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没有。路易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他真的只是不想回家而已。
“那我们就去棒乔治。”
“是的。”
“你打算睡哪儿?”
“不知道。”
“你要到上回那房间去吗?反正我也包下来了。”
“你把那里当成家吗?”
“不,是其中一个常住的地方。”
“你还住哪儿?”
“城北的旅馆。市中心的公寓。哪个近就上哪儿。”
“莱斯特……”路易的眼睛不自然地盯着方向盘,声音低低的,“或许我可以借住一晚吗?”
怎样回答更为妥当?莱斯特想了好多种回答,比如“好啊”或者“当然可以”或者“荣幸之至”之类的,最后他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而是直接给出了一个方案。
“那我们就得上市中心去。”
谁都知道路易想找个地方睡觉再容易不过了,甚至他想上区议员家里睡一觉也会受到热烈欢迎。可是现在,路易简直像是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似的,眼巴巴地求他收留。路易这么做到底是出于什么想法呢?莱斯特不清楚。
毫无疑问,路易肯定不是在用拙劣的技巧勾引他——路易既没那个意识,也没那个打算。而且,如果他们打算好好发展的话,那莱斯特还可以再下一个结论,他们确实还不到上床那一步。
其实路易的想法很简单。他今天受刺激了,不想回到和弟弟共同的家。他需要找个地方睡觉。如果他想,半个约克市的名流豪宅都会欢迎他。但那些热情,接待的是那个年轻的普都拉,而不是这个筋疲力尽的可怜虫。
他当然也可以找个酒店,包下最豪华的套间,但那儿又实在冷冰冰,又大又空旷。他不想躺在偌大的雪白床铺上,因为失眠而望着天花板数绵羊。
最重要的是,他实在不想一个人呆着,他怕自己胡思乱想。他很需要有人陪伴他一会,转移他的注意力,跟他说说话或者看个电影之类的,他会非常配合。现在,这个人除了莱斯特还能是谁?
汽车在棒乔治的门店前停下。
“你想在这儿吃还是打包?”
“打包。”
“你在车上等我?”
“我要跟你一块去。”
……
对于在第六大道的这家棒乔治门店刚刚任职满三个月的女店员露比来说,今天晚上是她入职以来最棒的一个夜晚了。
我是说,她想,有什么能比两个身高腿长而长相又堪比好莱坞顶级巨星的长发大帅哥推开门一块朝你走来更令人精神振奋的呢?而且,注意,两个!
她看到蓝眼睛的金发男人盯着她们店的菜单若有所思,而另一个则目标明确。
“你好,”乌发碧眼很有礼貌地说,“我想要一个酸黄瓜芝士汉堡,一份炸鸡块和一份大薯条……你要什么?”
“和你一样。”
“那就两份,谢谢,”路易往女店员的胸牌上看了一眼,“露比。”
“对了,可以多给我加一点酸黄瓜吗?”他诚恳地询问道。
露比觉得自己在这个又温柔又俊美的男人面前有点结结巴巴手足无措也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
在等待出餐的时候,莱斯特还和路易到隔壁饮品专门店买他和路易都很期待的热可可。结果,他们被告知是今天的幸运客户,额外赠送了两杯。
他们当然不知道,几分钟前,他们点完餐,边交谈着打算到隔壁去买点喝的,他们刚转身,背后那个女店员露比就暗暗掏出手机,飞快地往聊天群(噢!要知道这个街区的餐饮店女服务员们关系好极了)里发了这样一段话:
“[爱心][爱心][吐舌头]有两个超超超级性感火辣的好莱坞大帅哥要到你们那儿去买饮料了!![男同性情侣][心心眼][心心眼][爱你]”
立刻有人回复她:“露比,咱们这儿是不会有什么好莱坞明星的。”
“那么,来打个赌怎么样?”
打赌的结果就是莱斯特和路易提着四大杯可可和一大纸袋的晚餐回到车上,而露比则赢得了一次无偿的替班机会。
汽车绕过一个街拐角时,路易请求莱斯特停下。他从牛皮纸手提袋里拿出一杯可可,走下车,递给了坐在街角的一个须发花白的流浪汉。而另一杯,在他们到达莱斯特的家,一个位于市中心的住了不少都市精英的高层公寓时(如果非要说自己有个家的话,莱斯特认为应该就是这里),被路易送给了那个孤独地坐在大堂的保安斯考特先生。
......
