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不负爱情,我不负你(出书版)(34)

春秋回国那天,小艾去双流机场接她。碰面的一刻,春秋没忍住,突然冲上前去给了小艾一个巨大无比的拥抱。

小艾虎躯一震,大半杯咖啡洒在手背上,烫得他龇牙咧嘴。

回酒店好好梳洗了一番,春秋提议说去春熙路一家新开的馆子,网上很多人推荐,评分很高。小艾齁齁一笑,说:“改天吧!晚饭我早都已经准备好了!”

春秋随小艾回到公寓,小艾拿日式小壶给她泡了绿茶,帮春秋斟好,自己转身进厨房。

过了好一会儿,小艾探出脑袋唤春秋吃饭,春秋放下茶杯进厨房,被一桌色泽鲜润的食物惊得瞠目结舌:“你把一整条街的外卖都叫回来了吗?这么丰盛!我去的是欧洲,又不是外太空,怕我在国外饿坏不成?”

“哪里有色香味俱全的外卖?这都是你出国这几年,我一月一道研制出来的。比如这道,看似咖喱,其实是椰浆;这道,看似辣椒,其实是红糖……来来来,快尝一口!”

春秋将一块儿红烧肉放入口中轻轻抿,味蕾瞬间绽放,跟着就红了眼眶。

小艾江湖人称“艾半斤”,一直保有“能喝半斤喝一斤,党和人民都放心”的信念。那天晚上,他高兴无比,把酒对月,自然喝到尽兴。

后半夜,夜色撩人。时差还没调整过来的春秋在窄窄的小床上辗转难眠。她打开电视机,将频道从头到尾草草翻了一遍就又关掉。后来,她干脆起身拉开一罐啤酒,抱臂站在窗前。从这里向外望,能看见被酒店楼角遮去大半的霓虹灯招牌,以及城市深处燃烧殆尽的万家灯火。

在某一个瞬间,春秋清醒无比。她终于清楚地意识到,只有在非常非常年轻的时候,人们才敢无比热烈地去喝酒,去跳舞,去放声大笑,去说走就走。不明世事错综,方能挥霍无度、透支自我;方能用尽全力地感受占有与被占有,咬牙切齿地讲述悲欢与离合。

在热血蓬勃的青春里,每一个动作都全神贯注,每一次前行都义无反顾,无论爱或恨、拥抱或推搡,还是计较或宽容。

后来,斗志磨损,热情凝滞,心怀“走便挥手”的痛快,方得知,喧嚣始于沉寂而归于沉寂,尘终归于尘,土终归于土。

这是二十六岁的最后一晚。酒劲上头,整个世界睡意蒙胧。冥冥之中,放在枕边的手机响了两声。春秋睡眼稀松翻开去看,那串久违了的号码在屏幕正上方一笑而过—

“春秋,圣诞快乐。”

失忆少女勇闯布拉格

在热血蓬勃的青春里,每一个动作都全神贯注,每一次前行都义无反顾。

这件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事儿,发生在星期二早上。

当我张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通过镶在天花板上的镜子,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陌生的波西米亚式双人床上。衣服七零八落散乱在一边,毯子上的流苏被踢得乱七八糟,并且……我的“熊出没”Bra已经滑到了膝盖处。

我屏息凝神地感受了一下,做梦吗?不然场景怎会如此逼真?接着,不遗余力地朝着大腿一顿狂掐,上窜的疼痛差点儿让我跳上窗台。抬头看时钟,2014年6月3日。

在冷静与焦灼对抗了整整八分钟之后,我得出结论—我失忆了。最重要的是,对整个世界充满陌生感的我,竟然被扔到了异国他乡。当我拉开窗帘看到对面的城堡和脚下的伏尔塔瓦河,才发现自己正身处波西米亚之心—布拉格。

面对眼前的大好河山,我都快哭出来了。在床上莫名其妙地坐了好一会儿,我胆战心惊地去翻背包,好在手机、钱夹、护照一应俱全,行李箱就立在门边,我输了三道密码才将它打开,里面。整齐摆放着几套当季的衣物、彩虹小内内、洗漱用品,连我常用牌子的姨妈巾都不缺。

比起被绑架,这更像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旅行。

我疯一样跑去前台确认,在监控录像里竟看见了自己两天前单枪匹马前来入住的身影。我被这扑朔迷离的剧情搞得好惊讶,跑回房间,冲了冷水澡,在镜子前使劲儿拍打自己的脸,心里念着“醒醒醒醒”……一番惨无人道的自虐后,我做出了最终审判—不是做梦,不是穿越,是失忆。

