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一次,他想拒绝了。
他第一次产生抵触情感,他害怕了,这种抵触情绪的产生是最好的证明。他根本没有改变……
“我答应你。”
岳越安本来独孤一掷,没想到余闲欢会真的答应。
一旁的赵敏敏眼圈都红了。
外边的女生在起哄,班里的女生有的沉默,有的震惊,男生也差不多地寂静。
显得怪诞可笑。
赵敏敏再也忍不住了,趴在桌子上痛哭。
一堂自习课,完美演绎了什么叫男默女泪。
终于放学了,余闲欢逃似地离开教室。那名叫岳越安的女生靠着墙等他,见他出来,伸手就抱住了他。
五班的女生个个不学无术,有的沉迷游戏,无法自拔,有的就跟岳越安她们一样,整天扮靓找男朋友。
“你是我找过最帅的男朋友!”
“谢谢,我今天有事,先走了。”
说完就跟一阵风一样飞走了。
岳越安都惊呆了,她找的不是男朋友吗?怎么男朋友好像不怎么喜欢搭理她,也不是拐来的呀?
余闲欢没想那么多,他心情烦闷,根本没心思演出深情温柔的样子。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对岳越安的肢体接触很抵触,抵触到共处一室都会难受。
赶紧买了份饭就骑车去了医院。
病床上的江辞看起来可怜极了,他闭上眼睛小憩,一头很柔软的黑发衬托得他的脸色更青白了。一条手臂和腿已经打上厚重的石膏,跟瘦削的躯体形成对比。
他长得...也太容易让人心疼了。
江辞睡眠浅,听到声音就醒了。
“你来啦。”
偷看被发现了,余闲欢尴尬地挠挠头
“嗯。”
“卤肉饭。”
“谢谢,我好饿啊!”
打开饭盒就吃了起来,看得出来他确实很饿。米粒全都吃完了。
“还饿吗?”
“撑着了。”
说完就眯起眼睛,对着余闲欢笑,笑得又傻又甜。
“你的脸上,有米饭。”
“哪里啊?”
余闲欢用手指在自己嘴巴的右下角指了指
“这里。”
米粒太远了,舌头也不够长,江辞看起来很郁闷地说
“你帮我拿下来吧。我没有手。”
确实,一只手打着石膏,另一只手在吊水。
余闲欢凑近,刚把米粒捻下来,江辞的脸就极速靠近。
这次江辞可被禁锢住了,还没亲上余闲欢呢,右手吊水的线就到了极限,连针都被扯了一下,疼得他“嘶”了一声,他很怕痛。
令江辞意外的是,这次余闲欢没有躲开或骂他,反而保持这个距离楞了一下,江辞甚至看到余闲欢的眼头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痣。
很快,余闲欢闭上眼睛,主动补足了两人之间距离。轻轻地吻了江辞,两人的嘴唇如蜻蜓点水一样贴近又分离。
余闲欢答应岳越安是理智做的决定,而亲吻江辞就是本能做的决定了。
余闲欢回过神来,脸噌的一下红了,抓起书包就逃离了病房。
他在做什么!他在做什么啊!为什么要亲江辞,为什么要答应来帮他取饭粒,为什么要来医院看他,还给他买卤肉饭啊!
余闲欢跑到医院洗手间里,刚想吐,发现,自己吐不出来,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想吐的感觉。
怎么会这样!明明上次也吐出来了,怎么会不抵触了!?
作者有话说:
我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医院!
7、当没发生
◎阿偶!◎
江辞被一个吻亲呆了,可他毕竟不是什么纯情小天使,思索几分钟,赶忙拿出手机趁热打铁。
“老虎先生,你是不是忘拿了什么?”
余闲欢不回复,江辞就耐心等待。
至于为什么?当然是江辞在啵小嘴的时候顺势偷了人家的家钥匙。
余闲欢根本不知情,他正风风火火地瞪着自行车回家,根本不想管兜里的手机振动。不用猜,肯定是江辞。
结果嘛当然显而易见,他站在门前崩溃,父母不在家,钥匙嘛,也不翼而飞
无奈之下拿出手机,又不想给父母打电话,点开信息就看到江辞的那条未读消息,他怒火中烧。
“老虎先生,你是不是忘拿了什么?”
