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些就是靠他挥洒金钱所收获来的了。
那时的程思慕什么什么都好,任天底下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冠在他头顶上,都是不过分的,可唯独不把钱当回事这一点很招恨。
大抵是生长环境的关系,他从未体会过“缺钱”和“贫穷”是种什么概念,金钱于他而言不过是源源不断送到自己手里来的纸片,再或者是银行账户上的一组数字。
他不知道赚钱的辛苦,也不知道花钱的意义。
就本着父亲拒绝黄赌毒的教育,其余没有什么事是他没干过的。
买游艇,买飞机,买小岛……爱看足球就买球队,爱玩游戏就买俱乐部。
更甚者为着自己做梦时梦到的一种食物,半夜爬起来坐上专机,跨越半个地球也要立刻吃到。
这样看来,买豪车什么的对他来说,根本就是茶余饭后解闷儿的小儿科了。
古往今来挥金如土的人最不缺朋友,现在也是如此。
在这个时代想找人借钱,几乎不太可能,可想找人一起花钱,都不用找,自然有人寻着味道而来,随即围在身边赶都赶不走。
十八岁的程思慕就是那迷人香气的源头。
成人礼那天,由于国内已经漫天飘雪,冻得伸不出手来,所以程父依旧为他在国外租了小岛,让他邀请朋友一起庆祝、狂欢。
后来看他实在喜欢,索性把整个岛都买下来送他,另外还有全球限定发售的超级跑车作为礼物,除此之外还意图叫他毕业后直接进公司历练。
至于大学,砸下钱去进个一流的私立商学院,边听着课镀金,边在父亲这里学着怎么经营自家企业。理论加实践,磨练几年下来也算是半个商业精英,学校方面说出去也是很风光。
可以说家里为程思慕未来的人生做了最完美的打算,尽量让他把后半段走的更平坦无忧,甚至越来越高。
奈何程思慕不肯,他温顺的性子中掺杂着不由分说的执拗倔强,表面上不会对谁过分忤逆,但内心底认定了的东西,谁也无法轻易将其更改。
他很早前就计划考法学院,虽说一医一法是所有专业生的噩梦,不是有那么句话说得好,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活生生向着千刀万剐跑过去,而且还满腔热血无怨无悔。
毕竟那时候的程思慕也是生长在蜂蜜罐里的孩子,单纯无忧,不谙世事,他还天真的以为自己凭着知识与那一身正气凛然,就能握着法律化身为神明,伸张正义惩治邪恶,无所不能。
既然有了自己的目标,父母即便对他的未来早有安排,却也不能再继续插手。本着小祖宗的意愿上天入地都要配合的宗旨,他说自己有梦想,家里自然是一边举双手双脚赞成,一边痛哭流涕感慨孩子长大了。
毕竟平时他所做的只有花钱花钱花钱,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这么正经的追求,不支持天理不容。
甚至程父在程思慕刚填完志愿时,录取通知书还没拿到呢,就开始到处吹嘘自己儿子未来当检察官该是何等帅气……
就这样,他隆重而圆满的度过了十七岁,迈向十八岁。
那年的天仿佛特别的蓝,程思慕躺在刚生出嫩芽的草坪上,枕着左手臂,数着天际飘过的几朵奶白云,另一只手懒洋洋的向上举着,延伸,再延伸,天空高到不可触碰,而在这天与地之间,生命存在的意义,将会展开无数种可能。
前些天他如愿以偿的收到了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他以为自那阶梯攀登上去,是他崭新的,握在自己手中的未来。
曾几时,他以为那些就是他的全部人生了……
天之骄子,相貌堂堂,富可敌国,成绩优秀,家庭幸福,人心所向……就像开了篡改挂一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波折,没有磨难,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不,就是因为太平坦了,他十八年来甚至丝毫没有想过,自己的生命当中会出现任何关于“坏”的变动。
直到后来,他在梦境的深渊一跃而下的时候,大汗淋漓中惊醒,才后知后觉。
原来,命运从来没有真正的被谁掌握在手中,因为你我皆凡人。
那些与生俱来赋予的得到,都是有等价交换的失去作为前提,如果没有,只是时候没到。
还有,在十八岁后的每一天,他眼中,再也没有出现过那般旻澈纯净的蔚蓝……
他甚至回忆不起转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些事情来的迅猛且始料未及,没有太多预兆,狂风骤雨前尚还会阴云密布,而在程家发生不幸前,真的就只有那场阴云密布后的狂风骤雨。
但那又能代表什么呢?
