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早了,王桃决定要结束这次为期两周的访谈了。
王桃送别这位老乡,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回梨县。
记者告诉王桃,说要整理一下记录稿,大概三天之后返乡。王桃又问他是坐火车还是动车,他回答说火车,王桃说那我就不去车站送你了,祝你一路顺风,另外替我在报纸上给家乡父老问个好;哪天再来深圳,我请你吃海鲜。
他们微笑着道别,快要步出冷饮店的时候,记者大胖突然停住了脚步,他叫了一声桃姐等一下,王桃就愣住了,说还有什么事?大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不好意思,桃姐你是不是遗忘了两个人没有讲?”
“没有啊,应该都讲到了吧?”王桃回答。
“肖曼和荆涛!”记者提醒道。
王桃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这位记者的记性真好,她有意回避的两个人还是被他给“揪”出来了。
“他们啊,”王桃不得不讲出来了,但语气有些不自然,“他们都很好啊,荆涛潜心写作,出过两本小说集,得了几个奖项,成了这儿小名气的作家。付出就有收获,坚持总会成功,我为他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感到高兴。”
“那肖曼呢?”记者追问。
“肖曼……也很好啊。”王桃支吾其词,“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讲,给你看一篇文章,你就全明白了。”
王桃翻了翻挎包,找出一本杂志交给记者,里面有才子荆涛前段时间发表的一篇文章,内容她早看过,而且不止一遍。
文章详尽记录了他和肖曼的相识相爱,以及,分离。
第95章
《最好的时光》作者:荆涛
我最初结识肖曼的那个春天似乎阳光格外地明媚,当然一切春天的感觉之所以美好是因为人总是在冬天想得比较多。我还窝在湖北某个小城的某个角落时,恶劣的天气让很多人拒绝外出,当我终于踏上了深圳这片沃土,第一次发现天底下居然还有这么一所徜徉其中不知冷暖的城市。
所供职的这家公司是想当然比较大牌的,据说实力雄厚到放眼世界找不着一家能与之抗衡的华人制造。然而对于我这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而言却是完全的大而无当,因为地方越大,越显得个人渺小——我找不到自己所处的位置。
偌大的车间能容纳五百名工人,却容纳不了我小小的一颗心。天南地北的打工者聚在一起,三个一团,五个一伙,欢声伴随着笑语,无论做什么,总是那么其乐融融。很多人常年在这片乐土上工作生活,最终成家立业。
我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但在这儿却不能不入乡随俗了。
第一次见到肖曼便是我最饥不择食的时候,当然这么说对她有点不公平,好像她条件多么差似的,其实一个女人的美丽不能只看外表,我认为心灵美比什么都重要。
车间里,我从一名最低级的普工做起。刚满试用期,我便做到了助拉。那时工作量蛮大,常常莫名烦躁,感情生活一片空白。于是我觉得我可能不太适合这份工作,便向主管提出辞职。主管不肯批准,讲了一些安慰的话,并承诺,只要有新员工招进来,立马分我一名。他的意思我明白,找个帮手为我分担一点压力。
那天主管领着一个大眼女孩找到我时,我正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没空答谢主管的一腔盛情。主管走后,我才抬眼打量眼前的女孩。
她身材一般,姿色平平,但是有一双我所见过的最闪亮最清澈的眼睛。
“你叫什么名字?”我满心欢喜地问她。我特别喜欢跟眼睛好看的女孩子交往。而且直觉告诉我,她应该没交男友呢。
“肖曼。”
她的回答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我上学的时候爱好舞文弄墨,运气好时也能在小报上发表点豆腐块,常不要脸地将自己比作当代的徐志摩,于是我下意识地问道,“你不会是姓陆吧?”