“你给我等着。”
“记得拿伞,要下雨了。”
余闲欢都快七窍生烟了,他现在根本不想面对江辞,那个吻让他没了方向。
更生气的是,不自在的似乎只有他一个,江辞不仅“好心”地提醒他钥匙丢了,还要轻描淡写地让他带伞。
怒气使人失去理智,余闲欢才不管下不下雨,骑上车再次原路返回。
天有点黑了,他赶到江辞病房时,发现他正在盯着灯管发呆。
那双明亮的眼眸被光亮刺得难受,一直在眨巴。余闲欢想不明白,眼睛不舒服了为什么还要看
“喂,你在干嘛?”
“飞蛾扑火。”
右手已经吊完水,他用手一指,灯泡确实围绕着两只飞蛾。广东虫蝇多,这不是稀事。
余闲欢懒得和他废话
“为什么偷我钥匙。”
江辞嘴巴一撇,眼尾就沾了红
“我没偷...”
“你走了之后我才看到的,用手机联系你,你好久不回我。”
当然都是假的,江辞最擅长的就是装委屈。至于眼尾嘛,刚才护士拔针的时候力气太大,疼他直往外冒眼泪。
这么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余闲欢也慌了。他坐到病床上,伸出手本想安慰一下江辞,可是想到他们刚才的那一吻,又不上不下了。
幸好江辞很上道,他看出余闲欢的窘迫,于是他将头往上一抬,贴在了余闲欢的手心。柔软的黑发刺激着他的手,也刺激着他的心脏。
手跟触电一般缩回。
“我的钥匙。”
“我忘记放在哪里了,也许压在我枕头下面了。你找找吧”
虽说是压在枕头下面,可江辞压根没有帮他拿的意思。余闲欢现在多说一句话都嫌多,何况江辞现在动弹不方便,自然没让江辞帮他拿。
余闲欢只得自己动手了。他缓缓靠近枕头,江辞躺在病床上,也不动弹,只眨眼。
两人的距离再一次拉近,这次江辞乖巧得很,不再亲过去了,余闲欢也成功在枕头底下摸到自己的钥匙。
摸到钥匙那一刻,余闲欢高速弹开,很不自然地整了整衣服,走了。
“下雨了。”
余闲欢当然知道,可他没带伞,刚想硬着头皮上,就听到江辞说
“我有把伞在书包。”
“我把伞给你,你明天来看我的时候还给人我,好吗?”
“嗯。”
余闲欢的脑子在这里似乎不好用,根本没发现还伞的前提是明天来看他。
拿伞倒是异常轻松,江辞的书包很空,一把伞,一片蔷薇花的标本做成的书签
余闲欢不喜欢花,根本就没认出来是蔷薇。
“对了,谢谢你今天来看我,那个蔷薇书签送给你。”
“你不需要送我什么。”
本来只是婉拒,可总感觉说出来变了味,显得暧昧了。
“咳,这是你自己做的吗?”
“对啊,我之前的一盆花紫蔷薇死了,我就把它做成书签了。”
“很难种吗?那么舍不得。”
“挺难的。”
余闲欢觉得自己没话找话了,拿起雨伞就打算走,走之前鬼使神差地顺带了那片书签。
其实江辞没打算将书签送人,可母亲又不会养蔷薇,万一养死了,就没有礼物可以送给余闲欢了,那就提前拿另一朵紫蔷薇代替吧。
余闲欢打着伞,手心里攥着蔷薇书签,不知不觉,身上被淋湿不少,可书签是一分未染。
回到家来,父母还是不在。他眼尖,一眼看到冰箱上贴的纸。
你爸爸今天和别人吃饭去了,我约了人做美容,自己吃饭吧——妈妈
余闲欢一看就知道,什么跟别人吃饭,到结账的时候准是父亲争面子抢着买单,每次吃一顿回来父母都会吵架。
余闲欢洗完澡,也懒得做饭,看到冰箱里有个三明治,边吃边打量着书签。
书签是用一整朵紫色蔷薇做成的,外表封了一层透明材质的东西,很有质感却薄得很,书签的正面是蔷薇的侧面,紫色的花瓣看起来跟宝石一样。
他不喜欢看书,这样的话书签就用不了了,他想了个好办法,将书签打了个小孔,穿在了钥匙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