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她离开后,唇边还有她的温度,我看着她的眼睛,轻轻的说,我要走了。
那决定在我一瞬间生出,我想到了,就去做。
她以为我是在说,我要上班,或是我要去旅行,只是短暂的离开,过了一段日子,还是会回来,到她的身边,继续乖乖的让她爱。
可是我说,我要走了,走出你的生命了。
我的爱很绝对,爱就是全部的爱,当爱走了的时候,我绝对不会留恋,断的干干净净,就像当初,我可以为了她离家,就为了她说爱我,就为了我觉得自己是爱她的,爱要有点牺牲,我牺牲了自己的家。
我跟妈妈说,我要跟她走。
妈妈说,算我没生过你这个女儿,你走,永远都不要回来。
妈妈在我的面前坚强,在我的背后哭泣。我们都是一样的女人,我是她的骨血的衍生物,我也和她一样。
走出家门的时候我没有哭,坐上公车和她回她的家的时候我没有哭,晚上睡觉的时候依然若无其事,只是有时候就莫名流泪,发不出声音,安静的悲伤。
她说,你是不是后悔了?
我说,我爱你。
爱就是一切的理由。一切义无反顾的契机。
现在,我觉得我不爱了。什么时候,我们的爱稀薄了,就觉得淡然无味了。
她去上班的时候,我就收拾自己的东西。
我的东西不多,我来的时候就带了我自己,还有我那繁盛的爱情。
走的时候只带走了几件衣服,属于我的照片。
出了门,却不知道去哪里了。
家,早断了联系。
朋友,知道我的都不屑和我联系,怕是为了怕别人的闲言闲语。有我这样的朋友也许是他们这辈子的孽吧。
亲戚在我离家出走的那天都宣布和我断绝了关系。何必去那里寻找嘲笑和看好戏的眼神。自找麻烦去。
觉得,硕大的世界,就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
可是我不后悔。
后悔是那昨天的错误来惩罚今天。何况,我们爱过。一切就值了。
最后决定去上海。
我的一个朋友在那里,开酒吧,喜欢男人,喜欢口红,有一个前妻。他疼爱的女儿。
从杭州到上海的车上,我给那个人打了个电话,他爽快的同意了,我给他打理他的酒吧,照顾他的女儿,他收容我。
说收容算是好的了,一个没有家没有钱没有能力的女人,有个躲雨的地方已经是慷慨了。
到上海火车站的时候,我背着一个粉红色的大书包,穿着裙子,淹没在人群里。
他一眼就找到我,高高的举着手,用软软的上海话叫着我的名字——十一,十一,这里。
我朝他走过去,他穿的很干净,牛仔服,里面的白色衬衫,和夜间那个美丽妖娆的海妖不同,白天,他的身份是个男人,爸爸,还有我的朋友。
我低头看见他的女儿,小小的样子,大大的眼睛,和他爸爸一样的艳丽,但是那眼睛里写着警戒,就好像我这个怪物会要吞噬她和她的家一样。
我蹲下身,接近她的身高,平平的看她,伸手,说,你可以叫我十一,美丽的公主。
她笑了,门牙缺了一颗,粉红的牙床,嘴角两个大小的酒窝,她糯糯的童音说,十一。
我点头。给她一件糖。红豆的牛奶味的,我自己藏着,总要带几颗在身边。安慰自己,安慰小孩子。
她爸爸牵着她的手,一刻都不放。
兰说,欢迎你来上海。
我含着笑。
以前没来过上海,记忆里这个繁华的城市给我的印象就是小资,美丽的外滩,那些化着精致的妆的女子,还有东方明珠。
还是喜欢杭州,那个城市浪漫,湿润,还有悠闲。
走进这里就觉得自己的脚步会跟着加快,匆匆忙忙,停不下来。
兰说,明天我带你去逛街。
我说,我自己就可以了,我不会迷路的。
你是路痴,走一个西湖居然会走失,害我们到警局里报警才把你找回来。
我的脸红了,白了一下他,因为他的女儿在笑我,大门牙全都露出,粉红的牙床新鲜。
露露,喜欢阿姨么?兰低头问女孩。
女孩乖乖的点头,大大的眼睛毫不掩饰对我的喜欢。
我喜欢孩子,就因为他们的眼睛最干净,就像是小时候才能看见的家乡的水,没有污浊。
坐上他的现代的车,车上一边和露露玩一边听兰讲父亲的苦。
