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出书版)(47)

“你有去处吗?”话才问出路亚再一次觉得自己明知故问,她整个家当就只有那只被抢的黑色背包,人生地不熟,身上又没有钱,能去哪儿呢?

宋宋抬眼看了眼路亚,没有立即回答。她虽是第一次出远门,可也不是那种全然没有脑筋的女生,她把那五千块分开存放,包里的现金只有几百块,其余的她藏在袜子里。可经过刚才一劫,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眼前这个才第二次见面的男生。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住青年旅馆吧,看来你得在洛阳逗留几天了,希望包能快点找回来。”路亚顿了顿,想起什么似的笑说:“不要有负担,青旅这个季节房价很便宜,我先帮你付。”

宋宋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不管怎样,见过两次的路亚比之这个陌生城市的人,到底亲切了一点,而且他的语气与表情都极其真诚,宋宋在刹那间选择相信他。

【那么,就一起走吧】

路亚住青旅六人间男女混搭的房间。宋宋站在门口迟疑地蹙起眉头,她看到靠门的床位上一个男生正在看书,忽然有种误闯男生宿舍的尴尬。

安顿好后路亚带宋宋去吃烩面。

“你……离家出走了吧?”路亚犹豫了很久,终是问了出来。其实在第一次见到宋宋时,他就猜测大概是与父母吵架离家出走的小孩。

“不是。”这次宋宋想也不想就回答道。离家出走的人,总有一天要归家。而她,并不打算再回去。想到这一点,夹起的面条僵持在嘴边,迟迟也没有送进嘴巴。

“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路亚忽然冒出没头没脑的一句话。

宋宋楞了下,才明白过来他以为她在撒谎,而且还安慰她。她想他一定是在家教甚好父母和睦给他很多爱的家庭长大,从未经历过伤害、病痛,所以才能轻巧地安慰别人说,没什么大不了,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

宋宋没有再说话。

回旅馆的路上,路亚跟宋宋说起他念完大二休学后的半年时间走过的地方,看过的风景。迷恋成都的美食,夏天的青城山令人不想再离开;去云南深山丛林里探访早已消失的部族;黔东南的农家腊肉与折耳根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家常菜;在西藏海拔最高的地方因缺氧差点儿就下不来……

“流浪在很多人心目中是一件美好而浪漫的事儿,可其实很艰辛。”最后路亚如此总结道:“痛并快乐着。”

可宋宋对那些美景与他的经历并未太多兴趣,她问,“你去过喀纳斯湖吗?”

“没有诶,据说那里美若仙镜,有机会一定要去。”路亚看着宋宋,“你的目的地是喀纳斯?”

宋宋仿佛被人看穿了心事般,默不作声地加快了步伐往前跑起来,路亚看着她单薄的背影在路灯下被拉得老长,心想,真是个别扭的小丫头呀。

关于目的地是否喀纳斯这个问题在一个星期后宋宋的包被找回时得到了答案,路亚帮她清点物品时,发现一张地图,喀纳斯的位置用马克笔画了一个圈,还用笔连了一条通往那儿最便捷的线路。

果然是喀纳斯呢。

路亚偏头望着伏案填写领取背包表格的宋宋,她的长耳朵帽子遮住了半张面孔,只能看到长而浓密的睫毛在轻轻颤动。不知为何路亚的心在刹那间变得特别柔软。

回旅馆的路上路亚问宋宋,“下一站是哪儿?”

“陕西。”宋宋说。

“我也是。”路亚顿了顿,说:“不如,一起走?”

宋宋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

【掩藏在长耳朵帽子下的秘密】

路亚一路上很是照顾宋宋,但也很霸道地要求宋宋:不能成天一句话也不说,不能愁眉苦脸。他说人生苦短,应当及时行乐,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过。路亚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别严厉,平时脸上总挂着的温和清朗的笑容遁去,神色还有一点点悲伤。

宋宋没有留意这些,她只是怔怔地回味路亚那句把每一天当做最后一天来过,想了许久许久。然后忽然间顿悟一般,莫名其妙地笑了。

那之后,她果然变得开朗了一点儿,不再对着食物发呆。

到西安的头几天,路亚拉着宋宋一路吃吃喝喝,宋宋不是爱占便宜的女生,总是急忙付自己那一份,看着钱包迅速瘦下去,她开始担心自己能否走到新疆。

一天,路亚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小包,沉甸甸地扬在手里,他冲宋宋眨眨眼,丫头,我们现在去把前面花的钱赚回来!

