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主人是个热爱摄影的退休老教授,他随手纪录店内情景,拍到几次时雨的身影,征得同意后挂在二楼的墙上。
几乎每个进店的人都会对店主说:“大爷,这是你闺女啊?长得真漂亮。”
时雨出国前,老教授送了她一本精装的《新月集》,其中夹着亲手制成的书签。
书签摘写一句:“你的生命正值青春,你的道路迢迢无尽;你一口气饮下我们给你的爱,然后便扭头转身,离开我们。”
诗句停留在叙述,时雨知道,这也是老教授对她的祝福。
用书签留言是这家书店的惯常做法。因为周围有好几所重点高中和顶尖高校,往来的读书人很多。
也不知是谁发明的交流方式,总之,读者们会在喜欢的书里夹一张手写书签,宛如在茫茫书海里扔了一只漂流瓶,等候有缘人看见。
有一段时间,时雨只看固定的几本诗集。从某一天起,书里夹的书签变多了,每一张都是简笔画,图案还能连成简单的意思。
比如,一颗心加一颗雨滴,大概是说他喜欢时雨。
对方知道自己名字,时雨没感到奇怪,毕竟她在附中真就是很有名。
时雨怀疑这人不识字,不然怎么只会画画。
于是她也回复简笔画,一个微笑或一颗爱心。对方回一双眼睛加一滴雨,再加一根钢笔和一个大笑的表情,大约是说见到她回复的留言很开心。
过了段时间,对方留的书签还在,时雨留的都不见了。
她很疑惑,但也没刨根问底。
如今时过境迁,陈启带她回到这里,虽然什么都没说,她却隐约猜到即将发生的事。
只画画不写字,也许是因为字迹很容易被熟人认出来。熟人,比如陈启之于时雨。
书店老板不在店里,他们径自走上二楼,在摆放诗集的书架旁站住。
陈启取下一本博尔赫斯的诗,随手翻到英文那一篇。书签像落叶一样掉下来,时雨接住,放在手心看。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是陈启的笔迹,落款为2014年的十二月十五日,他们大一第一次分手后。
陈启再往前翻,另一张书签落下来,时雨也接住了。
“你转过身的侧影,组成你名字的发音,你有韵律的笑声:这些情景都让我久久回味。”
仍然是陈启的笔迹,落款为2010年的五月二十日,他们还没有正式在一起。
诗集像小精灵的口袋,抖着抖着掉落新的礼物。
最后一张书签写着时雨生日快乐,尾端有一颗小爱心,用红色油彩画的,和陈启旧相片框里的那颗长得差不多。
落款日期是……时雨眸光聚焦于书签右下角,看到今天的日期。
第41章 与你 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书架与书架之前, 一米阳光透进旧窗,折出几道暖色的线。陈启背对日光,肩宽腰窄, 双腿修长, 身形轮廓已是成年男子的模样。
影影绰绰间, 深棕大衣似乎变成了白色校服冲锋衣,左胸前印圆形校徽,佩金色学号牌。
时雨略有犹豫问:“高一合班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陈启好似终于等到这一刻, 淡笑着否认:“不是。”
入学前的夏令营是自愿报名参加,时雨没报,暑假去福利院做了一个月义工。
八月中旬, 夏风燥热。
陈启走进书店, 漫无目的地逛过一排排书架。阳光照亮空气中的浮尘, 长发女孩站在浮尘下, 笼罩着暖金色的光。
陈启听到她打电话, 声线温柔:“学费涨了五百块?别急啊,姐姐给你交。”
懒散的目光逐渐向女声来处聚拢,陈启蓦然停驻, 一种无名紧张撕开他冷静的眸色。
原来一见钟情是紧张。
短短半分钟内,陈启把自己从头到脚反省了一遍。今早出门没照镜子, 不知道头发乱不乱。白衬衣是穆姨亲自熨烫的,但怎么看都还有一点皱。新买的球鞋刚被闫佳楷踩过一脚, 没来得及擦。
他如此慌张,自惭形秽,没有半分天之骄子的样子。
女孩边打电话边往外走,像电影切了画面,观影者追不上。
陈启跟着走了两步, 看到她匆匆忙忙下楼梯,拐过书堆砌而成的楼梯角,消失在他视野。
她有妹妹,或者弟弟,需要为学费着急。
她穿一条洗得发黄的白裙,旋过楼梯角时,仿佛一朵清香百合。
当晚营里活动结束,陈卓开车接陈启回家。陈启魂不守舍,反常到陈卓以为他讨厌新学校。
“怎么了这是,”陈卓问,“谁给咱家小少爷气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