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一字不漏地读完青海的信件,双眸已然泪水汪汪。那种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关切之情令她心旌摇曳,感念万分。她觉得青海的关切是真实的、厚重的、发自肺腑的、不掺任何杂质的。她觉得这个男孩分明是爱上了自己,爱是多么真情和温暖的一个字眼啊!
她揩干眼角的泪痕然后给男孩儿回信。
她并不是报喜不报忧,她把自己工作和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咸、喜怒哀乐愁一古脑儿倒给了男孩。这封信足足写了一个多小时,直到菊姨面色焦虑地出现在她面前,她才意犹未尽地匆匆收尾。这个夜晚不再安静。
第二天傍晚下班以后,葛兰终于见到了渴盼已久的男孩郑青海。她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一下子扑进他宽大的怀中,她听到自己心里有小鹿在疯狂地飞奔、跳跃,她大胆直白地述说着对他的深厚思念,脑海里纵横驰骋的全是他的影子。
青海还是青海,还是几个月以前的体质瘦弱牙齿洁白笑起来有些腼腆的那个男孩儿。只是如今更加消瘦、更加黝黑些罢了。她摆出了形形色色的果口让他解馋,她又将那双造型精美质地良好的运动鞋拿出让他试穿,她的殷勤和热情他是一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和她约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她把他依依不舍地送出了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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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并没有完全摆脱刘大志的死缠烂打,刘大志的言辞和做法让她感到恶心,却又无可奈何。一天,葛兰和小红一道上门兜售她们的产品,鬼使神差地叩响了刘大志的家门。那是东城的一个小区,而且是声名远扬的富人区。
葛兰想,有钱人都应该比较容易说话,价格昂贵的化妆品也只有他们的太太或者女儿才用得起。葛兰和小红是一人提着一只牛皮袋子,里面塞满了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所谓美容养颜的化妆品,踏进了这片传说中的富人区。
两个小时下来,她们一共伸手按响了十四户人家的门钤,其中有八户拒绝接见,只是从门洞里看了她们一眼,便扔了一碗闭门羹。其中有三户在不明就里的前提下请了她们进屋喝茶,但是当得知她们的来历和目的以后,就毫不心慈手软地将二人扫地出门。
其中有两户在仔细检验反复对比了产品之后,以价格太贵超出了自己的购买力为由,大摇其头,如数奉还。最后一户的主人更是不可思议,她在仔细检验反复对比了产品之后,却认为价格太贱十有八九是水货。结果是一个客户都没做成。
葛兰不死心,硬拉着小红再作最后一次挣扎,然而却荒唐地敲开了刘大志的家门。当刘大志那张嘴歪眼斜人神共愤的猪腰子脸映入她的眼帘的时候,她是差点没有当场昏厥过去。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液一下子涌上了天灵盖,她想,我可倒好,这回是不请自来了。
刘大志把脸笑成一朵花,乐呵呵喜滋滋迎接两位小姐进门,惊喜之情溢于言表:“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我是想不到哇兰兰,以前我屡次三番去请你你不领情,现在我时隔多日不去,你反倒自己送上门来了。好,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葛兰努力把自己想象成刘胡兰,面对敌人坚贞不屈视死如归:“你就臭美吧刘大志!你以为你是谁,是金成武还是谢霆锋?!别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口水就泛滥啊!想要我心甘情愿嫁给你,除非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光了!”
“咦!你看,见外了不是?”刘大志故作大度,“相亲的事情就以后再说吧。今天你不辞劳苦地光临了我家,并且还拎了大包的礼品过来,我觉得非常的高兴和激动!虽然你带了一个护花使者的女同胞来,可是我不介意,一点都不介意。既来之则安之,我请你们吃海鲜、喝红酒!”
葛兰朝地下啐了一口唾沫,不客气地说:“呸!猪八戒照镜子——死不要脸!我警告你刘大志,你若再不放我们走,我可要报警了啊。我就告你强抢民女、图谋不轨!你不要以为有钱就可以无法无天,关进牢狱里的□□都是有钱的!为富不仁就是你这种人!”