华灯初上,夜市活络起来,衣鞋袜帽包凉皮泡馍烧烤,吃的用的应有尽有。路亚在角落里占到了很窄的一块地方,铺开黑布,小小照明灯拧亮,哗啦一声,小包里的东西悉数倒出来,惊艳了宋宋的眼。

雕花的木头手镯,式样别致古朴的藏银戒指,镶嵌着蓝孔雀石的民族项链,明信片……小布包里仿似一个万花筒,宋宋看得一愣一愣的。

“嘿,好看吧,都是我从各地淘到的宝贝。”路亚一边整理一边得意地说。

宋宋忙不迭点头,望向路亚的眼神直接升级到一种近乎崇拜的光芒。原来他这些天吃喝玩乐的终极目标是踩点呢,真是太有经济头脑了!

那一晚他们带去的东西卖了三分之一,因为式样别致又比店铺里便宜,女孩们蜂拥而上。

收摊时宋宋开心地数着一叠厚厚的零钞,把成本挪出来之后,她兴奋得哇哇直叫,“路亚,我们赚了三百多块呢!”那是宋宋第一次自己赚到的钱,虽然她只是跟在路亚的屁股后面收收钱。

路亚看着难得如此开心的宋宋,宠溺地拍了拍她的头,“那我们明天继续来好不好?”

可第二天晚上他们却没那么好运气,应该说整个夜市的小摊贩们都很倒霉,碰上了他们的天敌――城管!路亚眼尖,拉起正在收钱的宋宋就跑。宋宋一时未反应过来,边回头边大叫,“哎呀,还没有收钱的呀!”

“算了。”路亚头也不回地喊。跑着跑着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回头,看到宋宋蹲在几百米之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大口喘气,嘴唇乌青,手死死地摁住胸口。

“宋宋……”路亚急了。宋宋虚弱地抬头,倒在路亚的怀里,声音轻不可闻,“带我回旅馆,药……药在背包里。”

路亚抱着宋宋飞奔至马路中央,拦下一辆有乘客的出租车,颤抖着声音,“可以先送我们吗?”没有人知道路亚此时心里有多么恐慌与害怕。

所幸在喂宋宋服过药后,她逐渐清醒了。看着路亚一脸担忧,宋宋很是自责,“对不起,害你担心了。”

路亚没有出声,只是定定看着脸色依旧苍白的宋宋。良久良久,她轻轻笑了,缓缓摘下连睡觉都戴着的长耳朵绒线帽,露出一头极短被帽子压得没了形的短发,也将她一直隐藏着的自卑与秘密曝露出来――在她的右耳旁边,多出了一块形状丑陋的东西,仿佛第三只耳朵。

“我早产,差点使妈妈丧命,生下来就被放在氧气箱里,才活下来。医生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缺失3mm,而那缺失的部分就长在了我的耳朵上。婴儿时期只有一点点大,年纪长大,它也跟着长大。”宋宋的声音很平静,仿佛讲述别人的故事一般。

“你曾问我戴这么厚的帽子热不热,当然热。但比之别人炽热的目光,又算得了什么。你或许会问为什么不留长发。我非常讨厌长发,不,简直是痛恨!”宋宋的目光飘得很远,“小时候头发留很长,可没人帮我洗,也没人帮我梳头,一到夏天就会长虱子,总被后桌的男生恶作剧用剪刀绞断。班里同学都讨厌我,当着我的面叫我宋三耳……”

“路亚,我都对你坦白了,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最后,宋宋仰起脸拉住路亚的手臂,浓浓的祈求意味,仿佛一个害怕被丢弃的小孩。

在没有遇见他之前,她不管不顾地从家里跑出来,一腔绝决的孤勇,不去想前路。而今,她心里却忽然多了一份依赖,有路亚同行的一路,她不再那么孤单。

“傻丫头,我怎么会丢下你呢。我们可是说好的并肩闯江湖!”路亚轻轻拍了拍宋宋的脸,却在转身的瞬间红了眼眶,吸着鼻子大声说:“好好休息,等你好点儿我们去榆林听正宗的陕北民歌。”

【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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