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照片吗?好看吗?”
程隽一言不发,却在群里都发了一张照片。是毕业后白麓拿他的手机给他们拍的合影,也是目前他们唯一的合影,照片里,程隽不甚情愿地站着,南方却是一脸幸福地面对镜头笑,比出老套的v字。
自此,许南方的名字成了这个单身宿舍唯一可以打趣的对象,程隽也就成了523唯一的有妇之夫,再没人劝他收了罗烟,也没人觉得罗烟有任何机会。
因为程隽对她的态度所有人都看在眼里,唯有她自己为情所困而已。而程隽唯一承认的女朋友许南方也成了523心目中最为神秘的存在。
吃火锅那天晚上,数学建模竞赛已经接近尾声,就等结果出来了,程隽答应了南方会去,可负责筛选的老师临时打电话让他添一份设计报告,这个意思已经很明显,说明他们也许能够进三甲,他没有理由拒绝。然后,论坛出了事,白麓敲他宿舍门的时候,他还在电脑前敲键盘,手机这时从来都是静音。
“程隽,你看学校论坛了吗?”
“出事了,许南方以为你跟罗烟……”
“她喝多了,被送去人民医院了。”
程隽没有细想,他在南方的问题上几乎都没有细想过,她总能出些乱子。电话打不通后,程隽夺了白麓的自行车钥匙就往医院骑,途中下了雨,程隽也不在意。他承认,许南方病了自己简直心急如焚。
一路淋到医院,看到他们在病房门外商量,韩稷走过来告诉他南方的情况,程隽微微喘着气,雨水不断地从发梢衣角滴落,他沉默着坐在蓝色的靠椅上,脑子里面想象着许南方看到那个帖子的表情和模样。
他知道南方就在病房里。
直到除了陆等以外其他人悉数走了,程隽也没有理会夏至放在一旁的毛巾和热水。
不知过了多久,他下定决心走进病房,看见南方明显苍白病态的脸,胃里忽然一阵翻涌。
南方躺着那里,从没那么安静过。他走出来,喝了一些夏至之前给的已经变得冰凉的热水,意识到此时已经是半夜了。
程隽呆坐在病房外面,直到路过的护士询问起来,他才发觉他穿着湿衣服坐了很久,已经轻烧了。
坐在点滴室的椅子上,他睡了很久,久到点滴的针孔都开始回血。
中午的时候,罗烟来了,罗烟怎么得知的他在这儿他一点也不感兴趣,正如他对她这个人一样。
许南方出现在病房门口的时候,他知道她醒了第一件事便是找他。
他从来没见过比许南方还听不懂人话的人,也从来没见过比许南方还相信他的人。他说什么,她都不假思索地相信,所有的事情都摆在脸上,即便他疏远她拒绝她,一次又一次让她失望,她还是一如既往地跟在他后头,笑着等他回头,也笑着追赶他。赤子之心大抵如此。
他是那样羡慕她的赤子之心。
又是那么爱慕她的赤子之心。
第10章 情不知所起(1)
这天下午夏至没课,画油画的颜料没了,她便去校后门的那条小巷子,巷子虽然小,却有一家卖绘画工具的店,颜料价格便宜质量又好,几乎没有色差,她来了G市都是在他家买的颜料。
路过她常去的那家惠风书店时,她如往常一样准备走进去买一本连载的绘画周刊,却在门外透过书店的落地窗看见了靠坐在台子上东张西望的白麓。
白麓看到夏至,霍地站了起来。
他看见她冲他笑笑,然后走了进来。
白麓那天穿了件白色的卫衣,牛仔裤加运动鞋,背后背着个大大的运动包,他上午刚理过发,露出小麦色的额头和浓黑的眉毛,个子又高,显得精神又俊朗。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找借口在这里呆了一个下午,还为此理了个发,莫名其妙地惹来几个搭讪的女生,然后,在看到夏至一个人慢慢从他面前经过,目光随意地扫过来时,他脑子里那个警报器终于叮咚叮咚地响了起来——原来他在等一个人。
夏至不疑有他,在里面见了白麓,笑吟吟地冲他挥手打了招呼。
白麓也挥手,“来买书?”
