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几个人知道,范良其实是个孤儿。
在众人眼中,他文质彬彬,沉着稳重,兢兢业业,工作能力极强,而且对郑越极其忠诚,人人都说能找到他这样的助理,是郑越的幸运,可他们并不知道,当初他遇到郑越的时候,只是一个因为交不起学费而面临辍学的少年。
那时候的郑越是他最厌恶的那种人。
他家世好,总是开着拉风的跑车来上学,他长得也帅气,是当之无愧的校草,无数女孩趋之若鹜地接近他,他也完全不懂得洁身自好,女友一个接一个几乎从不间断,他还很聪明,学业学得不错,还早早开始接触家里公司的管理事务,甚至在这基础上,他还去学了珠宝设计,在专业圈子里都小有成就。
范良喜欢金融,他的成绩足够好,能够达上国内顶级高校的水准,可是他拿不出学费,他想过去申请助学贷款,可他的录取通知书却被那个一心只想着钱的叔叔婶婶扣了下来。
“上大学有什么用?现在有多少大学生毕业了根本找不到工作!还不如早点出去打工,家里白养了你这么多年,你什么时候才知道感恩,知道给家里寄点钱减轻点压力?”
他抗争过,可是在那个宗族最大的小乡村里,他的想法没有人在意。
录取通知书被烧掉的那个晚上,他跑出了家,在一个无人的街角埋头痛哭。
他的一生就这样了,已经看到了头。
他这样想着。
有辆车从他身旁开过,过了会又缓缓地退回来。
车上的少年叼着烟,满脸的漫不经心:“范良?”
他慌乱地擦了眼泪,看着敞篷跑车上的郑越,副驾驶上清纯漂亮的女孩缠在他身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随着他的视线转头看向范良。
范良认出了那个女孩,那是本市一所贵族高中的校花,据说对所有人都不假辞色,是一朵高不可攀的高岭之花,可如今她搂着郑越的脖子,满眼的含情脉脉。
范良没有想到郑越会知道他的名字,尽管他们在隔壁班,但是和对方比起来,自己渺小得让人看不见。
郑越问他:“你为什么哭。”
范良只是冷冷地道:“没什么。”
他却没有驱车离开,而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下了车,和他并排蹲在路边,递给他一支烟:“抽吗?”
范良冷漠地拒绝,期盼着他快点离开。
郑越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车上的女生似乎有些不耐烦,娇娇地唤了他一声。
他抬头看她一眼,随手把车钥匙丢给她:“会开车吧?你开我的车回去,我还有事。”
那女生呆滞了许久。
范良的惊讶并不亚于她。
郑越却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站起身来拉扯了范良一把,搭着他的肩膀,一副自来熟的样子:“一起去喝两杯?”
范良不知道是自己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并没有拒绝,郑越在路边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个酒吧的名字,不一会儿司机师傅就将他们拉到了目的地。
那是范良人生第一次喝酒,他晕晕乎乎地大着舌头:“你们的命和我……不一样,你们有前途,我这辈子……就这样了。”
郑越的酒量显然比他好的多,他叼着烟,看上去云遮雾罩的,嗤笑一声:“我还以为像你这种一心埋头读书的人最看不起我这种纨绔子弟。”
“确实看不上。”他喝了酒,全然忘记了掩饰,“可是比不上……郑越,我真的……很羡慕你……”
“哦?”他挑着眉,似乎来了兴致,“羡慕我什么?有钱?长得帅?还是不缺好看的女人?”
范良举起一根食指,轻轻地来回摇了摇,笑呵呵地道:“都不是。”
“那是什么?”
“我羡慕你可以读书……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他笑着笑着就哭了,“郑越,我羡慕你能去上大学。”
郑越显然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他没有追问什么,只是潇洒地吐了个烟圈,笑了:“原来是因为这个。范良,我下个月要去C大了,我听刘老头说你想学金融,C大的金融在世界上也是排名前列,有兴趣的话,和我一起去怎么样?”
