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芥恩典(59)

“她发生变化的前一天是跟你一起下班回来的,你忘了吗?”

“下班一次回来……”这么一说,康源辞瞬间想起来了,只有那天他们是一起回来的,并且连同那天经历的事情全都想起来了。“方小雅的事和我刚刚提起的杀人主妇明琴有关系,那天她来警局做专访,而她想要做专访的对象就是明琴。”

瞿师愣了一下,“和她接触过的人是杀人犯?”

“没错。她给明琴做专访的时候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我一直坐在外面等她,不过专访时间很长,我差点都等睡着了。”

厉嫣她脸上隐隐透出忧色:“是杀人犯就糟了。”

瞿师没有回应她,而是对康源辞道:“你们应该了解过罪犯的过往经历,你知道明琴入狱前的样子,她的衣着打扮和方小姐比起来,是不是很吻合?”

吻合?

这个词用得很奇怪。康源辞如此想到。

他不懂瞿师为什么拿一个杀人犯跟方小雅进行比较,不过说到衣着打扮,他记起照片里的明琴的确是整天爱打扮,化浓妆的人,和现在的方小雅确实很像。

往这方面一想,康源辞想要努力忽视的事情越来越清晰,不仅无法忽视,反而让他极度不安。

康源辞:“到底是怎么回事?”

厉嫣替瞿师回答他,“我没猜错的话,你小叔应该和我想的一样,方小雅正在把自己变成明琴。”

“你是说外表方面?”

左奇忽然冷不防插进一句:“或许不止是外表,内心也在逐渐变化。”

“这么变化的后果是……”

瞿师:“方小雅会变成第二个拥有杀人魔之心的明琴。”

没人生来就是杀人魔,明琴也一样,她是被生活逼得走上了犯罪之路。

据说她起初也不是爱化妆的女人,更甭说是浓妆了,连化妆品都没见过,这个年代的女人要是要一盒脂粉就不错了,更好的就是有一支口红,但是明琴什么也没有。

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买化妆品,买漂亮衣服的呢?

方小雅也提过这个问题。

隔着玻璃的明琴在电话里是这样回答的。

从她彻彻底底抛却亲情开始就拥有这些东西了。

明琴小时候家里不富裕,她的母亲是典型的农家女,父亲有点小学知识,后来做生意赔了成了酒鬼。这样的父母很容易给她带来不安感,加上明琴是女孩子,夫妻二人都不大喜欢她这个孩子。

她记得自己第一次月经初期,她很害怕,以为自己要死了。她去找母亲,母亲不在家,母亲回娘家探亲去了,怀里正抱着别人家的小孩,然后她去找父亲,她父亲刚喝过酒,瞧见她跑进来,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酒瓶子砸在地上,差点砸中她的脚。

醉酒的父亲嘴里骂骂咧咧道:“你流血了又怎样?为什么不再流多一点直接死了一了百了啊!”

屋子里的酒气盖过她□□里的血腥味,那一刻,她发现自己不再畏惧死亡了。

后来她从别的女孩口中得知每次月经来的时候,要用布条或是干纸。于是她趁着夜色偷偷溜进父母的房间里,把他们的衣服拿出来裁成一片一片的,放在棉絮底下,每次用拿些碎步片,她感觉很好。

直到被母亲翻开棉絮发现了,母亲打了她,一边打她一边骂她是该死的家伙,因为那些衣服很值钱。这也正是明琴选择裁剪他们的衣服“止血”的原因,她没有好衣服,全部都是破烂衣服,并且只有两件,一件热的时候穿一件冷的时候穿,如果剪掉的话就没有衣服穿了。

可是母亲还是给她剪掉了,她光着身子被母亲推出门外,虽然只有月色能找着她,但她还是选择躲进田地里,那里的玉米杆能够帮她遮挡裸露的身体。

那天晚上其实是很不幸的夜晚。

月经又来了。

她下身流着血,肚子痛的厉害,她很想回家,但是她知道母亲不会给她开门,父亲睡得很沉更加不会好心给她开门。

路边忽然有人来了,她赶紧蹲下身子躲藏起来,透过玉米叶看去,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穿的很邋遢,他走进地里掰玉米。

