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包买不懂之二,孙账事、郑经济与宋公事倒也未必懂了的,是孟骁如何能够保证打通都大提举茶马司。该衙之官吏——都大提举茶马、同提举茶马、主管茶马等职,向来以监牧官为头人,并与知州、通判共同负责。再往上,就是四川宣抚司或者转运司。四川安抚制置使兼成都知府,他未必能够通融该衙门获准放出银债,即使能,银从何而来?这笔生意中,实际的白银担保人是西北统军司。都大衙门贩茶买马以供川陕,前身是川陕提举茶马司。南渡后,为防止西北军权僭越政权,就也让茶马司权力南下。建炎,张公统川军,除去知府兼利州路兵马钤辖的军权,改其兼安抚使。绍兴后,改四川制置使兼知府,无事不总,而“财计茶马不予”。这是因为,马的供给对象不是州府,而是军府。军府如不自行与吐蕃人买马,而以军费支出买马,都大提举茶马司就有银子,再以银来换茶,对茶马司而言并不算是出血。邛州经济人士认为,此方法最为令人不解的,实则是“利有多高”。银债的升值并非立竿见影,这将是一个行动的过程。购买银债的商贾或以债兑银,或持有银债等盼银的升值,或等盼凭债券从孟骁的钱铺里兑出更多的钱……那么,孟骁的钱引又花到了什么地方?
第11章 刁氏
到来年,诸牙侩买断邛、彭、嘉、绵四州之茶,换以孟骁之帛。都大提举司放出银债,今天在场的几个人,仍然没有看见孟骁所图之利。他们不知道的是,孟骁的图利之本,是把孟家对丝锦的生产,扩大到绢帛上。这几年里,因为成都锦院愈发成熟,织锦充贡的获利已经大不如前,再扣除给予官员的贿款,利润所剩无几。现在以绢帛换茶,通过对茶的包买获得银债,再通过银
铺将银债升价放给商贾。所得之钱用于购买茶种贷给茶场,一为定来年之茶,二可抵来年茶价,又用于采办酒曲,纳酒课买酒坊,获利数倍。持债商贾们看中的是银债能够随白银升值,或能生利,甚至贵于白银。孟骁起初有意让利于商贾,获利不多,他这时看中的不是银利,而是信誉。当钱再次入到市上,经牙侩大量兑换交引,成了茶、酒、药、粮。钱行所发之债的抵押,从白银变成了银券。银券一度无法直接兑换成银,但其兑出的钱引足以偿买券之利。银券的名义担保者,也从提举茶马司变成了利州路都统司。有市人说,凡买茶、酒、药、粮之大宗,遍察蜀市,唯孟氏堪当此任。
后来,孟骁改锦场十家为帛场,所产之帛大量兑换为货,经牙侩进川出川买了再卖,把公物与杂卖几乎垄断。或赔或赚,都是一时,一旦落到账上,总是能赚。钱愈贱,银愈贵。不过,市上只有钱引与银券相互兑换,经年不见白银。如果把所有的账款都兑换成白银,大多由西北军方支出,少由外地购进,能否足量?土人答:不能。那如何足利?答曰:钱引。谁左右了这些白银的流向?答曰:孟氏与吴郎。
几年后,邛、彭、嘉、绵四州的经济人士终于知道:那个肯为孟骁垫后,让都大放债,促成这一系列又一系列生意的担保人,从一开始就是吴郎。吴郎有三个,一个在兴州镇守,一个去年做了四川宣抚使,另一个在利州路为安抚使。孟骁倒卖茶、酒、药、粮所得之利,生利滚利,最终流成两股。一股流向孟家,一股流向吴家。孟骁与吴家的买卖,一直做到了乾道戊子年。这一年,剑州有居士撰《羁縻食货》,其《茶马》一篇曰:
“隆兴以来,西北(总领所军马)军司募商孟氏入中,参雍熙法给制券,偿以军银。(乾道)丙戌年,募粮、酒、绢帛,计价百万,偿以孟氏,券经(孟氏)付市,纳(钱)利尝至数十万。蜀之粮酒盐绢帛等物,当利于民鬻者,市鬻杂物,今总揽于孟氏。酒坊茶种与帛场,受(孟氏)辖十之有六。民互市无利,不胜其苦。”
若干年后,有知情者问孟骁发了多少银债?答曰,十万。问,你和茶马司、都统司一共发了多少债?答曰,几百万吧。再问,你知道这是违法的吗?答曰,要是不干,就没有我违的法了。
土人说,绍兴末年成都府缴了一百万缗酒课,孟郎还欠八十万缗。不然,应该是一百八十万缗。这话传开后,又有官员出来澄清,说孟家酿的是“犒赏酒”,要运到赡军酒库,再分发川陕各军,所以税低。又说,都是缴费代酿的官槽酒,税在加工费上,已经扣了。土人说扣了你个鬼。这一时,人皆云养虎为患,县城乡野的消息与流言,真真假假,都姓上了孟。如果这些消息和流言都落地成真,须有十个八个孟骁才够用。然而土人辩称,如今是一个孟骁赚了十个八个孟骁的钱,消息与流言要是瞎编,老孟家的钱也是编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