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之间哪有天天聊天的,我也就天天烦烦你了。”
他的话语里有意无意地总强调他与她的亲昵,像是刻意炫耀。
颜籁忍不住问他:“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么怪腔怪调?”
他语气打趣,将冒泡的酸味藏得很好,“我还想说你呢,平时水桶都能自己换,今天怎么娇弱到上楼都让人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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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是因为……
颜籁做口型道:我乐意。
林澄净微微一笑,回之以口型:蒲公英。
——时令性的喜欢,风一吹就没了。
她就知道他会损她!
偏偏并非事实还无可反驳。
电梯里唯一一直没有说话的人,打破了他自己的沉默,“是我愿意背她,我可以一辈子背她。”
那锐利冰冷的目光投向另一方,他冷冷问:“你有做到吗?”
第二十四章
他的诘问隐藏着来势汹汹的怒火, 连颜籁都感受到他一瞬的隐怒,不免错愕。
林澄净塌下了眉眼, 他看向颜籁,问:“满满,我对你不好吗?”
“当然好啊。”
她在广市时,他也在;她去京市时,他也多次请缨去京市出差;后来她考回了楠市,他也跳槽回了楠市的一家互联网公司。
他们是高中同学,大学校友,连工作后都几乎在一个城市。
在京市最难捱的那段日子,是林澄净把她从那老破小的地下室里扒拉出来, 逼着她吃饭、运动、学习。
就像她曾经在他最自暴自弃的那段年岁里,把他从黑黢黢的网吧里捡出去,告诉他, 他要是自我放弃, 就真的要烂在这座小县城里了。
中学时他是被流放的刑徒,父母离异后各自有了新的家庭, 新的孩子。
他独自一个人来到金乌县这座连高铁都没有通的小县城上学,听不懂方言,不认识路, 没有朋友。
他满身戾气,逃课、打架、和老师对干, 同学对他敬而远之。
她瘦瘦小小,像无辜的小白兔,被老师安排在他旁边, 充当了防炸沙包。
她好像全然不知自己的处境,还敢在他趴着睡着时, 用马克笔在他手腕上写下了自己名字。
醒来后他要炸,她很无辜地辩解说:“我不叫‘让让’,我想和你自我介绍,你又不听我说话,那我只好写在你手上,这样你总能记住了。”
她那不躲不闪的眼睛里藏着狡黠得意的光,他发觉她兔子皮下藏着一只坏心眼的狐狸。
并且,这只狐狸只对他张牙舞爪。
好像,他是那个唯一的特别。
可是,
可是。
也终究只是“好像”,他来得太晚,占不到也挤不掉她喜欢的唯一名额。
毕业后,她宁可和她的“鹤哥”去挤那阴暗潮湿的握手楼,也不愿意接受他的帮助,去住大平层。
后来有天晚上下班后,她和他吃了很多烧烤,喝了很多酒。
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她说她心疼鹤哥,感觉自己成了拖累。
她怎么会是拖累?
应当是另一个男人拖累了她才对。
可是他没有发言权,只能看着她为了另一个男人掉珍珠般的眼泪。
那天的酒太浓太烈,烧得他哑口无言,烧得他心脏绞痛。
烧得他,放纵了内心的卑劣。
他成为他曾经最厌恶的不择手段的人,用卑劣的话语,用戳伤人短处的方式,让另一个人男人退步,心满意足地成为唯一在她身边的人。
如果人生里有后悔的事,那他最后悔的是没能更早认识她。
如果他从小就在金乌山,陪她一起长大,那在她心上占领唯一高地的人,会不会是他?
回到房间时已经很晚了,颜籁觉得他们俩个大男人,没什么好芥蒂的,便提议让林澄净在林鹤梦房间里凑合一晚上。
俩个互相生厌的男人暂时止战,一个给她掖好被子,一个将窗帘拉上,两人温声应下她的提议,又叮嘱她好好休息。
在他们要离开时,颜籁又喊了一声:“鹤哥。”
林鹤梦回过头,眉眼柔和,“怎么了?”
她想起了她之前关于案件的猜测,刚想说,又觉得太晚了,还有一个事件相关的外人在,不好多做讨论,便讪讪顿住了话口,只说:“有点事,明天再说吧。”
“那好,明天说,晚安。”
他神情柔和轻浅。
林澄净也展开眉头,叮嘱道:“赶紧休息吧,别想什么有的没的了,有什么事打电话。”
她轻哼一声,转过身,用被子蒙住了头,“行了,你们快走,我一黄花大闺女,房间里挤两个男人算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