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两腮因为包裹着食物鼓鼓的,五官凑在一起,让云修想到了正抱着食物啃个不停的小仓鼠。
莫名的,他的心情跟着愉悦了两分。
沈清平的嘴角沾了鸡汤,水水润润的,两片粉唇随着她的咀嚼小幅度蠕动着。她将水晶虾饺吃的还剩下一个,对上云修投来的目光,没再对最后一个水晶虾饺下手,且很有眼力劲的眯眼微笑,舌尖一抵,将还没来得及咀嚼的虾饺抵到左腮包着:“云修,你要吃吗?”
云修不答,眼底有波光浮动。
他听得很清楚,她在唤他名字。
这个称呼,比她前几次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称呼他公子顺耳许多。
沈清平被他这么瞧着,立马觉得浑身不自在,她拿起筷子,夹起水晶虾饺,送到他的唇边:“方姐姐的手艺极好,你要不要试一下?”
云修垂眸,张开薄唇咬了一口。
想他什么样的山珍海味没有吃过,方明烟的手艺再好,也比不上顶级的厨子。因而,沈清平觉着极好的手艺,在云修这里,只得到两个字的评价:“尚可。”
沈清平:“……”
这还叫尚可啊。
方明烟的手艺,不比寂云庄里厨娘做的差,也不比沈清平以前吃过的水晶虾饺味道逊色。
反正沈清平是做不出来如此好吃的东西的。
不过再一想云修的身份,便知道他丢出来的尚可两个字,已经是极高的评价。
沈清平见他吃了一口尝过味道便不再张嘴,直接将剩下的塞入了自己嘴里。
云修眸光微动。
那是他吃了一口的。
她倒是不挑剔。
沈清平吃完,看了一眼还剩下小半碗的鸡汤,本想说鸡汤的味道极其鲜美,但一想到云修方才对水晶虾饺的评价,就猜到王俪君花费时辰熬的鸡汤在云修这里也算不得美味。再加上王俪君只准备了一副碗勺,小银勺也是她动过的,她不敢胆大到云修用她用过的东西,便将汤盅里剩下的鸡汤倒出来,小口喝着。
云修见她舀了一勺浓白的鸡汤,忽然拉过她的手腕。
沈清平动作一顿:“你要吃喝?”
他控制着她的手往前送,掌心尽是她滑嫩温和的肌肤,他闻了闻鸡汤的香气:“看你的样子,似乎更喜欢吃独食。”
她是很喜欢吃独食。
沈清平笑了笑:“公子,你误会了,我不是想要吃独食。王姐姐只准备了一份餐具,你说把东西赏给我吃,这里的餐具都是我用过的,我当然不能让公子用我吃过的东西。”
别以为她拿云修袖子擦眼泪时,云修皱起的眉头她没瞧见。
她也是通过擦眼泪的事,才发现云修竟然还有洁癖的属性,他连别人用他的衣袖擦眼泪都嫌弃,更别说是用她吃过的餐具了。
在沈清平自认为对云修有了更多的了解以后,正沾沾自喜的空档,却见云修低头,将小银勺里的鸡汤半点不嫌弃的喝下:“你都能吃我咬了一口的水晶虾饺,我岂能不礼尚往来?”
沈清平:“……”
这种类似相濡以沫的行为,她觉着,云修应该跟那些后宫多实践实践。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竟然会以为云修是在撩她。
云修松开她的手腕。
沈清平望着还没喝完的鸡汤,不好在云修的注视下一勺一勺的慢慢喝,干脆端起碗,将剩下的鸡汤一饮而尽。
吃完东西,沈清平便麻溜的从书房滚了出去。
在她走后不久,卫隐被唤了进去。
云修正坐在椅子上,他的手指,落在后面的内容上,墨汁已干,触手也不会被沾染:“寂云庄的厨娘,应该换上一批了。”
翌日,沈清平吃早饭时,发觉味道有所进益,才得知厨娘换了一批的事。
她用过早饭,窝在院子吃梨,目光中若有所思。
云修干嘛突然换新的厨娘?
是因为吃腻了之前厨娘的手艺吗?
