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吃这家吧。”沈唤笛顺势拉着他进了路边一家关东煮店,热气香气一同驱散了寒意。
随便找了一空处,刚要抽纸,却被林郁野抢了先。
他一言不发地擦拭着凳子和桌子,沈唤笛讪讪道:“不好意思啊,我没想那么多,就觉得吃点暖和的……”
“我不是凌丛宇,没有太过分的洁癖。”林郁野又开始清洗碗筷,“虽然都是不锈钢,但怕脏,毕竟你浅色棉服不能弄脏了。”
理由让沈唤笛微微一愣,等回过神来时少年已抓着菜单在点菜。
等了一会,递了过来,“你点你想吃的吧。”
她接过,发现林郁野只点了三瓶啤酒。
………
冬夜的烟火气抚慰人心,暖烘烘的关东煮店坐满了人,喧闹不已,玻璃瓶汽水、玻璃瓶啤酒对对碰,发出清响。
“我爸妈是高中,大学同学,两人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因为我爸当年是个穷小子,气得我外公好几年不和我妈来往,一个人住沪城,也断了我妈的银行卡。”
三瓶啤酒下肚,林郁野似有些醉意,眼神却清明得很,沈唤笛一时间分不清,只好边听他说话边倒温热水往他手中递。
“那时候我爸就是很普通的建筑系学生,在北城的大公司上班,薪资还行,但远没有现在这么富裕,两个人的收入常负担不起我妈的日常消费。”她又往他碗里夹了一个鱼丸,多吃点总能护胃。
“所以我爸和同学开了家建筑公司,从小业务到大业务,一宿一宿应酬喝酒出差,终于在婚后第三年给我妈买了那栋房子给我妈安胎。”
“南城还没扩建的时候,这条巷子是最繁华的市中心,这巷叫城南巷,和南城。”林郁野双手比了比,做了个交换的姿势,“后来,我出生了,请了王妈。但我爸常出差,我外公心软,常从沪城坐飞机赶来南城,陪一陪我妈。”
“我六岁以前都是在这儿长大的,挺开心,每天就在巷子里跑来跑去,和小伙伴们捉迷藏。”他长叹了口气,醉意很明显,“后来爸爸建了南水名郡,我们家搬了进去。”
“后来,他生意越做越大,回家越来越少,我的礼物和零花钱却越来越多。”
“我听我妈妈说,她听从我爸的要求,按两人的人生计划怀了孕,辞了工作其实,一直都从无怨言。”
“直到那一天。”
林郁野伸出手支撑着下颌,歪着头看向自己,眨眼眨得很慢很慢,像是倒计时的拍摄镜头,流淌着破碎月光。
沈唤笛镇静地对视上他的眼。
“我妈妈收到了同学创业邀请,需要去美
国半年。我爸不同意,理由是家里的钱他来挣,而我又太小。总之,我爸妈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进的争吵。”
“最后,你猜我妈为什么妥协了。”林郁野喝了口温水,嗓音低沉得吓人。
“为什么?”
“她再次怀孕了。出于母亲的使命,她放弃了那次机会。”
“可又在不久之后,不慎流产了。那天我和那俩孩子正一起看漫画书,旋转楼梯淌了很多血,我俩吓得不行,而王妈出门买菜去了,我爸正巧出差,最后还是凌丛宇叫来正巧休假的他爸妈,我妈才保住一条命。”
“错过了机会,失去了孩子。我妈可能精神不太好,好几年都郁郁寡欢,很久都不愿见我和我爸。”林郁野平静讲述着,舌头有点儿打结,眼眶微红,长睫投下一片灰白色阴影,“我十岁那年弟弟出生,我母亲开心极了,笑起来的那刻,笼罩在全家的阴霾终于消散。”
“可是。”
“弟弟半岁,突然癫狂后昏迷,那时他正在我怀里。”林郁野指了指耳后的长疤,“就是那时候他挠的,没及时处理,落了疤。”
“去医院查出是罕见病,急需输血,稀有血型,只有陈雅唯相配。陈雅唯献血救了弟弟一命,成了我全家的恩人。”
“后来又去了沪城,北城,都没办法治疗,最后去了美国,只能待在重症监护室里,每天花大量的钱养着,我母亲也一颗心扑在弟弟身上。”
“家里空荡荡的,我其实有点怕。于是我在外公那边度过了我六年级到八年级的时光,直到外公老去,魂归黄土。”
“弟弟成为了我母亲的精神支柱。”
“父亲心中有愧,只能牺牲健康,努力应酬,多赚钱养家。”
“而我也只能多顾着陈雅唯,或者说是忍让。”
“许相宜跳楼前大声骂我,说我是胆小鬼。我觉得她说得没错。”
“我的沉默让陈雅唯误会,让她认为我喜欢她,让她难以看清楚‘喜欢’这个东西的真实面目,最后让那两位女生在我不知情的地方闹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