“我姓肖,肖曼。”她再次重复自己的姓名,这让我一面为自己的胡乱猜测而尴尬,一面又有点失望,原来她不叫陆小曼。
我放下手中的工作,为她介绍我们测试段的每一个工位,对于她这样的新进员工,我是很善于将一些程序化的东西讲得浅显易懂。后来,我甚至手把手地教她操作机台。她是个寡言少语的人,面对我的罗里罗嗦,她只是一味地点头,再点头。
肖曼是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学东西非常快,而且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这点比我强多了。因为工作需要,她成了我每天接触最多的异性,而我对她而言应该也是如此。
不过奇怪的是,作为上下级,我们之间几乎从未产生过龃龉,哪怕一点点的不愉快。我做普工的时候就没这么好的待遇,我是整天被上司臭骂,那个忍辱负重啊,自不待言。
有一回我生病了,而且是在车间里,脑袋痛得厉害,像是被谁冷不丁扪了一棒子。当时我蜷缩在机台下,已不能正常行走,在线的员工又不能擅自离开工位,我只盼着肖曼快点快点出现。几分钟前,她到别的部门借取配备去了。
肖曼回到线上一眼就看到了表情痛苦强作支撑的我,马上放下配备将我慢慢搀起。她的惊慌失措告诉我,她的善良和真诚是不容质疑的。靠着她那瘦弱无骨的肩膀,我渐渐恢复了些力气,我说:“你自己走吧,别管我了,多难为你啊。”
她没说话,紧紧地箍着我的双臂,吃力地把我送到医务室。这一路,我们遭遇了很多异样目光,她作为一个女孩子能这么放下矜持,我的感动犹如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就是在这短短的一段路上,我对她动了真心。
我请了一周的病假,线上的一切事务均有肖曼代理。
我人缘混得差,没交上几个朋友,非常害怕病床上的日子孤独难捱。
肖曼一如母亲般地照顾我,让我对她的依恋变得无以复加。一日三餐早、中、晚,她都在第一时间为我买好,然后亲自送到我宿舍。
那段光景,我痛并快乐着。
终于能上班了,肖曼看到生龙活虎的我,笑得比花都灿烂。我知道,我们的爱情大戏已经悄然上演了。我对肖曼的好,大家都看在眼里的,我不再对她颐指气使,我开始加倍努力地工作,自己能完成的事情尽量不再麻烦她。
我想以我的能力给她一个自由宽松的工作环境,我不愿看到她和别的流水线上的打工妹一样劳累。肖曼不笨,她能体会到我对她的每一点好,她是个闲不住的人,一个个漫长的工作日,她想方设法地辅助我。
因为她,我不再是那个每天愁眉苦脸的小干部了,再忙再累,我都会微笑面对。
厂庆的时候,公司组织了一场游园会,机会难得,向来不爱凑热闹的我报名参加了一个喝啤酒比赛,赛场上的我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在肖曼关注的目光里,我奇迹般地拿了第一名。比赛的过程中,观众席里的肖曼一直在大声劝我别再喝了别再喝了,我知道她是为了我好,但我偏较上了劲儿,不喝到对手口吐白沫绝不罢休。
现场主持人问我得了冠军想说点什么,我醉眼望着肖曼,发了酒疯似地大喊:“肖曼,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
众生哗然,掌声四起。
肖曼羞得面红耳赤,喜欢起哄的观众不肯离去,直到她和我相拥在一起,用行动给出了答案,大家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和肖曼正式拍拖了。我的主管常常有口无心地取笑我:“你小子真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啊,能搞定小肖,算是捡了个大便宜!”线上的某些作业员也常常带有善意地称肖曼为大嫂,她既高兴又羞赧。
我们不像其他恋人们那样看个电影逛个街啥的,我们都是比较内向的人,对于外界嘈杂的世态有种天生的抵触。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件事,是下班后沿着厂区散步,聊一些无关风月的话题,乏了就去吃排挡,饭毕接着散步,顺便讨论下哪家的小吃味道不错明天还要不要再光顾。
有段时间,我心情不是很好,我爸出了点事故,需要花钱做手术。
我成天为这事愁苦不已,常常对肖曼发脾气。肖曼不但从没我和顶过嘴,而且还因为我而被骗进了传销组织。是她的朋友王小桃唤醒了我。肖曼被营救出来以后,我才第一次觉得,这个女孩为我付出了那么多,而我对她的回报少之又少。此后,我更舍不得离开她了,她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