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墨敲了敲桌子,布娃娃安静了下来,封闭的审讯室里悄然无声。
宋初站在梁京墨身后,唏嘘之余,只觉得霸气侧漏。她和楼半夏折腾了半天才搞定的破布娃娃,人只要敲敲桌子就搞定了。人比人,气死人,也怪不得人看不上她。看上去,她的确是这么多人中,最没用的一个。楼半夏、李双和柳永都不是人类,剩下的章邯会文物修复,苏木会画符,她到现在还只能见习,面对对手也只会用蛮力。
宋初对着梁京墨的背影鼓了鼓腮帮子,即使是这样,她也不会放弃的。谁还不是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呢?她就不信,自己学不会这些东西!
似乎被宋初陡然迸发出来的战意所惊扰,布娃娃看着宋初瑟缩了一下,梁京墨也回头看了宋初一眼:“记录做了吗?”
宋初立即呈上手中的笔记本:“保证一字不漏。”
梁京墨只是扫了一眼,就转过了脑袋:“送去给苏木入档吧。”
宋初转身之际翻了白眼,脾气性格这么讨人厌,脸长得再好看也只是浮云。身材看上去也不错啊,不过谁知道脱了衣服什么样呢,身材嘛,勒一勒也就出来了。
梁京墨背后一凉,总觉得自己被什么人给惦记上了。这几年下来,惦记着他的不是一个两个,他也不在乎。谁怕谁?
审讯记录拿出来几个人都围上来看了一眼,都不免有些悲哀。这种事情,也不是一例两例,遇到了也只能叹息一声。
柳永作为一个老怪物,假模假样地捋了捋根本不存在的胡须:“古往今来,国人为了生个男孩子,也是煞费苦心。时代在变化,男孩女孩有什么不一样吗,我就更喜欢女孩儿。”
“可惜你再也生不出来了。”李双从柳永身边擦过,幽幽留下一句话。
梁京墨提溜着布娃娃出来,交代了一声就出门去了。这布娃娃还是要送到千慧寺去的,再可怜也不能让它为祸人间。
处理完了布娃娃,宋初才有空去处理手上的伤口。紧张之下感觉不到疼痛,现在放松下来,痛感加倍袭来。消毒水滴在伤口上,激起一次次反射性抽搐。李双将纱布缠好,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伤到了右手,这段时间可能会有点不方便了。”
宋初无所谓地看着自己的手:“那倒不会,我左手右手都可以用。小时候我一直用左手写字,后来被我妈硬逼着矫正过来了。”
柳永挤了过来:“你也能用两只手啊,以前我就见过有人双手持笔作画,也曾经想要练练,练了两周,我就放弃了。这种事情,大概真的需要天赋。”
宋初挂着微笑不说话,心中却想着,今天柳永竟然没有出去约会,真是稀奇。
章邯可没有宋初那么含蓄,一边喂团子吃水果,一边就吐槽开了:“真稀奇,你今天竟然还在这里,我还以为你又去温暖哪个少女少妇的心了呢。”
柳永哼了一声:“你们这些说酸话的,就是羡慕嫉妒恨。”
作者有话要说:捉虫~
第5章 古镜
柳永和章邯拌嘴的功夫,宋初已经收拾了东西走路了。柳永回过神来想跟宋初解释,结果人已经不在了。
苏木咬着吸管解释:“宋初不放心那个孩子,说要去看看。”那个孩子,指的当然是若若。
宋初到医院的时候,若若的父母都已经到了,守在若若身侧。宋初看着保养得很好的女人,还是没忍住:“姐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子孙缘,不能强求的。”
若若妈皱了皱眉,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瞥到病床上的若若,还是道了谢。
宋初从医院出来,夜已经很深了,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这时候,宋初才感觉到疲惫不堪。也懒得再回公寓了,宋初决定到宿舍睡。
研究生宿舍一片寂静,大多数人并没有住在这里。宋初刚刚打开宿舍的门,就看到室友顶着两个黑眼圈坐在床上。
“小默,你怎么不睡觉啊,吓死我了。”宋初拍拍自己的胸口,有的时候,人比鬼吓人。
王默“啪”地一下倒下:“我不敢睡觉,这两天只要一睡觉我就做噩梦,总觉得宿舍里阴森森的。阿初,我不会是被鬼给缠上了吧?”王默生无可恋地捂住脸,她最怕鬼了。
宋初吞了口口水:“你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哪有那么容易被鬼缠上?”说话间,宋初下意识地去看梅梅经常呆的地方,结果却看到了一个陌生的身影。
宋初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连忙喝了一大口水压惊:“小默,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买了什么特别的东西?”