在平坦度日的岁月,什么不吉利的都能被忽视,被圆场,然而一到不幸发生了,想来任何蛛丝马迹都会被认为是征兆,可能这就是精神无处寄托之下所产生的迷信吧。
程思慕时至今日仍能很清晰的回忆起一系列事的点滴,包括放假回家的雀跃,和许久不见朋友一起出去玩的轻松。
据那时为止,他的大学生活已经过去一年半,这一年半里背书背的可谓是欲哭无泪,但路是自己选的,跪着也要走完,不管怎么说年轻时辛苦一点,总比人过中年以后辛苦要好得多。
不过这么一辛苦不要紧,未来整整六年就都没停下来,辛苦到他几近支撑不住,命运却也没因为可怜而匀他半分仁慈。
榆城处于北方本是没有雨季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那年的雨总是下个不停,淋在心上滋生起阴晦的霉菌,滑腻到站都站不稳。
那天出门前分明还没有下雨,玩着玩着中途猝不及防的电闪雷鸣,瓢泼般的雨滴连成线,十分有力的打在地面上。
开始大家都没有在意,可下了两个多小时,雨半点都没有见停的意思。他匆匆搅散了场子,和朋友告别,觉得既然不会停,那么还是赶在雨势稍小一点的时候回家比较好。
二十分钟的车程,他一路开车心事重重的。毕竟没有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下开过车,暴雨,惊雷,路面上堆满了亮起的车灯,透过带水渍的玻璃远远望去,就好像那条车子长龙堵在了心里一般,焦急混乱,身心俱疲。
而雨刷也像怎么用力都扫不干净似的,下一秒就会有更多的雨水砸上来,晕染视线。
他心惊胆战的把车开到家,关上车门淋了半段路的雨跑到门口,以为磨难就此尘埃落定,以为只要踏进这道家门就能轻松下来,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窝在舒服的房间或是看书或是睡觉,继续悠闲的过生活。
或许他那大惊小怪的老妈见到他落汤鸡的样子还会聒噪一顿,唠叨他不爱惜身体什么的,总之是以最让人难以接受的碎碎念方式折磨他的耳朵,然后再去厨房煮一碗姜糖水拿给他。
看吧,她还是爱自己的。
父亲也是,即便他已经是快要二十岁的人了,在父母眼里与十年前并没有两样,依然是宝贝的不得了的儿子。
想到这程思慕无奈笑笑,他都是大人了啊!可在他们眼里依旧不能自理,不能独立,什么什么都要由他们以爱之名掌控,真的好烦啊……
大概这就是幸福的负担吧。
那时候,相比甜蜜,他是觉得负担多一些。
可发生了一些事情后,可能就是从车库走进家门的距离,他期待的自理,独立,终于要发生在他身上了,只不过却不是以他向往的方式出现。
家里阿姨们躲避的目光,死寂般压抑的氛围,被淋到冰凉的衬衫贴着肌肤,父母的尸体,以及不知愣神了多久才听到的警笛的呼啸……
那大片的血迹与那夜的漆黑令他此生难忘,划破天际的仿佛是从地狱伸出的利爪,天空黑紫色的阴霾是诡异的笑容……
他甚至哭不出,家里的阿姨都觉得他是吓傻了,赶来现场的刑警也觉得他过分可怜。
可十九岁的程思慕在当时的确是半滴眼泪都流不出,短时间内也没有歇斯底里。因为只有经历过的才会知道,人在大悲或是大喜之下都是平静到可怕的,他也想流泪,他也想抱着父亲母亲冰冷的身体疯狂的怒吼,悲痛欲绝的哭泣,把心里几近要癫狂的情绪以过激反应抒发出来。
奇怪的是,仿佛身体里有某种东西丢失了般,摸起来空空的,不知是被父母所带走,还是被暴雨冲刷的丝毫不剩,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东西不见了,但他知道,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重要到……缺少那些,人生便不能再继续下去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