路易震惊于莱斯特这个住所的装修风格。
在他的想象里,像莱斯特这种拥有超酷职业的人,家中应该是简洁的黑白色调,或者那种钢筋水泥黄铜铁灰的工业风。但是,在莱斯特打开家门,并打开客厅的灯时,路易看到了一片温暖的暖橙色——非常温馨的居家风格。这甚至像是一个典型都市女孩的家。
莱斯特在打开供暖的时候顺手打开鞋柜,里头只有一些皮鞋、运动鞋、男士短靴,什么外出的鞋子都有,就是没有居家拖鞋。因为独居的莱斯特不喜欢穿拖鞋。
“我这儿没有拖鞋,”他抱歉地说,“或者我现在到超市去——”
“这样就挺好。”
“如果你不介意......这儿的地毯没多久就会送洗换新,因为我平常喜欢光脚。”
于是,他们脱掉外套,打着赤脚踩上了地毯。地面细密的绒毛淹没了路易的脚面,那种绵软的触感让他舒服地蜷了蜷脚趾。
他打量起室内的布局。
这间位于十八层的公寓不算大,毕竟市中心寸土寸金嘛。看客厅的面积,整体大概90平方米。透过窗户或者阳台,会看到非常美丽的城市夜景。
触目可及的是一张灰白色的沙发,上头歪七扭八地放着几个流苏抱枕。
客厅的灯是一个巨大的白色圆球,上头有细细的花纹,灯光带一点黄色调。墙上挂着几幅画,大大小小,错落分布,像是那种小众艺术家出品的手工毛毡绘画。
玄关上放着一只花瓶,里头插着晒干的狗尾巴草,地面上铺着故意做出焦灼感的深棕色木质地板。但除了玄关这儿,室内绝大部分活动区域都铺着长绒面地毯。
“你家的风格很特别。”
“很少有人夸它。”
“设计师是女孩吗?”
“是的,朋友。”
“嗯。”
“我是说那种普通女性朋友。我没什么时间盯装修,然后她自告奋勇。”
“嗯。”
“就是那种,你知道,老朋友帮个忙。”
“嗯。”
他们拎着食物往茶几方向走去。看起来,当他们两个打赤脚的时候,像成年人那样得体地坐到那张蓬松软和的灰白色沙发上就有点古怪了。而且,大概是因为这里的装潢是那种令人舒适的暖色调,身边的莱斯特也让人觉得安心,路易难得地放弃了他那些拘谨的礼仪,像个小男孩一样盘腿坐在了地毯上。
接下来的一个意外发现,成了很久之后都被莱斯特翻出来说的老账。
现在,还未记下这笔老账的莱斯特正在打开那个棒乔治纸袋,从里头往外掏东西。他像拆分手枪零件那样一件一件摆在茶几上,结果,他掏出一盒土豆泥。但他们没点土豆泥。莱斯特打开盖子,发现那是一盒用土豆泥盒子装好的酸黄瓜。——棒乔治的好心女店员露比拿不准“乌发碧眼”到底想加多少酸黄瓜,也不清楚“金发蓝眼”是否打算分享,所以她破天荒头一回如此周到,帅哥的待遇嘛。
老天爷和圣母玛利亚!莱斯特想,他怎么不知道这种街头即食快餐店也开始提供如此无微不至的服务了?
后来,即使在很久之后,在莱斯特和路易成了成天腻腻歪歪的甜蜜小情侣之后,只要他们碰上一些茶杯里的小风波一般的争吵,莱斯特都要这么抱怨一句:
“路易,路易,所有人都爱路易,连汉堡包里头的酸黄瓜都爱路易。”
而他那位体贴的情人路易会怎么说呢?
他会温柔地说:“可是,莱斯特,我爱你。”
TBC.
第十三章 醋意莱斯特
“嗯?她给了我一整盒。”路易从莱斯特手里接过那盒酸黄瓜,“你想来点儿吗?”
莱斯特摆摆手。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莱斯特刚刚被“路易其实是个万人迷”这个结论所震惊了,接着感到有点不是滋味。——他倒是忘了他曾经多次自我标榜“从没有人能拒绝莱斯特”。虽说他的骄傲倒也是有理有据,但比较起来,路易因其谦逊显得随和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