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狗镇(2)

“约翰是个漫画家!他习惯在夜晚工作,其他时间要么睡觉要么跟那一堆大大小小的屏幕玩,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罗宾强调主人的独身属性,“约翰是喜欢年轻女孩儿,但是他连一只女孩儿穿过的袜子也得不到。”

独眼继续逼问:“你们为什么从洛杉矶搬到午夜镇来?有人追捕你们吗?”

看来早在罗宾来到老树洞酒吧之前,波士已经详细调查过新来的居民。

“好像是因为‘房租’太贵了。我尽量少吃狗粮,但钱还是不够用。”罗宾沮丧地垂下头,为自己不能帮助主人感到愧疚。

独眼沉默地思索了一会儿,似乎在考虑罗宾有没有撒谎。说实话,让一条狗狗撒谎还是有点难度的,哪怕是机灵的苏格兰牧羊犬。

“下去吧,爵士会告诉你镇里的规矩,不要在我眼皮底下闹事,懂吗?”

首领挥挥手,罗宾如释重负,倒退着从二楼下去,差点踩到毛毯滚下台阶。

第3章 爵士

看着那个新来的小可怜从二楼连滚带爬的退下来,爵士知道自己的活儿开始了。

他从软榻上勉强撑起自己肥胖松软的身躯,哼哼哧哧地下了地,膝盖传来一阵不堪重负的刺痛。宠物诊所的克拉克医生老早就叫他减肥了,可他不屑一顾。如果放弃美食,一只猫活着有什么意义?更别说像那些傻狗一样早晚遛弯儿了。

“大橘为重。”吧台前一位酒客发出醉醺醺的嘲讽,那是一只体态标准得像封面模特的俄罗斯蓝猫。

“滚!我是奶油色的,不是橘猫!”爵士恶狠狠地吼了回去。他一直为自己英国短毛猫的血统为傲,精心梳理胡子,到老也保持着绅士的尊严。

爵士拿起一副单片眼镜安在脸上,眯起眼睛仔细瞧了瞧新来的客人。这个年轻人顶着一头金色短发,明亮的棕色大眼睛带着茫然和局促,双手紧紧抓着裹在身上的毯子,年轻的躯体上有着匀称的肌肉线条。

哎,年轻真好。

爵士开始回忆自己年轻时的好时光,那时候他是镇上最优雅最有魅力的公猫,一口迷死人的伦敦腔,要不是绝育后发福……

“嗨,你好,我是罗宾。”年轻人开口打断了老猫的回忆,“波士让我来找你。”

爵士气哼哼地应了一声:“知道了!让我看看,嗯,中号差不多……”

他扭着滚圆的肚子,走到挂二手衣物的架子前,挑了几件拿给新来的客人。

“去后面换上。什么,不会穿?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对着四肢套上就行。”

等到罗宾穿好牛仔裤坐在吧台前,就不再是一个深夜裸奔的变态,而是金发棕眼的可爱小伙子了。

“喝点什么?”

“谢谢,有水吗?”

爵士倒了一杯冰水,看着罗宾笨拙地捧着玻璃杯,一饮而尽。

“我是老树洞酒吧的所有者,你可以叫我爵士。”老猫说,看到罗宾投来疑惑的目光,他解释道:“严格来说这家古董店属于我的饲养人伊莎贝拉,但她是个七十岁的老寡妇了,耳朵几乎是聋的,所以晚上她睡觉之后整个店就属于我。”

“那么我,还有你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因为今天是满月夜啊。哦你是问深层原因。”爵士摇头晃脑地说,“大概在四百或者五百年前,午夜镇住着一个女巫——人类女巫。她养着一只猫和一条狗。后来镇民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把这可怜的女人和她的宠物扔进火堆里活活烧死了,从此以后小镇就受到了女巫的诅咒。到了满月夜,动物就会变成人。”

“这好像有点不合理。”罗宾说,“是人类把女巫烧死的呀?”

“嗨,具体怎么回事谁知道呢?这不过是自古流传下来的传说罢了,我们对人类的历史没有兴趣。总而言之,你来到镇上,就能变成人了。规矩是:不能让任何人类发现这件事。”

罗宾大失所望:“也不能告诉约翰吗?”

“不能,绝对不能。不用跟我解释他是个多么好多么善良的人了,规矩就是规矩。”爵士使劲摇头,这让他的三层下巴一起跟着晃动。

“那我永远不能回家了吗?”罗宾的声音几乎带上了哭腔。

“别担心,只要多练习练习,你就能熟练掌握变回去的技能了。偶尔离家出走几天不是很爽吗?”

