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熟练地拔针————怎么这么熟练?熟练过头了吧?我应该没进过几次医院才对,算了,重点不是这个。
我趴在病房雾面的墙上,听着外面白大褂和笙笙的谈话声。该死,这墙太隔音,我只听到“解离”“记忆错乱”“认知障碍”这几个词,说我?笑话。但是如果这几个词描述的是笙笙……那可是大事了。
脚步声愈来愈近,我赶紧爬回床上,笙笙看见会说我的。
病房门被推开,笙笙缓步走过来,想摸我的头,刚伸出了手,犹豫一下又缩回去了,她脸上是安抚性的笑:“没事了,明天就出院,可以吗?”
我点点头,她说话倒是越来越像我了。
次日晴朗,天空煞白,虽然出着太阳但还是森冷,我裹着白色的羊绒外套坐上车,很习惯地跨上车后座,落座时才想起些什么:“不是我开车吗?”
笙笙在前排笑的勉强:“不用,我考了驾照,我开。”
回到家她递给我几板药,没有名字,她说:“是类似保健品作用的药,每天都要吃。”
我乖乖接过来,托着下巴看她。
好像生了一场大病,秦明月之前的事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是哥哥。
连喜好都变了,我原先是爱穿黑色衣服的,现在衣柜里只剩下白色了,爱穿白色的是笙笙才对啊。
笙笙说公司先交给陈栖管理,让我不要担心。
我强烈要求她去伦敦继续念书,她没办法只得答应我,给我看了订好的机票,我才善罢甘休。
在家的感觉很熟悉,就好像我之前也天天在家似的,我并不排斥这种感觉,但我总觉得呆在我的房间太压抑了,闲着没事就去笙笙的房间晃一趟。
其实我从妈走的时候,就再也没怎么去过妹妹的房间,每次去也敲门,但是这几天去她房间总是下意识的————端了水果下意识往那边走,散步回来下意识去那边休息,全都是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改也改不掉,只得顺着来。
我翻到好多旧照片,分别是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她和我,盯着照片我总是会恍惚一阵子,照片上的我有点熟悉又有点陌生,微笑的弧度都和我不大一样。
对着镜子笑了又笑,无论怎样都和照片上笙笙微笑的弧度一模一样。
就好像……这具身体早已习惯似的。
不知不觉的睡过去,梦到有人跟我说:
“笙笙,哥哥要你幸福。”
“或许你可以换个称呼,比如……男朋友?”
“笙笙!我新做的蛋糕,来尝尝!”
“累死我了笙笙,纽约这边生活节奏好快啊!”
好多人啊。
还有一句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鸳鸯原罪有,七步已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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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快乐呀大家,放点猛料。
全文都是笙笙的第一视角,不存在任何视角转换。
笙笙不喜欢穿黑色衣服,那么文中穿黑色衣服的“笙笙”是谁?
幸好没啥人看,不然这种狗血矫情文要被骂死的(^^)
第26章 六步·鸳鸯
笙笙去英国以后,没有再回来。
原来哥哥独自一人在家时的心情是这样的,无措又无助。
笙笙给我的药,我一直在吃,她说是类似保健品作用的,我很信任她,根本没有多问。
只是吃了之后,头很疼很晕,一直有人在跟我说话,叫我笙笙。
真奇怪,真奇怪,笙笙不是我的名字啊,笙笙是谁的名字呢?
我怕我再次把自己给忘掉,于是我回想了我的一生。
我叫卜千秋,十三岁死了妈,十七岁独身去英国剑桥边留学边打工,二十一岁带着荣誉归来,给妹妹大房子和漂亮裙子,二十四岁正式和父亲闹掰断决父子关系,从此在世界上只剩下笙笙一个亲人。
无论如何我都要保护好笙笙。
记忆一帧帧地闪过去,为什么都是以第三人称看我的一生呢?这是谁的视角?
我是谁?我在虚无中懵懂地想。
我叫卜千秋,十三岁死了妈,十七岁独身去英国剑桥边留学边打工,二十一岁带着荣誉归来,给妹妹大房子和漂亮裙子,二十四岁正式和父亲闹掰断决父子关系,从此在世界上只剩下笙笙一个亲人。
卜千秋,那是个很优秀很厉害的人,那是个很极端很危险的人,那是个模样俊美、风度翩翩的哥哥。
我这样子根本就不像卜千秋了。
更像另一个人,那个人是谁呢?
我好像不是卜千秋,那我是谁呢?算了,总之我没有演好哥哥,我也不知道我是谁,那还是去死算了。
迷惘之中,锐利的刀锋已经抵在自己柔软的颈部上,再往前一寸,就可以解脱,去一个再也没有寒冷和苦难的世界,当一个单纯幸福的人。扮演好哥哥这种过家家再也不要玩了,我不想长大。长大了,朋友都不在了,一点也不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