刘老头是他们两个班共同的数学老师的外号,虽然他其实并不老,只是刚刚四十出头。
范良趴在桌子上:“我去不了,我没钱……也没录取通知书……”
“没钱我借你啊,你以后记得还我就行,别管录取通知书的事儿,你就说想不想去。”
“想去。”
“那就去。”
他半天没回过神,努力思考着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忽然便迎来了转折点,醉倒前他记得自己问了郑越一句:“你为什么要帮我?”
郑越说:“因为你优秀,你这样认真努力的尖子生,比我们这样的子弟强得多。”
范良真的就这样去了C大,读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金融系。
他有些不习惯留学生的圈子,只能闷着头学习,而郑越去了设计系,更是长袖善舞,一上来便打开了局面,顺利进入学生会,更是在大三开学时便接任了会长。
这两年里,郑越没有把范良丢在一旁不管,而是混什么圈子都得带着他,开始的时候他不想去,他学不会那些好听又华丽的交际话术,也不想学。郑越却告诉他:“范良,你如果想在金融届出人头地,就避不开这个圈子。”
他听进去了心里,开始在他身边学着察言观色,一年多以后,他私下里会叫郑越一声哥。
郑越还是一如既往地风流,身边的女孩几乎从没断过,可是跟他熟悉起来的范良却发现了一件事,他从不跟女孩出去过夜。
他曾问过郑越,郑越先是笑着骂了他一句,然后沉声说道:“我老爹是个风流浪荡的渣滓,我妈在他身上受了不少罪,我从小就决定要做一个跟我家老头子相反的人,范良,我早就打定主意,结婚前我不打算碰任何一个女孩。”
范良当时看着他一边吐烟圈一边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觉得他简直酷到没边。
可他们都没想到,后来郑越碰到了一个女孩,他不仅天天想着碰她想得睡不着觉,还在人家女孩大三的时候就把人家哄上了床。被自己疯狂打脸的郑越并没有觉得羞耻,而是高兴得连续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后来又忍不住皱眉想心事。
范良以为他是在认真考虑负责任将女孩娶回家的事,谁知道郑越喝醉了酒在被他扛回宿舍的路上痛心疾首:“太洁身自好了也是问题,没经验真让人头痛,总感觉自己发挥得不好。”
范良脚下一个趔趄,几乎将他摔下去。
他看了眼醉得晕乎乎的郑越,忍不住问:“哥,你不是说结婚前不会碰女孩吗?你这是……打算娶她?”
郑越忽然站直了身子,定定地看着他,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眼神迷离得不行,范良几乎要以为他的酒醒了。
他皱着眉不满地看着范良:“除了我,她谁也不许嫁!”
他甚至还潇洒地点了根烟,脚下踉跄着,趴在范良的肩上吃吃地笑:“现在抽烟要偷偷的,倾倾不许我抽烟。”
范良知道他彻底醉了,便只好认命地架着他往回走,听着他意识不清间不停地低声念着“倾倾”。
那个让郑越浪子回头,把自己脸都打肿的女孩就是白倾。
那年大一新生晚会,她在台上压轴,郑越在台下一眼就认定了她。
最开始的时候,范良只觉得这是郑越又一次的一时兴起,可谁知这次郑越竟孜孜不倦地追求了白倾整整一年。
那可真是C大津津乐道的一段岁月,郑越早早地放出话来要追白倾,还说全校谁和自己竞争自己都欢迎,但是最后成功的一定是自己。
范良第一次见到白倾的时候,确实被她惊艳和震撼,几乎有好几分钟都不能完全自然地和她对话。
那女孩显然出身高贵,性格也冷清高傲,不知是不是郑越以前的名声太差,白倾开始时对他的态度差得要命,可是渐渐的,范良却发现,她虽然面上仍是冷冷的,可却不再抗拒郑越。
他并不觉得奇怪。
郑越并不是个空有皮囊的绣花枕头,他有才华,有审美,有规划,也有上进心,最重要的是,他很有自信,哪怕一直被拒绝,也从未自我怀疑,或是有失绅士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