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谎(20)

她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况且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没有尸体,那么李序也许还活着,抱着一丝侥幸,他四处躲藏的同时也在打听李序的消息,盼望有一天他们能够重逢。

在那些躲藏的岁月里,他不止一次希望李序是那不死的鲛人。

他四处流浪了六年,也寻找了六年,终于在某一天,在某座山脚下从一位老者口中打听到六年前曾有一名痴傻的红衣女子被山中猎户捡回去做他们傻儿子的媳妇。

后来他风尘仆仆到了山上,却没有找到李序,因山下到处是要捉拿他的人,藏匿在山中还算是比较安全的,于是就在听说曾是个傻子的姑娘家旁边的破屋子里住了下来,那姑娘很善良,自己吃不上饱饭,却还拿吃的给他,他心头一热,便说要教她读书识字,还帮她取了个名字,叫“花芽”。

难得过了段安生日子,谁想到刘镜之这么快就找到他了,他是来找他要人的,刘镜之大概也听渔村那个小姑娘说的事情,便以为先行离开的他已经找到李序。

刘镜之找他要那本书和鲛人|肉,不是为了什么长生术,单单是一个借口,为了找他又不被怀疑的借口,毕竟与前太傅相识的小王爷大费周章地寻找沦为朝廷钦犯的前太傅,到了一些心怀不轨者口中,总是会被传出难听的话来,这些话要是传到了宣承帝耳中,以这位皇帝的性格,不会轻易地放过刘镜之,哪怕这位小王爷是他一母同胞的弟弟。

果真命运最爱作弄人,那天,在山坡的时候,他眼睁睁地看着李序被刘镜之一剑刺穿了心口,两个人都认不出对方。

对李序而言,他是烧村杀人的匪徒头子;

在刘镜之眼中,她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村女。

可是・・・・・・那时候的李序,不要说是刘镜之认不出来,就是在山中与她相处了一段时间的自己也完全认不出她来,那张脸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她联系到李序,因为实在是相差太多了,像是换了张脸,换了个人一样・・・・・・

刘镜之来找他要李序时,或许当时看到他身边坐着一名女子,就以为是她,可近前一看却不是,于是迁怒无辜,杀了花芽,也阴差阳错地杀死了李序。

那个夜晚,他相信了,世上真的有鲛人,他亲眼看到死去的花芽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受了一剑的地方血染如花,还是那身满是补丁的破旧衣服,它的主人却换了张脸,摇摇晃晃走着,如失去灵魂的傀儡。

不过那时他们都无法确定她就是李序,毕竟如果没有记忆,会换脸的不一定就是李序,也有可能是别的鲛人。

当刘镜之看到这一幕,心里的讶异不会比他少,刘镜之当机立断,杀了所有见到此景的手下,就为了保住这个不确定是不是李序的鲛人,刘镜之肯定是要将人带回去的,也让他把志异集交出来毁掉,书是他的心血他舍不得毁掉,李序送他的桂花酿,他也想要拿回来,因此他随口说了个埋过书的地点,刘镜之没有必要为难他,放他走,让他继续打听李序的消息,因为他也不清楚那个死而复生的女子是否就是李序,他需要带回去观察。

那晚的事情,就这样过了,不该知道的人都永远闭上嘴了,除他们两个,谁也不会知道这座山上曾住着一名鲛人。

两年前的中秋那日,他顺着河道偷偷游回京城想要回家挖出那坛桂花酿,烧掉那本书,结束这一切的,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往日那条冷清的小河道那年却成了最热闹的地方,一整条河的灯照着,水上的莲花灯飘着,河底有鱼游过都能看见,更何况是这么大个人,他一下就被发现了,跑了几条街,没想到碰到了花芽,她和刘镜之在一起,趁着混乱,他把人带走是想了解她的近况,毕竟花芽是个好姑娘,八年没见,他心里也挂念着她。

于是就有了那段对话,从看到两人一起逛街到听花芽讲起刘镜之,他了然,用了八年刘镜之终于确定这个平平无奇的花芽就是十四年前失踪的李序,这八年来刘镜之从未停止寻找李序,仍是拿捉他当借口,不然以刘镜之的能力,怎么可能抓个读书人能抓十四年之久。

他见她没心没肺的样子,又想起两人的过往,在海边的,在山中的・・・・・・

只是后来・・・・・・

她说起刘镜之时眼里的光彩,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与她・・・・・・

彻彻底底错过了・・・・・・

如果他没有写那本书・・・・・・是不是现在会有些不一样?

