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里一定在想,土包子,吃牛排要什么筷子!”
说完他又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清俊的脸上露出与年纪不符的顽皮。太过好看的笑容,顾念有些不自在地移了视线,木木的点了点头说:
“其实……他们每次都这样,我都已经习惯了。”
“其实我也是。咱们两个神经病还真聚一块儿了。”
他语气中的亲昵和热情让顾念的脸更红了:
“谁……谁是神经病了,我只是喜欢用筷子夹沙拉和意面而已!”
她明显的局促却让他脸上笑容更胜:
“好好好,只有我是神经病,你是名媛淑女行了吧?”
太过暧昧的语气,气氛简直像在打情骂俏,顾念不敢再说什么,只抱起玻璃杯,“咕咚”一声灌下一大口柠檬水,转头看向窗外,假装看风景。
而他,只含笑地看着她。
她知道的,于是愈发不敢转头,可脸却一点一点越来越红,简直……快要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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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没什么客人的关系,服务生上菜上得很快。
看着“啪嗒”一声放在面前的沙拉,顾念如获救星。搭讪似地拿起筷子,闷头大口往嘴里送沙拉,然而不经意的抬眼,就看到林易的手上筷子呈X形,卖力得夹着起满满一筷子菜,然后,菜丝一点点掉落,等终于送到嘴里的时候,已经不剩几根了。
她忍不住“噗”得一声笑了出来。
他放下筷子扬了扬眉问:
“你笑什么?”
“我笑你的筷子用的真的好糟!你……真的练习了十几年吗?”
本以为他会恼羞成怒,谁知他却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轻笑一声:
“可不是么,练了十几年了还这副德行,不然你教我啊。”
不然你教我啊……
她真的就教他了。
“首先,你要用大拇指和中指夹住一只筷子,筷子尾部放进虎口,就像这样……”
沙拉和浓汤被冷落在一旁,顾念一边做着示范,一边纠正着林易拿筷子的手势:
“这一根筷子是不动的,然后,第二根筷子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咦?你的怎么又成X了?放松!”
顾念用筷子敲了下林易的右手,兢兢业业充当老师。然而心底里,她却觉得两个人在这里研究怎么用筷子简直傻极了,如果换了别人,她一定扭头就走。
但……谁让对方是他呢?
“这样?”
林易神情极度认真:
“等等……你再让我看下你的下面那根筷子卡在哪儿。”
她再度拿起筷子:
“喏。”
他盯着她的手看得很仔细,摆弄筷子时候脸上专注的样子完全就像个小孩子:
“这样对吗?”
顾念瞥了一眼,摇头:
“不对。”
他又试着动了动筷子,再度伸手给她看:
“这样?”
“还是不对!这根筷子应该卡在中指和大拇指之间……”
顾念忍不住扶额叹息:
“我说你怎么这么笨啊!”
话音一落,顾念立刻察觉出不妥,谁知林易只低着头微笑着,继续将两根筷子摆出各种姿势:
“有些方面我确实挺笨的……这次对了吧?”