王默一下子又坐了起来,哭丧着脸:“对吧,你也感觉到了吧!好可怕!”
“可怕你干嘛还睡在这里,回家睡呗。”
“我就是从家里逃过来的,可是那种阴森森的感觉就是甩不掉啊!我也没干什么特别的事情啊!”王默忍无可忍地嚎了出来。
宋初坐到王默床边,递给她一杯水:“好了,今晚我也在这儿,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王默将被子掀开,眼巴巴地看着宋初:“你今天跟我一起睡呗。”
宋初抬眼看了看在角落里站着的长袍女人长发女人,点头:“我先去洗漱,一会儿就来,你先睡。”说完,宋初在心底默默汗了一把,这种对话,有种夫妻的即视感。
王默却干脆下了床:“我跟你一块儿去,我刚好想要上个厕所,一直没敢去。”
宋初怜惜的看了王默一眼,这可怜的孩子,要是她不回来,岂不是要憋一夜吗?
有了宋初温热的身躯在身边,王默终于感觉到了一丝安全感,沉沉睡去。在王默熟睡之后,宋初悄悄地下了床,走到了一动未动的长袍长发女人面前。女人身上穿着一件青灰色的长袍,衣摆上绣着一簇夕颜花。及腰的长发笼住了脸面,看不清面容。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宋初警惕地看着女人,一只手中捏着一张镇魂符,随时准备出手。
女人的头发动了动,却没有露出脸来:“你能看见我。”女人的声音就如同出谷黄莺一般,清脆可爱,生前一定拥有一副好嗓子。
宋初靠在柜子上,等着她的解释。女人挪了挪步子,让自己能够看到床上的王默:“那个人,”她指着王默的方向,“她弄坏了我的镜子。”
“镜子?”宋初拿过王默的包一阵乱翻,并没有看到什么镜子,于是疑惑地问,“镜子在哪里?”
长袍女人的手从宽大的袖子底下露出来,手中赫然就是一把古镜。深沉黑夜,房间中只留了一盏昏黄的床头灯,鬼魂周身又笼罩着一层黑雾,宋初视力再好也看不清。
“小默……是怎么把你的镜子弄坏的?你们又是在什么地方遇到的?”宋初将王默的包放回原来的位置上,继续询问,总要知道前因后果,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前些日子,她去了杭州,住进了那座宅子。我的镜子就放在她睡觉的卧室的梳妆台上,有一天晚上,她起夜的时候,将镜子碰掉了。这镜子是我顶珍惜的物件,也是我仅有的物件了,所以我才会跟着她。”
这个身穿长袍的女人生存于明朝,生前是个戏子,人们都叫她柳三娘。
在那个时候,戏子是个低贱的存在,比之奴仆都不如。柳三娘的扮相上佳,喜欢唱戏,又有一副好嗓子,一时成为名角儿。戏子,只有在台上是风光的,一旦下了台,也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风华正茂的柳三娘是幸运的,遇到了一个肯为她赎身的人;她也是不幸的,为她赎身的人不过是看上了她的美貌,在她之前,那人已经有了三房小妾。
这把镜子,是她入门的时候,带入高门的唯一一件东西。那是她的父亲留给她的遗物,她一直带在身边。新欢旧爱,更替总是很快。入门不过五个月,她就成了被忘却的旧人。那时候,也只有这把镜子,能够日日夜夜地陪伴着她,每每枕着这把镜子入睡,她就可以睡得很安稳。柳三娘觉得,一定是父亲在保佑着她。
“失去了戏曲的我,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后来,我终于耐不住寂寞,悄悄地在自己的院子里唱戏。但是这种事情怎么可能瞒得下来呢?没过多久,老爷就在我唱戏的时候闯了进来。他说我就是犯贱,打了我五十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