半日蹉跎,我被折腾得精疲力竭。转念一想,兴许是命运之神给我量身定制的疯狂安排。既来之则安之,已然如此,不如就留在这霍霍洋江湖闯荡一番。

我拿起床头的旅游指南,挑了最有名的那家餐馆。喝了一顿大酒,看广场上人山人海,末了,又顺道蹦了个迪。从酒吧出来,站在查理桥中央望城堡山,我被耳目一新的美景迷得天花乱坠,一咬牙,最终决定留下来。

回到酒店,我上网查看签证和银行卡。寥寥无几的数位告诉我,再这么住下去只能等着被遣送回国了。

于是,在前台小姐的帮助下,我就近办了张电话卡,接着上网找起了房子。好不容易翻到一条条件适宜的招租启事—“原室友去圣托里尼度假了,房屋短租一个月。”

其中的一句话射中了我:“审美需求,欢迎地球美少女入住。”我低头看了自己胸前的驼峰,事态紧急,没多想,自信满满地联系了室友。

室友是学油画的,二十多岁,穿窄腿裤和马丁靴,头上扣着顶毛线帽。要不说人家是艺术家,炎炎六月毛线帽,逼格颇高。

他一上来就伸手和我问好:“嘿!,我叫Tomi,很高兴认识你!”那语调、动作,结合到一起像沙漠中一条热情的仙人掌。对方屁颠儿屁颠儿的样子,搞得我也好生欢乐,一个没忍住,当场便与他签订了有限期合同。

等到我安稳住下,桌椅都按自己的喜好摆好,才发现原来Tomi是个“取向不明型”人种。他出门画眼线,进门换一身儿粉嫩粉嫩的Hello Kitty,睡前要敷面膜,起床后要拍大半瓶黄瓜水。

当我看到比自己的大至少三码的粉红小内内满浴室飞的时候,我用“安全感”作为理由迫使自己忍下了。不愧是花花布拉格,房子能租成这样,也算是门艺术。

Tomi有个习惯,只要洗澡就得刮腿毛,他解释说这叫轻微强迫症,艺术家多少都会有的。有一次实在没得刮,他把自己两条眉毛给刮豁了。结果借我眉笔画了整整半个月,就此,我们结下了挺深厚的友谊。

粉红小内内可以忍,可另外一件事儿就不能忍了。除了刮毛,Tomi还喜欢画人体。他常常把自己关在隔壁的画室里,听令人窒息的摇滚,一待就是一整个晚上。

后来有一次,他居然将我拦在了浴室门外,要我洗白白脱光光给他画。

当时,Tomi的语调特别无辜又语重心长:“我是搞艺术的,一切行为都高尚无比。我是未来的梵高,你知道梵高吗?就是割了自己耳朵的那个。你想要名留千古吗?那就让我给你画张艺术肖像!”

他说“割耳朵”的时候,左手无意识在胯间划了划。当时我正在刷牙,口都没来得及漱,一溜烟儿跑回到自己房间,将门“啪”的一声甩上。转完三道锁,这才发现,惊慌之中牙膏沫全给咽下去了。

为了换一个正常的室友,我决定去赚钱。可除了“你好”“拜拜”“谢谢”“妈的”,我连个短句都说不完整。

有一天,我路过小城区的一家中国快餐店,刚好撞见老板在征招服务员。我好话说尽都快给跪下了,老板才破例收我作员工。

头两个晚上,Tomi陪着我挑灯夜战,教我一些简单的菜单用语,为了方便记忆,我统统用中文代替记了下来。比如,“谢谢”是“地沟油”,“再见”是“去死”,“鱼”是“篱笆”。

睡前,他最后一遍纠正了我的发音,还端给我一杯蜂蜜牛奶,与此同时摸摸我的头,说:“小蜜蜂别担心,工作中练语言是最快的!”

第一天上班,我问客人饭里要不要加鸡肉,结果发音不准说成了皮肤。客人问了十三遍“什么”,我答了十三遍“皮肤”。我知道,就算他问三十遍,我依然会自信满满回答成“皮肤”。后来,客人骂了一句“神经病”就走了。

第二天,我为了表现得更好一些,双手捧着一个瓷瓶,满脸谄媚地来问客人要不要“醋”,结果一开口就说成了要不要“爸爸”。谁让这俩词儿这么像呢?客人账都没结拔腿就跑,走到门口还破口大骂说要告我们店贩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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