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安能够将李奕河与落芳炼化在一处,那他便可以用混元鼎将人族和妖族炼化成一体!如今这些逆天而行的半人半妖,一定是池安的“杰作”!
虽然心中早有猜测,但切切实实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又是另一种心境。
北渚还想细究,只有知道池安做到了哪一步,他们大绥才能做好防范。他说道:“那些半人半妖的神智……咳!你的神智究竟清醒否?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何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又疯疯癫癫,指着叶秉烛说,他是什么小乞儿?”
“最开始有些混沌,分不清我到底是李奕河还是落芳,但现在已经渐渐好了……”落芳的声音猛地停住,正在北渚以为她会说出什么惊天之语时,落芳只是用一种不可思议又嘲讽的语气道,“叶秉烛?”
“怎么了?”北渚不解。
“他说,他是叶秉烛?”落芳的眼睛在黑暗中也熠熠生辉,像是两团幽火。
北渚后退了半步,防着这女人突然发疯:“他本来就是叶秉烛!”
“哈哈哈哈!”落芳骤然爆发出一阵笑声,好似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
“你在笑什么?”
“我在笑,叶秉烛早就死了——他一个乞丐,却说自己是叶秉烛!”
这回,轮到北渚呆在原地了。
第103章 小村旧事
桃花村是一个很小的村庄。也不知道取名字的人如何想的,竟然以一个村子里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为名。不过听传说,似乎村子里最开始的确是种着桃花的。
这个村落临近北戎,除了十多年前那场几乎快将北方十二城全给淹没的大水天灾,它也一起受过灾,几乎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连旁人说起建木神女临凡救世,也会忽略这个村子也曾受过神女的恩泽。
村子里的人,能搬走的,自然搬走了。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小孩儿,或者是守着一个破屋等参军的夫君回家的女人。还有些,是舍不得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不愿意背井离乡的人。
都说安土重迁,人族总对自己脚下的土地有莫名的感情。即使桃花村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总有人不愿意离开。哪怕北戎人时不时会来侵扰,但他们也总归不会太为难这个穷困的村子。两国之间有过节,但两国之间的人却并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落芳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长到十四岁时,已经是很有名的美人了——即使村子里年轻的女孩子并不多,她能参照对比的人也并不多。但总行走于粟城和宜城之间讨生活的齐阿婆总夸她是美人,比两座大城中所有的妙龄姑娘加起来还要美。
“咱们落芳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咱们这个村窝窝,可留不住这样的大美人!”齐阿婆笑着打趣。
落芳听了,却不觉开心。她并不认为对一个女子的外貌进行赞美,是值得高兴与得意的事情。人总会有老去的一天,美貌停留的时间太少了。一个女子与其貌美,不如有一技之长,能自食其力。
就比如村东住着的叶婶子,她虽貌美,却还是被男人给抛弃了。
虽然叶婶子已经三十多岁,但依然每日装扮精致得体,像大户人家的小姐——好吧,落芳也没有见过大户人家的小姐,只在话本子里听过。而且,叶婶子从不许旁人称呼她为“婶”,而是强调为“叶夫人”。
真怪,在这个小村子,却住着一位夫人。落芳虽然心里不屑,但每每见到她,都会唤一声“叶夫人”,以换取对方一个温柔的微笑,偶尔还会有酥饼。
叶夫人,姑且这么称呼她吧,带着她的儿子叶秉烛,独自住在村东的破屋里。在一众狗剩、黑蛋儿、二牛的贱名之中,叶秉烛的名字就显得格外突兀了。
所以,村里的小孩儿也不爱与叶秉烛玩耍,一看到他便纷纷散去。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叶夫人曾私下里勒令过这些小孩儿,不许带坏了叶秉烛。因为叶秉烛是个了不得的大将军的孩子,总有一天会认祖归宗。
这些话原本还有人信。因为叶夫人生得实在美貌,皮肤白皙,眼睛又圆又亮,根本不是庄稼人的样子。而且她刚来桃花村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首饰,也过了一段阔绰日子。
可叶秉烛一天天长大,一晃便是七八年,叶夫人自己也熬得肉眼可见地老了,也依然没有什么人来邀请叶秉烛认祖归宗。
于是,村子里渐渐有了风言风语。从宜城回来的阿婆和婶娘们说,叶夫人原先不过是个丫鬟,因为勾引主子才被赶出了府,连带着她生下来的孽种,也是没人要的。
后来,叶秉烛便更没人搭理了。曾有小孩子放话说:“我们不跟没爹教的野孩子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