夏至点头。
然后转走跟收银台的那个男生打起了手语,她比划得很快,白麓压根看不懂,但那个男生却很快回答了她,“哦,刚到了,还没摆出来呢,我去给你拿一本。”
白麓站在夏至身后,一脸的理所当然,也不顾自己站在那里聚焦了多少目光。
夏至渐渐也有点发觉,白麓站在人群中也是能被一眼看见的拔尖,她有些局促。
“你等会儿要去哪儿吗?”白麓问道。
夏至听了,用手机打字。
——颜料店。
白麓看了,“我正好闲着,帮你拿回去吧。”
——不用了,太麻烦了。
白麓一笑,“不会,我看书看得无聊呢。”鬼才来看书。
——好,那谢谢了。
白麓笑得更开心了,“不用。”
然后,夏至捧着那本绘画周刊和白麓并肩走在狭窄的巷口。
巷子很老,居民楼的防盗窗都生了锈,因为是工作日的下午,人烟稀少,只偶尔有几辆电动或者自行车经过,窗口间或飘出几句G市话的交谈声。
因为夏至不会说话,而且走路不便于打字,白麓一时间竟不敢多说话,只得沉默。这约莫是白麓走过的最安静的一段路,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和夏至清清浅浅的呼吸声。
买东西的过程很快也很安静,夏至在纸上写了要买的型号和色号,一个人在那堆颜料里翻翻找找,长长的头发被扎在了脑后,露出白皙光洁的脖子和细碎的绒毛。
白麓对画画颜料一窍不通,在一旁干站着,不由自主地盯着夏至看。
他从没接触过聋哑人,他唯一接触过的身心不健全的就是许南方这个脑残而已,好吧,撇开玩笑,他觉得自己很狭隘。他从小学开始就知道自己的长相是那种很受女孩子喜欢的类型,甚至很受七大姑八大姨的喜欢,摒弃许南方这种审美畸形,其实他比程隽更符合大众审美里的英俊的说法,他的个子也是升旗手篮球队的身高,再者,他性格开朗,不像程隽似的不易亲近,所以向来他情书收的多。
他也交往过不少女孩子,不乏漂亮聪明的,最近的一个就是赭丹,赭丹是他在舞蹈社遇见的,很多时候,两个人看对了眼并不用说太多,爬山也不过是托词,在去寺庙的路上,白麓就亲吻了她,她回应得很积极。关系很自然地确定了下来,赭丹很好,暑假他们也的确度过得很轻松愉快,快开学的时候,赭丹和他一南一北,即便如此,他也不是那种会先开口说分手的人,他再混蛋也不至于不给女孩留台阶。
赭丹跟他说分手的时候,他们正在吃饭,饭店人声嘈杂,白麓还以为自己听错。赭丹说,白麓你的确不擅长说分手,却很擅长逼女孩说分手。
“你有想过你喜欢最久的女孩是谁吗?”
白麓那天看着对面的空位子,想了很久,他喜欢一个女孩最久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每个都是。
他把思绪重新拉回面前的女孩身上,她是安静的,毕竟她没法发出声音。她不论有什么心事,有什么突如其来的想法,刚刚受了委屈或者挫败,都没法第一时间说出来,哪怕只是一句叹息。可她的脸上不见阴郁也不见冷漠,从来都是微笑温暖。
遇见她是十月二十二号,星期五,雨。
白麓见她挑拣收拾得差不多了,上前接过她手里不算轻的袋子,边走边说,“我在外面等你。”
夏至看了一眼白麓高大的背影,愣了一会儿,才从包里掏出钱包付钱。
白麓走了出去,从这个小小的巷子里抬头,阳光刺眼,他却笑了。
夏至出来,就看见他一个人站在那儿傻笑,不明所以。
“夏至。”白麓叫她。
夏至看着他,点点头。
“一月二十二号,我再陪你来买颜料。”
*******************************************
10月底,G大100周年校庆如火如荼地开始了。
因为身高优势,程隽高中三年都是升旗队的一员,而且每天的晨跑习惯让他三年都是校运动会长跑比赛三甲,因为以上因素,程隽的身姿总是挺拔落拓,身材也是完全没话说。毕竟许南方可是揩过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