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神思清明,悔之已晚,最终导致本能以色取的变成了必须以智取、以命搏。
也没什么。
“从来富贵险中求。美色确是不可多得的利器,手握这把利器我会走得更顺,但即便没有,我也不会就被打倒,我一样能爬起来。纵使有一天被剥夺掉所有的武器,我也还有牙齿呢,别让我活下命来,否则——”
姜佛桑垂下眼帘,轻声低语:“我就是用牙齿,也要一口一口把他们全咬死。”
史殷奇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没在初见时把她杀了。
既然让她喘过了那口气,史家的好日子自然也就到头了。
好在,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算顺利。
便是菖蒲等人视为凶险万分万般不值的挡兽之举,也是顺利的。
失控的瑞兽在姜佛桑看来甚至称得上神来之笔——若真是虚惊一场,想来史殷奇感动归感动,到底不够震撼,也不够深刻。
似王后那般,爱他再深,背后为他付出再多,又如何呢?远没有血肉横飞的场景更能冲击他的心,同时也凿进他脑子里,让他再忘不掉。
当然,也不必指望他那样的人能把这“恩”记一辈子。几年就够了,或者更短……
最初既没走色诱一途,她便也不打算走了。除了她而今的情况不允许,再就是面对史殷奇,她实在难忍憎恶。
他每一次不经意地碰触,那种黏腻的不适感,让姜佛桑发自本心地感到抗拒,却又不得不装作若无其事。真要是同床共枕,她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早早结果了他的性命。
也幸而是没走出那一步,再次见到萧元度时她如是想。
不过对萧元度来说恐怕没什么两样。
沐浴罢,回到寝殿,姜佛桑伏在榻上,发丝拨拢到另一边,露出光洁的后背,由菖蒲给她抹药。
菖蒲揭开装药膏的瓷盒,犹豫:“要不,还是换个医官看看罢?”
这药膏仍旧出自那位游医之手,虽然……一朝被蛇咬,菖蒲还是不能放心。
然而女君却似乎并不介意。
“无碍。”
菖蒲便也不好说什么,低头给她抹药。
心底无数次感慨,多美的背啊,雪白纤薄,曲线匀称且优美,触手丝滑如玉脂……
愈是如此,右肩那一片便愈显碍眼。
菖蒲知道,女君其实也并没有所表现出的那么不在意。
或许之前的确是不在意的,但五公子出现以后……
此前无论是内服还是外用之药,女君忙起来常顾不上,又不许人打扰,便是良媪劝说也不见她上心。
这几日却是变了,主动要求用药。
菖蒲察觉出她态度上的微妙转变,故作轻松地笑着道:“疤痕瞧着淡了许多。”
姜佛桑闻言让她拿了两面铜鉴来,一前一后,即便灯火和镜子都足够明亮,也看不甚清伤疤有没有淡、淡了多少。
许是心理作用,姜佛桑甚至觉得那疤痕较之以前还更深了。
眉间轻蹙,抬手压下了面前的铜鉴。
菖蒲宽解她:“再过半年,最多一年,定然会去掉的,不会留下一点痕迹。”
姜佛桑神色郁郁,趴在枕上半天不言声。
菖蒲见她这样也不好受,无意识脱口道:“五公子肯定不会在意——”
姜佛桑愣了一下,转头看她。
菖蒲捂住嘴,手垂下,讪讪:“婢子没有揣度女君的心思,女君当然不会怕五公子介怀……”
姜佛桑却是一笑,笑里带了点自嘲:“或许我也需要一面昏镜。”
菖蒲不解何意,就要再去拿新的来。
姜佛桑叫住她,给她说了个典故。
说从前有一位制镜的工匠,制了十面镜子送到商贾的店肆中,只有一面清澈明亮,其余几面皆是雾茫茫的,给人感觉不是用优质的青铜所制,也没有经过精心地打磨,所以才会模糊不清、不见光泽。
就有人劝这位制镜工,好镜与坏镜不应有太大差别。
制镜工却道:“这有什么关系?想要每面镜子都清澈倒也容易,但商人并不追求这些,他们仅仅是想卖出镜子而已。登门的顾客也不在乎这些,他们往往会逐个照看,再精细挑选出与自己容貌相宜者。那清澈的镜子非但不能掩盖瑕疵,还会将瑕疵进一步呈现,不是面目姣好之人谁爱用呢?依我制镜这些年所见,喜欢昏镜的十居其九,喜欢明镜的却是十难有一。”
虽然故事本意是以明镜喻贤良以昏镜喻邪僻,以此来讽刺君王亲信佞臣而使贤良遭弃。放在眼下情境倒也同样适宜。
“陋容多自欺,谓若他镜明。瑕疵既不见,妍态随意生。一日四五照,自言美倾城……”
陋容之人并非喜爱昏镜,仅是爱于自欺,所以才说昏镜与明镜无异。在昏镜中既看不到自己的缺陷,美丽便可任意想象,可不就美貌无瑕、自我陶醉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