看着那双湿漉漉的狗狗眼睛,爵士从吧台底下拿出一小包狗零食,递给沮丧的年轻人。

“新人大酬宾,吃吧。”

罗宾感激地接过来,第一次发现作为人类的好处:他可以轻松用拇指撕开零食包装了。

“波士觉得约翰是个坏人。”苏牧向着好心的老猫倾诉道。

“他只是神经紧张而已。大学马上要放暑假了,波士的女儿会回家住,所以最近他对镇上的治安很上心。”

罗宾没有问为什么一只缅因猫的女儿会上大学。只要动物真正融进一个人类家庭,那么每个成员就是比血亲还要紧密的亲人。狗狗可以有一个人类兄弟,猫当然能拥有一个人类女儿。

“镇上真的有坏人吗?”罗宾认真问道。

爵士皱起眉头:“最近是有点奇怪,有两三个常来的熟客消失不见了。希望它们只是迷路了吧。”

第4章 拉面

“尼罗河畔胡闹的蠢鹅!脑壳里比冥想室还空荡!阿努比斯嘴里的腐肉!该下地狱的亵渎者!”

一连串恶毒的咒骂从这只身材细长的埃及猫嘴里喷涌而出,但在人类耳朵里,只是一只猫咪愤怒的尖叫咆哮而已。

“我!拉的化身!高贵的圣殿守护者!光芒照耀上下埃及的至上者!你们不能对我……”

哗啦一阵水声,自称神明的埃及猫被投进浴缸里,变成了一只浑身涂满沐浴泡沫的落汤鸡。

“史蒂夫!这只猫的脾气可真差劲啊。”家庭主妇丽莎抱怨道。她和丈夫两个人七手八脚的给猫洗澡,被挠了好几道伤,只因为送去宠物店洗太贵了。

“它是生活在神殿里的流浪猫,没有被人类家庭饲养过,肯定野性不驯啦。”提到关键词,身为考古学家的史蒂夫就两眼放光,喋喋不休:“你能想象吗?这种猫简直是活化石,五千年前在法老宫殿里漫步就是这种品种,几千年来血统没有改变过,多么不可思议!当时它静静地蹲坐在神殿里,跟身后的壁画融为一体,我根本没有发现那是只活的猫,以为是壁画呢。”

丽莎看看浴缸里这只因为毛浸透了水而细瘦成条的黑猫,撇撇嘴:“看不出来有那么威风。你打算叫它什么?”

史蒂夫沉吟道:“我在太阳神拉的神殿里发现它,就叫拉美西斯吧,法老王的名字很合适。”

丽萨马上反对:“一只猫干嘛叫那么复杂,你看它瘦的跟面条一样,拉美……就叫拉面好了,这样宝宝学说话的时候也好发音。”

于是拉的化身,高贵的圣殿守护者,光芒照耀上下埃及的至上者,信徒顶礼膜拜的神圣猫咪,现在名叫拉面了。

丽萨本来不同意家里养宠物,她容易过敏,而且他们的新生儿只有十个月大。但史蒂夫解释说神殿拆除后这只猫就流离失所了,并且他额外强调(这才是重点),这是一只非常罕见的纯种埃及猫,一位美国CFA的朋友答应过几天来鉴定一下。在身价不菲的暗示下,妻子才勉强同意将黑猫养在家里。

而对拉面本身而言,这简直是噩梦般的经历。阴险的人类献给它小鱼干,它吃下之后就失去了意识,等苏醒后发现自己身陷几万米高空的航空箱里,来到了一个没有信仰的大号傻逼国家。

“史蒂夫!这猫身上的耳环和项圈得摘下来,不然它出门散步会被强盗打劫的,先收进我首饰盒里保存。你去把它吹干了免得感冒!”

考古学家认命地履行妻子交办的任务,吹风机发出轰隆隆的噪音,盖住了拉面不绝于耳的痛骂。

镜中的黑猫姿态优雅,线条流畅,四肢修长,身上短短的皮毛如同水獭一样油光发亮,挺拔的脖颈上是一张精致的心形小脸,点缀着一双媲美顶级宝石的金绿色-猫眼。

高贵神圣,非凡无比——拉面给镜中的自己下了评语。

它的身影值得被铭刻在所有圣堂的壁画上,被人顶礼膜拜,如果再加上一些黄金饰品就更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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