或许・・・・・・他们的相遇一开始就已经错了。

第13章 重生

“不是谁的错,只是不该巧的事情都赶着巧碰到了一处而已。”李序捂着眼低笑:“因缘际会下的迫不得已罢了。”

“阿序・・・・・・”他晓得她现在心里很不好受,却还要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从来不愿去依赖谁,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心里,每次见到她都是笑脸,因为总是笑着,才让人更加心疼,王鸣鲸往前走了几步要去抱她,他想告诉她,如果她愿意,他们可以远走高飞,到所有人都找不到的地方躲起来,等到时间把那段她作为成小芽时对刘镜之的感情淡去之后,他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银光闪过,王鸣鲸往后躲开,险险避开那极薄极细的利刃,但衣袖边角仍是被削去了一块。

“小芽,这里危险,你快回去。”刘镜之挡在李序身前,隔绝王鸣鲸的视线。

“许洲。”

听见熟悉的声音唤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平静无比的声音却仿佛锐箭穿心而过,刘镜之一瞬僵硬,双手无力垂下,握着的那柄剑变回了原来的柔软样子,像一条乖巧的银蛇贴在主人身侧。

这些年来,在他午夜梦回时那个场景总会出现,明明他杀的是一个陌生的女子,当剑刺透女子胸膛时,却变成了李序的脸,那个梦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他曾亲手杀死了李序,那个找了十几年,惦记了十几年,也爱了十几年的姑娘。

当确定成小芽就是李序的时候,他的喜悦,他的感激伴随着愧疚,无形地揪着他的心脏,他既幸福又提心吊胆地和她生活着,希望她记起过去的一切,又希望她永远不要记起。

每次她说想要记起一切时,他的心是怎样的折磨,他只能将两人之间的好反复告诉她,编织一个完美的故事,告诉她,他们之间自始自终都是两情相悦,不曾有过误会与伤害,他在骗她,又何尝不是在骗自己。

杀人这种事,哪怕是两个陌生人他们的亲朋好友都要互相恨上几辈子,更何况是那两个互相认识的当事人呢。

“若天底下的事都能用‘不小心’,‘不知道’来打掩饰,人生未免太顺遂,道歉过分好用,原谅就显得轻贱了。”李序说过这话。

他其实曾心存侥幸,或许李序十几年来没有想起的事情今后也都不会想起,这样他们的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就算只有自己记得过往,但只要李序还在他身边,就足够了。

独有在面对她的时候,他不是那个心狠手辣,游刃有余的男人,而是当年那个害怕被她讨厌的小男孩。

如今她想起来了,他也慌了・・・・・・

刘镜之转过身,见到她的眼框里有泪水,作为成小芽时,她经常哭,可是作为李序,却是他第一次见到她哭。

是真的很难过,才能让她哭出来吧。

他定在原地,望了她许久,终究只能说出那三个字:“对不起・・・・・・”

李序苦涩地笑了笑:“我原谅你了,你走吧。”

心脏钝痛着,他语气带着哀求:“李序・・・・・・”

“都走吧,”李序平静地看着海面,侧过脸,露出她的笑,做她最好的伪装:“到此为止,好聚好散。”

离别的话若是说得太果决,就是不给人回转的余地了。

刘镜之眼眸渐渐失去那星火般的光亮,进而沉入死寂,海风一阵胜过一阵的寒冷,他的身心也跟着冰冷,他定定站着,她也定定站在,说好要走,却还是迟疑了一下,这是她数百年来唯一倾心爱过的男人,只是这份爱太过沉重,纠缠过深到最后对两人都是伤害,她不会死不会老,可是刘镜之却会,既然明白终有一天他会彻底消失在她的生活,那么执着于那短暂的爱情,最后痛苦的人只有她一个吧,爱的越深伤得就越深,其实是很不公平的,刘镜之可以一了百了,她却不行,她要独自承受失去的痛苦,可能要花上数百年的时间去渐渐忘记这份感情,那种寂寞实在太难受了,哪怕是活了数百年,对于爱情,她也只是个懵懵懂懂的姑娘,做不到如以前那般果决,所以放手对双方来说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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