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玉不想看见他,那么无论是因为忠于锦觅,还是出于什么苦衷,他不会再强迫。但是那缕懵懵懂懂的神魂不懂,它只保有本尊的最基础的意识,像雏鸟一样,喜欢谁就会对谁伸出小翅膀要抱抱。
它太黏润玉了,因为他就是这样喜欢他哥的。
但是旭凤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厮,这只苟东西能不要脸到这种程度……它帮我破处了,他十分麻木地想,是不是该为它鼓鼓掌?
旭凤狠狠地甩了这只乌鸦,或者说目前的自己一耳光,以资鼓励。
这一动手牵动的部位比较多,旭凤忍不住“嘶”了一声,发现自己不光被日了,而且是被狠狠地日了,被狼吞虎咽地日了。现在他膝盖痛,腰痛,某部位尤其痛。
他脚踝上也有点不舒服,仔细一看居然被戴了个脚镣,用铁链锁在墙上——这个昏暗的地方原来是个地牢,这只傻逼乌鸦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会没看住居然把自己作到地牢里了。倒不像正儿八经的地牢,像是被私人改装过的地窖。
他还没来得及抽出神魂换本尊飞过来把死乌鸦拔毛下锅,忽然就听到了润玉的声音。
隔了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先是有个人说:“殿下,您打算如何处置那位公子?”
润玉道:“哪位公子?”
小厮憋红了脸,半晌才坑哧吭哧道:“就是地牢那位。”
润玉惊道:“他没走?我晨时出门前不是嘱咐过你,若是他走了便走了,没走便放他去么?”
什么叫走了就走了?旭凤暗自思忖,是他把乌鸦关起来的?这意思是知道乌鸦成精了?
“殿下,小人是放了,牢门开了,镣铐也与他解了,可他赖在那里不肯走啊!好说歹说,就是不走,小人一气之下便不管他了。他竟然自己在那里住下,饿了便去池塘捞殿下养的锦鲤,到点了就回去睡觉,还说……”
“说什么?”
小厮展开一张皱巴巴的纸团,大声念了出来:“‘出去了还要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自己又买不起鱼,只有靠殿下养活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个样子。’这是原话,他还说……”
他一张脸涨得通红,无语凝噎,偷眼看煜王时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尬。
煜王有种不好的预感,但还是问了:“……说什么?”
侍从一咬牙,又掏出一张纸条在煜王眼前展开,大声道:“他说躺着就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殿下还给陪睡,傻子才走,他超喜欢在这里的。”
润玉捂住了额头。
不是,怎么地牢这种地方也能住成快乐老家???
他记不清楚昨晚的事情了,只能隐约记得自己与什么人发生了关系,但清早醒来,他却找不到那个人,也记不起那人是谁了。
他衣冠楚楚地躺在床上,盖着棉被,独自一个人。但他确信昨晚自己不是一个人过的。
可能乌鸦的窝本来就是草做的,睡草席也问题不大。但赖在地牢不走实在不是个事,他只得起身道:“我去同他谈谈。”
远处偷听的旭凤:???
他在地牢里坐直了靠在墙上,顺便疾速调取了一下小乌鸦的回忆。
三秒钟后,旭凤面无表情地抬起手。
“啪!”
*
自从润玉雪地遇刺那回不靠谱的救援行动以后,旭凤就给乌鸦下了封口令,生怕它对兄长说出个什么没脸没皮的话来,回天界以后没法见人了。
不过,不说话也有不说话的作妖法。
润玉又去了那家酒楼。
他已经连续十几日在这里一坐一下午,以致店家都认识了他,专门给他留下了这个位子——那个华服青年坐过的位置。
但他并没有再见到到那日痴痴望着他的华服青年,心里也隐隐有种预感:他不会再来了。他知道自己已经看到了他,所以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润玉的心态反而平稳下来。他在这靠窗的位子坐久了,没参悟出那个华服青年的心思,却等到了一只小乌鸦。
被他救过一回的乌鸦精立在茶楼门前,鸦翅一般的黑发上垂着一条红丝带,对着上面探头探脑。
润玉在楼上,对他招了招手:“公子既然记得我,何不上来喝一杯?”
