在我常常发表的那个剧本网站有人留言给我,他说:“我看你写的人物特质和故事构架很特别,李瓶儿能攀上张三丰挺新奇的,能出来聊聊么?我也爱好文学。”
我开门见山问他:“你有钱么?”
他说:“不算少。”
我又问:“你有房么?”
他说:“贷款的算么?House,单层一百五。”
“你有老婆么?”
他说:“差点儿有,结果没了。”
我二话没说:“走着,猫鱼咖啡门口,六点半。不见不散。”
临下线,为了掩饰自己的“超现实主义”,我假惺惺追问一句:“你文化程度高么?”
“我们从来都只谈情怀,不谈文化。”
我的小心肝儿一阵颤栗,就他了!
见了面我才了解,原来李某是个出版人,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文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此人头面精致,衣饰讲究,接人待物也彬彬有礼,但说话斟酌迟缓,给人感觉多少有点矜持和阴沉。
一顿饭的工夫,我们自古到今,从莫泊桑聊到西门庆,他说李瓶儿能和张三丰在一起也算是各取所需,我俩也就浑浑噩噩地勾结在了一起。
共同生活到第三个月,李某的情绪化人格逐渐浮出水面。他虽说头脑灵活、才华横溢,但又习惯性地蔑视一切,同时又有些精神分裂。他抽烟喝酒,精力充沛,时而萎靡到死,时而兴奋至癫狂状态。他像儿童那样自大、天真、好奇、自私,又出人意料地粗鄙、直接、蛮横、刻薄而口不择言。他有些背信弃义,又有些不择手段。思想上的国王,行动上的小人。但奇怪的是,他似乎正是因此才成就了然。
没多久,我俩分手了。原因是我幼稚,他脱俗,我们谈天谈地谈两性谈宇宙,可谁都不适合谈生活。
李某帮我把行李拖上车,虚情假意地说,祝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没事儿了常回来住住。
我扭头回敬:“住你妈呀住!”除此之外,我还说了挺多难听的话。而且每句都是以“臭混蛋”开头。
然而我眼泪都还没擦干,就一头被王二给撞见了。他醉意朦胧的眼神告诉我:姑娘,你看咱俩是一路货,虚伪、做作又不食人间烟火!
想来也是,写作这些年,挫折没把我磨砺成大作家,反而磨成了一只矫情精。放在生活中是短痛长磨、无病呻吟,放在爱情里就是身为人畜无害小纯洁,却刻意将自己伪装成情场老手。
还好王二和我很像,长了一副鼻孔朝天、目空一切的丑陋面孔,可怕的是,我俩还总是以互相摧残、互相漠视为美德。
我们谁都没期望过要与彼此一生守候,二十岁之后所有的恋爱,我都只当作欢场一笑。看似了无牵挂,其实是不敢抱有太高的奢望。
我和王二生来平稳,都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最惨痛的遭遇不过是失恋,可我们都喜欢装出历经沧海桑田的样子。比如我,说话习惯以“作为过来人”这样的句子开头,再以“见惯了大风大浪”作句终。
不仅如此,我俩还爱攀比,比谁的手段高,比谁在爱情中更胸有城府、居心叵测,就连倒霉事儿都要一决胜负。
记得第一次与王二秉烛谈心,是在刚刚认识的时候。彼时,距离他失恋已经一年之久,经过漫长的空窗期,我俩凭借一个你情我愿的眼神瞬间交上了火。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家。王二一边吐烟圈儿一边问我:“你知道失恋是什么滋味么?”
我说:“废话,当然知道了!人家也是旧伤累累的人!”
他轻笑一下:“我以为你这种脸大胸小的人只知道吃饱了不饿着。”
“老娘还没开始发育就已经学会拉帮结派勾搭男人了,对我们物理老师的暗恋史长达六年之久,风里来浪里去的,你这是看不起人么?”
“那你有过分手之后孤立无援的体验么?”
“有啊!张三,那个让我一夜之间过上三八妇女节的混蛋。你呢,有吗?”
王二没直接回答,重重叹了一口气,样子特别痛心疾首:“她若是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记忆深处该有多好?可她偏偏要做我身上的一处痤疮,偶尔隐痛偶尔爆破,动情一抠,埋下种子,来年继续隐痛、爆破。”
后来,我俩各自握着只高脚杯玩儿来玩儿去,谁都没有继续说话。然而此场旧情对决,我显然是甘拜下风。
王二身边围绕着一群与他风格一致的狐朋狗友,一个个儿人模人样,凑近了闻,满股子纨绔子弟的恶臭。他们不但纨绔还特别能作,出去旅行盖着破毛毯睡夜车,开着几辆宝马X6,凑在路边一面摆摊儿一面撸串儿,说是为了体验生活。
大节小假派对不断,最初几次我还打扮得隆重端庄,以国母特有的姿势挽住王二的手臂与他一同赴宴,后来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发现那帮混蛋最大的乐趣竟然是调侃我。
他们笑我长得像张饼不说,还说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在我的感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度余生。
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主旨。
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统统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想必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骚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