他说他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把孩子教坏。
露露嘻嘻的笑着,大声的说,我是好孩子。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在矛盾,两个身份两种性别间的矛盾。
他说他一个大男人不会照顾孩子,冷了热了都不知道。
可是他做的很好,露露身上的衣服,干净的脸,还有天真的眼神,都是他在精心的照料着,他的内心的阴柔恰好的给了露露。
他说露露长大了就会跟他远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说,长大的事长大再说。
他知道,我们的明天其实没有预言,很多时候,就这样的过了,或是回了,或是孤独了。或是淹没了。
他的家在新荘,上海的边缘,一个小小的别墅,只能够种一棵树的花园,还有大大的落地窗。
他说,这里就是我奋斗那么多年的成功。那份骄傲写在脸上。
可是我还是想老家,大大的院子,里面奶奶种的白兰花,还有打开后窗就可以看见的山。
我说,你满足吧你,我想有家都没有,少刺激我了。
其实我也想家了,只是想的时候会疼,左胸口那么疼,就不想去想了,想的我自己都觉得不舒服,何必这样的虐待自己呢?
他在厨房里做菜,我在客厅里看电视。
露露在我旁边的地上玩她的积木,有一种贪婪的欲望突然生出,我想,如果我的下半生就这样过会不会好点。可是,我只是借住在这里的过客,那不是属于我的日子。
吃完饭,他把阁楼收拾了一下,留给我,然后在我的床头放了几百元,说,明天你要玩,好好玩,如果找不到家,就打电话给我,我在哪里,你知道的。
我点头,乖巧的,他习惯把我当孩子,我习惯被人当孩子。
拿他的钱都没关系,他知道我的没钱的,我知道他乐意给的。
他给的慷慨,我拿的没有羞耻。
因为,这不是交易。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他还没醒。
他的工作时间在晚上,越夜越美丽的男人,夜里的妖娆,白天的干净,他在这个黑于白的空间里转换着自己的身份。滋润的活着。
露露被他在睡前送上了幼儿园的娃娃车。
我想,每次回家前,他一定在那个狭小的卫生间里将口红脸上的胭脂全都擦的干干净净,不染一丝的尘埃。
对着镜子,他一定检查了无数遍,因为他离开这里的时候是一个完美的父亲。
我拿着他给的交通卡,地图,用铅笔写的密密麻麻,几乎就连厕所的地点都写的清楚的小册子,还有存了他的号码的手机走上了独自探索这个神秘的广阔的送城市的旅途。
上地铁的时候,手机响了。她的号码,接通的时候那边那个女人说,你走了。是不是要分手,你要分手你说啊,干吗不声不响的就走了,你把我当什么了。十一,你说话,说话啊!
我听她说完,轻轻的说,我不爱你了。
十一,你这个贱人!原来,再中性的女人骂人的时候都会尖着嗓子,都喜欢骂贱人婊子。
我断开了连接。已经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我的青春给了她,算是我对她的无愧的回报了。
在外滩的时候,我靠在江边的水泥栏上,看那隐晦的天空下那高高的东方明珠,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接近的距离,反而发现它不美了,基本上,找不到它美的根据,也许被那摄像机的镜头给误导了。
外滩的人很多,来来往往,他们抬头,看着两边的建筑物。
远处的那个街灯下,一个白衣的女人在给一个路人画画,远远的,我只看见那个女人的短短的头发,消瘦的侧脸,还有衬衫粘上的铅笔的银灰色。
画好的时候,那个女人抬头,笑着把画给那个路人,那个路人看都没看,就付了钱,拿走了,那个女人无奈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