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第二天,她还是老老实实地拉着童朗一起来了机场。
“邢方辰,你就没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王思纤看了眼站在不远处一脸焦急的童朗,轻轻地皱了皱秀丽的眉毛。
方辰心里一惊。
她这表情,一看就是来算总账的。
“对不起。”
方辰一边道着歉,一边有些紧张地伸出手——之前被她“扔掉”的那个手绳,这会儿居然出现在了掌心里。
“邢方辰啊邢方辰,亏我之前还觉得你单纯、好相处,你居然不声不响就背着我和童朗好了,还把这个藏起来不给他!如果不是文珈告诉我,我只怕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王思纤将手绳一把拿了过去,模样看起来很是生气。
方辰是又羞又愧,慌忙说道:
“这个事情是我做错了,我对不起你!不然,不然你打我一下出出气?我保证不还手的。”
说着她就把脸凑了过去,闭着眼,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然后,方辰就感觉自己的脖子被王思纤掐住了。但她手上的力气却不怎么重,反而像在闹着玩儿。
“我要掐死你这个坏女人!既然你已经把我的童朗抢走了,那就不准再和我抢郑元畅了啊!听到没?”
方辰被她掐着摇了半天,这才反应过来问道:
“你、你不生我气的?”
“气啊!怎么不气?”王思纤嘟起了嘴,“但是谁让童朗就喜欢你呢?只能说,看在你不惹人厌,我又要转学的份上,这次我就大气点,成全你们喏。”
“啊?为什么?”
“千金难买我乐意。对看得顺眼的人呢,我就对他好,至于那些讨人厌的·····算了,不提也罢。”
王思纤说罢,想起了文珈,不由得皱了皱眉。
亏她之前还以为童朗瞎了眼,喜欢文珈不喜欢自己。
那种人,也配和她抢?
至于邢方辰嘛······倒不是她真的有这么大度,不过是看童朗对方辰如此在意,她便知道,自己只怕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既然没机会,又要远走,那她还不如像父母教的那样,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个顺水人情给喜欢的男孩。
起码到最后,自己这姿态还是顶顶好看的。
想到这儿,王思纤看了眼已经走近的童朗,道:
“你可得和邢方辰好好的。等毕业了来北京玩,我请你们吃饭!”
“恩,一言为定。”
童朗笑容明亮,王思纤看着他,不由得低头叹了口气。
半晌,她抬头看向方辰,道:
“介不介意我抱抱他?”
方辰摇摇头,然后离开了几步,乖乖转过身去。
好像也没有很久,有人伸手揉了揉她的发。
“她走了。我们回去吧。”
“哦。”
“生气了?”
“没有。人家王思纤那么大气,我要还这么小家子气的话,不合适。”
“大气是给外人看的。”童朗低头看着方辰,眼底温柔一片,“你在我这儿,只管小家子气。你越小气,我就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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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今年要跟着秦月白去浙江过年,所以从机场回来后,方辰顺便去了趟童朗家,好给丁老师拜个早年。
挑了几支百合,又配上了若干香槟玫瑰,方辰便抱着花束跟着童朗走进了一个巷子里。
这是条近路,可惜刚刚下了一场雨,地上有些泥泞。
童朗皱了皱眉,他显然有些后悔自己的决定,但方辰却像是能读心一般,只安静地回握着他的手,小心翼翼地跨过大大小小的水坑,神色没有半点不耐。
巷子深处停着的一辆报废车下,突然有断断续续的软糯的叫声传来。
“喵…喵……”
方辰停下了脚步。
“你听到了吗?”
她轻声问着身边人,顺势就要蹲下身去。
童朗却先她一步,半俯在地上开始在车底搜寻。
“它好小!”
男孩说着,也不管车底的脏污一片,长臂一伸,便将一只浑身湿漉漉的橘色小猫提溜了出来。
小猫看着不过两个月大,身上糊满了泥水,冻得瑟瑟发抖。可那四只小爪子却还不停地扑腾着——显然,还有挺精神的。
两人只不过对视一眼,童朗便看出方辰的心软与不舍。他毫不犹豫地脱下外套,将猫儿裹在怀里,带回了家去。
客厅里,丁丽芹抚着已经洗过澡的小橘猫,已然全盲的眼睛笑得弯弯的。
“难得你们善心,就把它留下来给我当个伴儿吧。不过,叫什么名字好呢?”
“阿杜!”
“阿杜。”
童朗和方辰几乎是同时开口。
两人说完,相视愣了几秒,都红着脸低头闷笑起来。
有首歌里怎么唱来着?
你哼着歌,我自然地就接下一段。
所谓默契,所谓心有灵犀,不过如此。
所以,那些没说出口的话,你······听到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4000,银河系码字,用爱发射。
王思纤大气,其实是因为她没那么喜欢,衣食无忧大小姐的一时兴起而已。
P.S.我喜欢梁静茹版本的《听不到》。
第46章 不甘
“喂?童朗的联系方式你有么?有的话发我,我······有点事儿找他。”
方辰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找金丰把童朗的号码要过来再说;至于景岚的事,等她想清楚了,再决定怎么处理也不迟。
但她不知道的是,金丰这会儿正在送田歌去产检的路上。
“有啊,不过你得等等,我开车呢。”金丰挂完电话,心里开始寻思:方辰要童朗的联系方式……她难不成是想破镜重圆、旧情复燃?那自己得在中间好好撮合撮合,不然等童朗真结婚了,这两可就彻底没戏了!
他心有不甘,得在外人身上寻个圆满来慰藉——金丰脸上不禁显出一丝笑意来。
田歌这会儿正坐副驾驶上,一边玩着手机,一边斜睨着金丰,表情不太好。
因着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好,她两个月胖了30多斤;原本还算有些看头的身材,早已臃肿得不像样了;再加上脸上一层接一层地往外冒的痘痘,之前勉强能打五分的颜色,现在是一分也无。
不过如今的田歌并不在乎这些。
她那位皇太后一样的准婆婆可发话了:孕妇养得富态,生的孩子也皮实;而这脸上长痘,说明八成怀的是个胖小子。
总之,不管是长肉还是长痘,在她这,都是好事儿。
“刚才那女的谁啊?瞧把你乐的。”
盯着驾驶座上的男人看了半天,田歌最终还是问出了口。
金丰不耐烦地瞥了她一眼,道:
“什么那女的这女的,人家是我高中同学。”
“哟,女同学啊。你这‘人缘’还真挺好的。话说,你那前妻不也是同学么,你怎么不和她也······”
田歌一句话还没说完,金丰就踩了脚急刹。然后,她整个人就像个橡皮球似的往前栽了一下,又弹了回来。
“金丰!你要干嘛?!我肚子里的孩子要出了事,我看你怎么和你妈交待!”田歌捂着肚子,声音尖利又刺耳。
“你再多嘴一句,老子现在就把你扔路上去。信不信?”金丰的眼神森寒,语气狠厉,“还有,别天天搬我妈出来!我是她亲儿子,你又算个什么东西?天底下会生孩子的女人多了去了,我就差你这一个?要再这么不识好歹,老子明天就差人把你送回你哥哥嫂嫂那个破汽修厂去!”
被男人一通教训,田歌的气焰瞬间就没了。后面的时间里,她一直偏头看着窗外,嘴巴抿得紧紧的。
到了医院,金丰让随行的保姆带田歌去产检,自己则去了外置楼梯上抽烟。
两根烟抽完,他给童朗打了个电话后就提步往回走。
但只走了几步,金丰的脚就顿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