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着,少爷在心里的形象就更伟大了些,逐渐成了不可动摇的摇钱树。
摇钱树沉着脸,可劲儿朝世界散发脾气。
“没事了?”江聿说:“没事儿就别闲着了,给我做个早餐。”
摇钱树说的话当然是正确的、一语中的的、毫无疑义的。
盛晴赶紧点头:“我马上就去。”
说完,立马跳下床。
单脚站地,另外一只被包成粽子的脚微微抬起,不知道痛一般,蹦蹦跳跳地往外走。
瘦瘦小小的。像是一株狗尾巴草,模样没那么俏,但就是有股韧劲。
乱糟糟的马尾在江聿眼里成了一抹挥之不去的痕迹,他无端地有些烦躁。
“哎。”攥住盛晴纤细的手腕。
盛晴不解地看他。
江聿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我还不太饿,一会儿再做也行。”
“啊?”盛晴不明白江聿话里的别扭,特别认真地说,“我现在去做刚刚好。”
“哥哥你去补一觉,然后刚好来吃。”
江聿:“……”
笨死算了。
好心被当成垃圾视若无睹,他耸了耸肩:“随意。”
今天少爷怎么奇奇怪怪的?盛晴可不敢跟他多说了,如释重负地点头,然后就往外跳。
江聿:“……”
“等会儿!”
关爱傻子人人有责。
“你先穿双鞋。”他踢了踢一旁的拖鞋。
昨天被那几个小混混欺负,盛晴跑得太快把鞋都跑丢了,到了镇上门市店铺还没开门,也没办法买新的,因此一直是光着脚的。
被他这么一提醒,盛晴才警觉自己连鞋子都没有了的事实。
又跳过去给自己没有受伤的那只脚穿上拖鞋。
少爷家的拖鞋好软,居家一次性拖鞋居然都比她穿了一夏天的拖鞋还要好。
少爷家的被子也很软,明明是给用人用的被子,但也无比的松软厚实,是她这辈子睡过最好的被子。
少爷人虽然脾气差,总是凶她。
但他会在别人欺负她的时候挺身而出,从来没有人真么保护过她。
所以,少爷也是最好的少爷。
心里天马行空的胡乱一想,穿完拖鞋再抬头看江聿的时候,人也松弛了几分,嘴角咧着一点没心没肺的笑:“谢谢少爷,我去做饭啦!”
今天早饭一定要拿出自己的真本事给少爷大显身手!
一边想着,她蹦蹦跳跳离开,正盛的阳光洒在她的发尖,成了跳跃的金子。
江聿不自在地揉了揉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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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晴在厨房里一通操作,江聿也没了睡意,去卫生间洗了个澡。
等他出来的时候,盛晴也刚好做好早饭。
江聿生活的环境长期都只有周姨一个女人,周姨又是长辈,根本就没有男女大防这一说,因此他习惯了无拘无束。
这会儿下身穿着灰色短裤,赤着上身,露出覆盖着薄薄肌肉的后背和线条流畅的肩颈。
皮肉单薄但有力量,头发吹到半干,没滴水,湿漉漉的被随意一抓,有种懒散的好看,明明是在空调房,偏偏能感觉到上身散发着温和热息。
很有少年气。
又很勾引人。
但盛晴的人生正在为金钱困扰,没有什么大事比得过钱更重要。
也还没来得及生出欣赏宛若古希腊雕塑般完没身躯的心思。
听到江聿出门的动静,她扒着厨房门框,小声喊他:“哥哥,哥哥。”
江聿从鼻孔里哼一声,语气照旧是从前的冷淡和不耐:“你是小鸡崽儿?”
“从早到晚咯咯咯咯地喊着。”
盛晴:“……”
“我是喊你帮忙端下菜嘛,”她瘪了瘪嘴,“我跳着过去都洒了……”
这幅委屈的样子,他倒成恶人了。
江聿面色冷淡地过去,端过盘子,转身,潇洒往餐桌走。
好跩哦。
盛晴心里吐槽着,蹦着过去嘴上还是好听:“谢谢哥哥!”
江聿腿脚健康,腿长步子也大,优哉游哉地坐在餐桌前等着盛晴过来。
见她落座,慢条斯理地拿起筷子,眉毛一扬,笑着问道:“谢我什么?”
当向导还有拍马屁相关的随机抽查?
盛晴眼睛一弯,成月牙状,嘴巴抹了蜜似的,小甜话张嘴就来:“因为哥哥对我好。”
江聿追问:“哪里好?”
盛晴:“哥哥给我买裙子,请我吃饭,还把手机给我用。”
“我被别人欺负了,还帮我出头,”不说不知道,一捋起来江聿的好居然有这么多,盛晴头一歪,嘴角露出一个小小的梨涡,由衷地总结,“哥哥最好了。”
就那么一下。
太阳仿佛没有符合自转规律,突然闪了那么一下,整个梨涡都亮晶晶甜滋滋的了。
江聿被这通马屁拍得通体舒爽,傲娇且满足地翘了翘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