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一切到昨天为止都画上了休止符。
他终于可以用真实的自己来面对真实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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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晚上六点左右的时候,晚霞烧红了天空。
渝州老街人潮熙攘,红灯笼挂满了整条街,餐馆生意红火,食客笑谈举杯,盛夏的晚风包裹着各式美味,林沅走在祁珩的身侧,他手臂微张,无形中圈出一小块的空间,避开了行人与她的碰撞!
秦霜和沈博宇走在前面,他们是本地人,对这里熟,沈博朗这这会儿没带女朋友,五个人里,落了单,于是他就和林沅他们走一块。
“偶像,我跟你说你别看不起这里,我们这儿地方虽小,但是好吃的好玩的,都挺多的!”
林沅:“我没看不起这里,我也觉得这里挺好的!”
沈博朗:“真的啊?但一般你们大城市的人,不是会很难适应这种小县城的生活节奏嘛!来生活个一两天还好,时间久了,就觉得没意思了。”
“那得看吧。”她说着,顺着自己抱住的手臂往上看,对上祁珩的脸:“看有没有那个人和她一起。”
“啧!”沈博朗立马明白过来了,“懂了懂了!”
林沅没别的意思,她就是为了祁珩才跑来渝州的,也喜欢这里,生活宁静,节奏缓慢,如果有可能,等以后她不工作了,搬来这里养老,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而且,当下,她也的确因为祁珩在这里,莫名对这个不繁华却很热闹的小县城亲近了不少。
五个人到了提前预订的菜馆,沈博朗是熟客,提前打过招呼,老板引他们到一个位置好的湖边的餐桌。
小圆桌,林沅坐在祁珩的右手边,祁珩的左边坐的的沈博朗,依次过去是沈博宇、秦霜,所以秦霜旁边,就是林沅。
可以看得出来,从昨天‘吵架’后,秦霜就一直没拿正眼看过她,也不跟她说话。就这么坐着,还微微侧过身去跟沈博宇说话,背对着林沅。本以为这种关系,起码得维持到林沅离开渝州回到京市,互相不给对方找膈应,挺好的。
但饭桌上发生了一件事,让林沅对这个小姑娘的胆量有了新的认知。
沈博朗喜欢喝点酒,于是大家就都陪着喝了点,不知道是趁着酒意壮胆,还是假借喝醉的名义,饭局过半的时候,秦霜忽然捏着酒杯站起来,对着祁珩的方向,她脸颊潮红,双眸迷离湿漉:“哥哥,你还记得你当初回来那会儿,我爷爷让你来我家吃饭那一次!”
祁珩抬头看她,眼神无波平静。
“那次你喝了很多酒,你喝醉了。”她粉唇弯起来,痴痴的开始笑:“你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
“......”
“我亲了你!”
第103章 这女的绝了
秦霜是喝酒了,但是她没喝醉。
小身板站地笔直的,眼含笑意与柔情,她也是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没道理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的道理不懂,尤其是这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顾对方的境地和自己的脸面的话,说来就来。所以,她是故意的。
故意干嘛呢?
故意说给林沅听。
绝了,这女的绝了。
与其说她一腔孤勇,不如说她又傻又蠢。
以为这样能改变点什么,起码让林沅和祁珩两个人发生点争吵,感情生点裂痕,对她来说,或许都是个机会,她是这么想的。
但她显然误会了自己对‘青梅竹马’这四个字的意思,她是跟祁珩从小到大的邻居,是唯一一个可以叫他哥哥的妹妹。但是她忽略了,其实从小到大,祁珩这个人,就跟谁都不亲近的,他孤僻,内敛,不爱跟人讲话,有时候她叽叽喳喳讲半天,他都不一定回她一句。
他不喜欢跟所有人有过于密切的联系,包括她。
如果不是爷爷突然心梗要送医抢救,她是没机会跟他走近一步的,而祁珩愿意帮忙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在以前那段他家被人唾骂的岁月里,是秦爷爷始终如一地帮着他家跟外面那些闲言碎语对抗!
她忽略了,他是个感恩的人,他所有对她的好,始建于,她的长辈,于他有恩。
而她,却把这当成是自己质问林沅的资本!
这场饭局当然还是尴尬收场。
林沅还好,最尴尬的是沈博朗兄弟,尤其是他弟弟,从那之后,一直没再开过口。
几人在三岔路口道别,秦霜没跟林沅他们一起,而是找个跟闺蜜有约的借口,就走了。
小城的夜晚灯火阑珊。
从老街走回家的路程不远,途经一家商超,林沅进去买了些零食,祁珩跟在她后面,手里拿着购物篮,看她一眼,“没吃饱?”
林沅没搭理。
又从货架转到冷藏区,挑了几瓶酸奶,就连平时不太吃的冰淇淋,都拿了两盒。最后祁珩去结账的时候排队,她也没等他,自己跑到外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