思来想去,只有这个理由能说得通。
三日很快过去。
绿珠听闻王俪君跟方明烟一大早就去临渊阁的事,进来禀报给正在练字的沈清平听:“姑娘,你这么下去可不行啊,你看看王姑娘方姑娘那个热情劲儿,穿戴打扮无一不讲究,为的就是吸引公子的注意力。公子让姑娘反省三日的事过去了,姑娘也要争取在公子面前得脸啊。”
沈清平正在提笔写字,她看了一眼书案上漂亮的簪花小楷,再看了看自己写的歪七扭八的簪花小楷,满意的勾唇。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她才不学王俪君方明烟去讨好云修呢。
讨好言桑,才是她目前最重要的事。
绿珠是识字的,但却写不来,她一看言桑写的簪花小楷,再看沈清平那不堪入目的字,只觉得沈清平花时间在这里练字,根本是在浪费生命。
荔枝端着洗干净的水果进来,纳闷道:“姑娘,你最近怎么喜欢上写字了?需不需要让人禀报公子一声,请个先生回来教你?”
“不用。”沈清平高兴地起身,她一手拿着言桑写过的簪花小楷,一手拿着自己的作品往外跑。
第22章 深夜的吟哦声
梅苑。
言桑听秋华说沈清平正等候在外时,练字的手一顿,她的眼底,滑过一点笑意。
经过这两次的接触下来,言桑也不傻,并非没有感觉到沈清平的讨好。
而与沈清平相处,最让人舒服的一点就是,她的讨好与恭维不会尺度太过,刚好在言桑接受的范围以内。
秋华对沈清平没什么好感,不过两次接触下来,也不讨厌,可毕竟沈清平的名声不好,她担心沈清平另有所图:“姑娘,王姑娘与方姑娘平时都不来梅苑走动,一心想着怎么讨好云公子,就这位沈姑娘对你亲近,秋华看,沈姑娘绝非善茬,你还是不要跟沈姑娘深交为好。”
言桑心里有数。
她自小在官家长大,受到的教育和身处的环境,让言桑锻炼出聪慧过人的心思,也明白哪些人应该多来往,哪些人应当敬而远之。
她倒挺喜欢沈清平的。
且言桑感受分明,知晓沈清平对她只有讨好之意,没有算计虚伪。
秋华说完,将沈清平引进来。
沈清平进了屋,将手里的两张宣纸放到书案上,把字迹的好坏差异给言桑看,一脸苦恼:“言姐姐,我算知道了,原来不是所有人都能写出来一手好字的。你看看我写的,再看看你写的,简直是云泥之别。”
安桑练完字,放下狼毫,瞧了眼沈清平的杰作,嘴角一勾。
她说不出贬低他人的话,只好保持沉默。
沈清平歪着脑袋,清澈的眼睛黑白分明,纯净的像是一汪溪水,她拿过自己写出来的,佯装气愤的将宣纸撕碎,露出几分娇蛮的小女儿心性:“都怪我的父母出身低微,怎么我就没能够像言姐姐一样,投胎到一个好人家,也能请得起先生教导我读书识字呢?哪怕我不能投胎到好人家,至少也让我投胎在一个粮食富足,不用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人家啊。那样的话,我还能缠着爹娘,让他们花钱给我请位先生。”
言桑失笑:“沈姑娘,出身乃是天命所定,岂能埋怨父母?”
沈清平讶异。
她从言桑话语里感受到了别样的讯息。
沈清平发现,越是接近言桑,就越能鼓感受到言桑骨子里的清高骄傲。
想想也对,言桑乃是官家千金,从小锦衣玉食的长大,说出这话不足为奇。再者而言,言桑说的没什么错处,出身的确是无法选择的,没道理怨天尤人。
沈清平小嘴一嘟,双肩往下一沉:“言姐姐说的是,我注定就是个肚子里没有墨水的命,我也没资格责怪父母。可是有的时候,我也会羡慕啊,我羡慕言姐姐的一手好字,羡慕言姐姐通身的美貌气度。”
言桑浅笑:“沈姑娘就会夸我。”
“言姐姐无需自谦,我说的是实话。”沈清平感叹,难怪言桑能成为男主后宫之一,就这份得体的神态,大方落落的做派,妥妥的女主人选。
言桑见她弄得一地碎纸片,无奈摇头:“沈姑娘,练字是急不来的,像我这手字便是练了十多年的,方能写成这般。你才开始练习,能够将字一笔一划的写出来,已是极好。”
沈清平点了点头。
想当年她第一次学习写字时,连笔都不会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