“嗯……差不多吧……”
顾念托腮看着面前孩子气的男生,发现这人执着起来还真是可怕,不过一双筷子,他折腾这么久竟然都不嫌烦。
坐在她面前的这个孩子气的大男孩,真的是高中时代让她脸红心跳的林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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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直到服务员把冒着热气滋滋啦啦的铁板牛排端上来,林易才不得不先放下手中的筷子,拿起刀叉大战牛排。
顾念也终于得到了一丝的喘息,闷头赶快解决刚才被冷落的浓汤和沙拉。
而林易则很快把已经把牛排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摆在她面前,然后又端走了她的那份,自顾自的切起来。从头到尾,动作是那样行云流水,自然而然。
这样亲昵体贴的举动,他做起来却没有觉得丝毫不妥,顾念却微微有些脸红,然而顿了一顿,只低低说了声谢谢。
他却抬起头朝她眨了眨眼睛:
“放心吧,我不是你妈,就算你用筷子我也不会说你矫情的。”
那大男孩似可爱的笑容,耀眼得简直让顾念无法直视,原来,他也会这样微笑的啊。
等他切好了另外一份,他们两个人便郑重其事的拿起筷子,仪式一样小心翼翼得夹起一块牛排,慢慢塞进嘴里,然后,鼓着嘴看着对方,傻乎乎地笑了出来。
一顿午饭,进行得出乎意料的愉快。
经过前面有关筷子的小插曲,顾念逐渐放下了试图表现自己、想要在他面前变得“与众不同”的渴望,和他的交谈也变得异常简单起来。从江北一中的往事,到各自的期末考,他们一起抱怨院系变态的辅导员和教授,也讨论学校周边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美食小店。和他聊得越多,她就越发现,他和她想象中的那个林易实在太不一样。
曾经高高在上的耀眼少年,就这样一步一步从神坛上走了下来。
他像所有普通的男生一样讨厌考试,最怕看到“背诵全文”的字眼,会因为篮球赛发挥不好而紧张和沮丧,也会因为被张明芳罚站而不用上英语课感到开心,喜欢毛茸茸的可爱动物,却非常非常害怕蜘蛛,会因为见到喜欢的球星而激动不已,也会因为参加五月天的演唱会而兴奋好几天……
林易兴致颇高的说起曾经的种种,她才发现,原来,他并非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虽然他低头研究筷子的样子是那样的木讷和笨拙、在对待某些事情上也有他幼稚简单得近乎可笑的一面,可她却并不觉得他讨厌,相反的,眼前的白衬衫的少年,因为在她面前所展现出的真实,而变得更可爱、更耀眼、也更加吸引人了……
两个人吃完饭从餐厅出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可顾念却打心眼里为他们之间的进展感到开心。尽管期末将至,而她整天的周末时光几乎全被荒废专业课本也只字未看,可她却觉得花在他身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值得的。
而自从这天的午饭之后,他们关系日益亲密,自然而然的,便成了朋友。
他们会一起自习,偶尔也一起吃饭,也会互通短信。虽然大多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内容,但每条短信,顾念都会翻来覆去看上好多遍,每个表情、每个符号背后的含义,她都要揣测上老半天。而回复的时候,她也总是字斟句酌,不能过度热情,又要表现出自己睿智有趣的一面,一封十几个字的短信,写得比高考作文还要认真,反复修改折腾好久,直到最后一再确认没问题,才会点击发送。
虽然林易很多时候都只回复三五个字,但好在他大部分时候都回复得很快。而一旦他回复得慢了,顾念便开始胡思乱想:是不是她说错什么话了,他手机是不是不在身边,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她无意中触到他的软肋,要不难道他的手机被人偷了?脑中抛出种种可能性的间或,她还要每隔两分钟看一眼手机,那多疑的样子,有时候连她自己都觉得滑稽可笑。
比如这天深夜,林易突然发来短信问她:
“下学期选修课你选了什么?”
“法语。你呢?”
不单要回答问题,还要提出问题,让他不得不回复过来。果然,一分钟后,新的短信来了:
“我还没定……怎么会想起来学法语了?”
还没定?那么,如果她能够说服他,那么他是不是会考虑和她一起学法语呢?
虽然觉得不可能,可顾念还是抱着这样的奢望,咬唇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林易似乎说过他看书的时候喜欢听法语歌,于是斟酌着,敲击键盘:
“之前听过不少法语歌曲,觉得好听但总听不明白,何况法语还被尼采誉为天使的语言,只有学了才知道是否名副其实嘛。”
再次点击发送,林易却没有立刻回复过来。
等待的时间总是那样难熬。
顾念靠坐在床上,刚才因为被他短信打断而读到一半的小说被丢在一边再也无心去看。指尖焦虑的敲击着黑掉的手机屏幕,每隔三秒便瞥眼看一回……怎么还不回?难道就这样没下文了?是不是她说得太多了?尼采?干嘛提尼采?还天使的语言!哪个男生会愿意当天使?矫情!酸腐!可笑!完蛋!她失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