少年仰着脑袋,用力地点了点头,飞快地消失在他的视线中。下一刻,他便出现在二楼的梯口,快得不似人类。
小乌鸦风风火火地跑到他对面坐下,在润玉反应过来之前探身过去,一口叼走了他夹在筷子上的黄花鱼。
润玉愣了一下,随后道:“我记得第一次相见,就是下雪那日,你还可以开口说话,上次见面却已口不能言。是谁害你失声的?”
少年又嘴里塞着鱼,“啊”了一声,指了指自己。
润玉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道:“何为自己让自己说不出话来?”
少年一耸肩,一摊手,朝他吐了吐舌头。
“那公子若是方便,可否写下自己的名姓?”
少年伸出一根小指,蘸了茶水,没有写字,只在桌上一笔一画涂了个简笔火柴鸦。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住了盘子里的黄花鱼,风风火火地跑走了。
润玉:“……”
他在楼上目送着少年离去。小乌鸦抹着嘴,开开心心地穿过街道,忽然停住脚步,回过头,并拢的指尖印在了带笑的唇上,然后手腕一翻,一个泛着油光的香吻穿过川流不息的主街飞上高楼。
润玉忽然就懂得了那红衣青年神色中无端的乍喜乍悲。
*
不久之后,便到了淮梧王的寿宴。
那段日子里,企图通过算计润玉来扳倒三王子的人一批又一批。润玉利用府邸偏僻不易察觉的优势,一直在帮三王子联络臣下,干些不太方便为人知的勾当,譬如行贿。这件事二王子是知道的,但是始终苦无证据。
然而煜王自从那日钓鱼途中遇刺以后谨慎了不少,没个几十号人陪着是绝对不会出府的。他们失去了刺杀的机会,于是只得从府邸处下手。
但他们没有一个能靠近那处幽静的王府,鸦鸦对怀有恶意的人最是敏感。他把那些人挨个放倒,然后哼着歌拖走,扔进了不远处的小河里。
打晕坏人,它就变成乌鸦回到王府,蹲在墙头,藏在树叶间,以一个十分猥琐的角度窥视着润玉。看他从容不迫地记帐,谁谁谁收了多少钱,为他们做了什么事,看他活动着筋骨走出来,站在池边闲散地喂鱼。
润玉回到房中,鸦鸦恨恨地从树叶后跳出来,钻进水里,挨个啄被他喂过的锦鲤脑门。
一池锦鲤被乌鸦啄得扑腾乱跳。它泄完妒火,抖干羽毛上的水,梳理好蓬乱的羽毛,又姿态优雅地飞回墙头。
它长久地立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看着煜王沉静的侧颜,渐渐露出花痴的表情,羞涩地把脑袋埋进翅膀里。
之所以会被关进地牢,是因为某一日他在截杀接近王府的刺客(探子?)的时候中了迷药。他哼着歌把被打晕的刺客拖走扔进河里,然后照例飞回王府的墙头。他在那看着看着,眼皮越来越沉,变成了人形掉了下去,被侍卫捉了个正着。
彼时煜王正卡着点换好衣服,赶去赴淮梧王的寿宴,听说侍卫捉了个探子,也不觉意外。他也不知道捉了谁,匆匆交待了一句“关押起来,切莫放走”,便上了马车走了。
四肢无力的鸦鸦被拖进地牢关了起来,全然不顾侍卫在他腿上拴了脚镣,躺在草席上呼呼大睡。半昏半醒中就听人议论:“怪哉,他头上这条红缎上有我们煜王府的标识。”
“这是王上分发给殿下们的贡品,每位殿下的都不一样。血色苏锦只有我们煜王府才有。”
“这小子怎么弄来做发带的?”
鸦鸦不知道,不关鸦鸦的事,鸦鸦睡着了。
鸦鸦睡醒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他随手解开脚镣,轻而易举地溜了出去,想去池边偷一条锦鲤吃。
还没摸到池边,转角遇到爱,黑暗中蓦地撞过来一条黑黢黢的人影,周身一股梅酒的清香,带着猥亵的意味抱住了他的腰身。
鸦鸦被这个人抱在怀里,一身鸦毛都酥了,半推半就着“啊啊”了两声,便忍不住主动出击,在他脸上摸了一把。
这一摸似乎反把那失了智的人烫醒了。他猛地推开鸦鸦,鸦鸦被他这一下掼到墙上,委屈又责怪地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