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常欢这丫头居然理直气壮,“从前我不说这些,是怕姊姊会不喜欢我。”
“那现在呢?”
“现在,我知道不管自己是什么样子,姊姊都不会丢下我,对不对?”
毓华望着她,慢慢放开手,却听常欢用极为认真的语气道:“说真的,如果没有碰到你。我想我这一辈子会过得浑浑噩噩,也许有一天就莫名其妙死在街头了。过去那么糟烂的一切,因为遇见你,变得格外有意义,让我能好好珍惜现在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
常欢真诚地述说着,眼神湿漉漉的,像蒙着一层雾气。
毓华听着颇感动容,觉得常欢这孩子到底长大了,居然有这么深刻而敏感的心思。
她的心底某处被紧紧牵着,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下午告诉詹姆斯,说你早就盯上我了,这么说,你从前真见过我?”
“嗯。你帮过我不止一次,还记得吗?”
常欢望着她,跟她讲了那次发生在上海街弄里的事。
毓华摇摇头,眼神却有点茫然,显然记不得了。
但也许是她生平救过的人,做过的好事太多了,所以不记得那些举手之劳。
“姊姊,你知道吗?我有一阵真的很讨厌从前那个我,可是有你那么喜欢我,我就觉得,我也没那么不堪。你不会丢下我的,就像我不会丢下维维那样,对吗?”
“傻孩子,以后丢不丢的这种话不要再说了。你又不是物件,维维也不是。”毓华边说边伸手替她掠去唇角粘着的一颗糯米,手势格外温柔。
常欢便顺势依偎进她怀里,抬手摩挲着挂在毓华胸口的金牌。
“喜欢么,我送你的礼物?”
毓华低头,鼻端迎入一阵青草的味道,才发现常欢头顶的短发上粘着三三两两的草粒。
忽然想起这孩子是骑马赶回来的。
一问方知,常欢在北山军营时,不知怎么得悉了今天下午詹姆斯采访提前的事,因此比赛一结束,知道自己拿了第一,就迫不及待地从军官手里抢走了金牌,然后飞身跃上了自己的坐骑南枝,竟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策马而归。
在路上差点被两辆汽车撞了,好在南枝蛮有灵性,而常欢御马有术,总算化险为夷。
虽然常欢说得很是轻描淡写,但毓华却听得惊心动魄。
“真是疯了。”原本正替常欢一一捉去头顶草粒的手也停顿了,她肃然道,“以后不许这么没有数张,小命还要不要了?”
“可我当时急着回来,还好赶上采访。”常欢仰脸看向毓华,小嘴一撅。
“这采访有什么要紧的……”
毓华尚未说完,就被常欢打断了:“不想看老徐霸着你胡说八道。下午他还好意思偷亲你!”
常欢看上去仿佛真有点生气,恨恨地咬了一口甑糕,发泄似的大口咀嚼。
“孩子气。”毓华笑着摇摇头,在常欢额头上勾指敲了个笃栗子。
末了,又替她梳整了一下头发,稍作思索后还是在她耳边落下一语。
“没来看你的比赛,抱歉哈。”
原以为常欢就这事会闹一阵别扭,哪知她只是摇摇头,继而把双手穿到她腋下紧紧搂住她,拿脸颊贴着她胸口。
“不要紧。只要回来了看见你就好了。”
“这么想我?”
“嗯。”
“我看未必吧,听说你在北山快活得很,还唱歌给那个阿风听,有没有这回事?”
常欢一愣,猛地抬头:“那是我打赌输了,被那小子给哄骗的。”
毓华兴了促狭的念头,笑眯眯看着她:“这大概是你人生中第一次单独唱歌给男孩子听吧?”
常欢不由得坐正了,神色特别严肃:“你想说什么?”
毓华笑着一摊手:“我可什么都没说啊。”
“姊姊,你不对劲。”常欢越发坐直了身子,看着毓华,冷不丁伸手去呵她腋下,“你学坏了,居然打趣我啊……”
毓华笑着躲开,常欢紧追不舍,两人躲着闹着,就站了起来,一路走远了。
晚霞仿佛吸走了这片清脆的笑声,因此愈发显得斑斓璀璨了。
二人笑闹成一片,并没察觉身后不远处的树下,有人远远窥视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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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的花季很快就过去了。
地上满飘着梨花的落瓣,白色的长长的一条甬道。
像教堂里新娘挽着父亲的手,即将走向新郎时踏上的那条花路。
一切充满着浪漫的气息,可是这样的浪漫并不属于老徐。
詹姆斯的采访发在了《远东人物周刊》上,杂志直接送到家里。
寄到的时候,刚好那天老徐提早回来,三人就着白惨惨的灯光,正围坐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