大晚上出来,原来是来做贼了。

看着他脚步逐渐向这边靠近,明琴心里慌了,她不能让人看见她□□的身体,她虽然还没长大但她知道女孩子的名节有多重要。于是她慌乱地朝另一边跑去,刚起身肚子剧痛,她一个没站稳摔倒了。

她弄出的动静引起了男孩的注意。

男孩正好就站在那儿,看见她光溜溜地摔在泥土里,男孩子惊呆了,也红了脸,本来想赶紧捂住眼睛,但是他在捂住眼睛的前一秒看见她□□有血流出来,大腿内侧全都是血。

他问了一句:你流血了,你会不会死啊?

这句话让明琴愣住了。

她面无表情地站起身,盯着小男孩看了许久,然后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向男孩头部。

明琴长大了,父母把她嫁给一个大她三十岁的老男人。老男人也喜欢喝酒,喝完酒就打她和女儿,她顾不上女儿只能顾上自己,每次都是自己躲在屋里,把女儿送到老男人面前转移他的注意力,让自己免遭打骂。

悲剧发生了,女儿被玷污了。

身为母亲的她得知事情后仍然无动于衷,听见门外没有动静了,猜测老男人这会儿肯定心满意足地回屋睡觉去了,于是她穿着那一身脏掉的花裙子,光着脚走出门,踢了踢地上可怜的女儿,但是嘴里说的话没有丝毫怜悯。她说:快起来去做饭,别躺在地上装死,不然我掐死你。

长期的虐待加上折磨,明琴最后还是疯了,她杀了老男人,杀了自己的丈夫,只是因为不想再受他折磨了。老男人一死,的确没有人再折磨她了,她除了一个女儿,确实很自由。但是她没有选择停手,处理完尸体后,每天她不是躺在床上睡觉就是在街上瞎晃。

当她看见不少年轻漂亮的女人从红灯区出来的时候,她心动了。跑回家用光所有钱买了漂亮衣服,发现自己也很漂亮,就是脸上皮肤有些差,她意识到自己需要化妆品。

晚上出去一趟,回来的时候她手里多了几个钱包,女士的男士的都有,里面塞了不少钱,足够她拿去柜台买许多化妆品了。

没过多久,她买了一大堆回家,由于没有地方放置,于是她买了一面梳妆镜,每天着魔般地对着镜子上妆。直到她彻底熟练了,画好美丽的妆容后,她带着自信出门了。

她开始用身体为自己赚钱,也许赚钱只是一个借口,她更享受的是那些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感觉,甚至她还跟着一些男人回家,嚣张地出现在对方妻子面前。她用花言巧语骗男人离婚,然后自己顺理成章地登堂入室,等到把对方所有钱财挥霍一空后就消失了。

当有人找到她要她还钱时,她用处理掉丈夫和女儿的方式,把那些男人解决掉了。

只是她现在很苦恼,家里对方的尸体太多了,冰块也快要掩盖不住尸体腐臭味了,该怎么办呢……

方小雅看着笔记本上的内容,神情呆滞,她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叫嚣:还不够,还不能这么早被发现。

这个声音和明琴的声音一模一样。

此时她已经分不清究竟是真正的明琴在对她说话,还是心里的“明琴”在蛊惑她。

她正在体会明琴过去经历过的一切,先是外貌的变化,接着她要把内心变得和明琴一样,只有这样才能从杀人犯自身出发,明白她的感受。

这是她的上司教她的,所以她还要更加了解明琴,最好是把她做过的事情,自己再统统做一遍。

这里住的人里只有付小天和米兰符合她的猎杀目标。

米兰是小女孩,刚好跟明琴的女儿年纪相仿,选择杀她很正常,至于为什么要杀付小天,只因为在方小雅看来,付小天可以替代老男人,他们都是不负责任的软饭男,靠女人活着却又要高高在上瞧不起女人的姿态,都该去死!

她去厨房架子上拿了一把菜刀,然后直奔付小天的屋子,她把刀藏在身后,假笑着跟付小天寒暄了几句,趁他转身就扬起手里的菜刀砍向他。

幸亏是晚上,屋里灯光很亮,付小天从地上的影子看到方小雅的动作,心头一惊,奋力往旁边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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