“兰兰——”刘大志放缓了语气,“我哪里有得罪过你啊,纵然你不喜欢我,也用不着那么讨厌我吧?我刘大志也是有皮有脸的人,你老这么针对我让我下不了台,你于心何忍啊!”
呸!”葛兰漠然道,“你刘大志何等样人大家都有目共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也不跟你在这儿废话,我还要工作,闪开!”
一把甩开刘大志伸展开的胳臂,拉着小红向外走去。
门外,一直未曾开口的小红说话了,她对葛兰说:“小兰,咱们这是在工作呢,你耍什么爆脾气啊。东西卖不出去,我们回去如何跟张姐交待?”
葛兰一怔,小红趁热打铁:“卖给谁不是卖,咱这属于正当交易,即使坑骗了他,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心里不能有所想法,机会失去,想找也找不回了。”
葛兰怏怏地点了点头,不得已,转身冲刘大志:“实话讲吧,我今儿是来卖东西的,化妆品你家缺不缺少啊?”
刘大志微微一愣,接着反应过来,笑逐颜开:“缺!缺!缺!非常之缺啊!我虽然用不着,可我妈我姐爱用啊,都有多少,我照单全收!”
全买了葛兰和小红带来的所有化妆品之后的刘大志,却向她们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那就是一块吃顿饭。葛兰想,看来这饭是不吃不行的,不吃的话刘大志一准翻脸,刘大志一翻脸,这生意就算砸了。
葛兰想,罢了,去吃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小红却这样想,不吃白不吃,吃了不白吃,白吃谁不吃,不吃才白痴。刘大志想,万里长征才走完了第一步,看来往后得加快些步伐了。
据小红后来出版的自传《吃货的一生》里的描述,她和葛兰刘大志吃的这顿午餐是相当津津有味的:“我在这场饭局里注定要扮演一个电灯泡的角色,不过我是抱着一种混饭吃的心理而来的,因此对于刘大志的频献殷勤、葛兰的爱理不理,并不以为然,反倒觉得那天的大闸蟹做得特别清爽可口,假如可以天天得享如此鲜美欲滴的口食,我想我的人生势必会变得更加完美和有滋有味。”
不管怎么说,葛兰以后想要摆脱刘大志的纠缠,已经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事情了。刘大志打探到了她所服务的那家化妆品专卖店,并且没有多久时间便和老板娘张姐打得火热,认了张姐作干姐姐。
想想都拍案惊奇,刘大志的社交能力的确不容小觑。葛兰感到一阵铺天盖地的厌恶和揪心。这个刘大志啊,怎么可以如此没皮没脸呢!我早放言不喜欢他了,为什么他还一而再再而三地缠着我不放呢?我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值得他如此劳心费神、不屈不挠地追求?不明白,就是不明白。
葛兰不明白,刘大志更不明白。刘大志第一次见到这个比自己小很多岁数的女孩子的时候就在心底认定,这个人就是他所苦苦寻觅的要守护一生的女人。
第15章
刘大志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依仗着父亲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从小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打架斗殴成了家常便饭,街头巷尾经常有他挥舞刀具、杀声震天的身影出没。在别人的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流氓地痞。
父亲曾多次威逼利诱于他:“只要你能安心地在学校读书,不惹事,不生非,不搞破坏,老爸可以为你配备一辆豪华轿车,奔驰、宝马、兰博基尼,随便你跳。但是如果你还是不听我劝成天无所事事没事找事的话,嘿嘿,老子打断你一条腿你信不信?!”
这种话说一次两次尚能生出一点效用,说的多了,刘大志的耳朵都听出了茧子,父亲的训导也便成了耳旁风,刮过去就风流云散了。
刘大志从小志向远大,五岁时的理想是当孙悟空,可以腾云架雾、为所欲为。十岁时的理想是当小王子,可以无忧无虑,遨游太空。十五岁时的理想是当小马哥,可以统领黑帮、所向披靡。二十岁时的理想是当比尔盖茨,可以富甲天下,风光无限。
不过志向归志向,现实是现实,两者是不能够颠倒和混淆的。就好比儿歌里的四十四,十是十,十四是十四,四十是四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