哂游记(80)

那个负载着变态灵魂的躯壳在热水的流动冲刷中慢慢冷去变硬……蓦然听得一声尖叫。

没有多想就冲了进去:果然跟我想的完全一样。

歇斯底里的女人,地面的鲜血,满手的伤痕,变态又可怕。

居然还有力气反手给我一个耳光,她实在是个神经病。

没来由地恨我这么久就算了,救她还打我。

这个端木,明明内里深处有什么辗转反侧涌动着就要破冰而出。

一旦面对我,该笑的时候强忍住不笑;该哭的时候,又强忍着不哭。

此时终于化为倾盆大雨,崩溃的一塌糊涂。

她身上,真冷。

以前没见过女孩子哭,不想再看见了。

本章主题音乐:王菲——容易受伤的女人

竞技无伤

我不应该和那个人靠得太近,这样子对谁都没有好处。那不过是一个误会。我不计较,他也就不应该计较,我们都应该忘记那天在浴室里曾经发生过的这件事情。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那条沙滩毛巾上,斑斑驳驳的是我的血迹。我用尽了所有的办法依然无法彻底清洗干净,最后不得不另外买了一条新的放在那家伙的洗衣篮子旁边,算是还给他。

这件事就算到此为止。

我的愤怒,很快就平复下来。我照样子生活着,这次恢复的速度,竟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快得多,反正继续伤心,接着生气也于事无补。似乎这人回来了,跟没有回来,也差不多。我已经习惯了没有这个人的日子。我准备开始尝试着把这个人的所有一切都屏壁掉,尝试去习惯这个人虽然就在附近,但是跟我毫无交集的日子。伤口太多,愈合以后会呈现出厚厚的茧子,让我麻木,也让我少受伤害。

曾几何时,清晔手中的那个破碎零落的青花瓷残骸,被我强迫着狠狠地砸碎了,逼她放手,然后重新开始。

现在,我自己手中也有一个千疮百孔的青花瓷,我依然当作宝贝一般地供着,始终舍不得放手更舍不得狠心砸碎从头再来。

我就那么把它放在一边,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我任由时间去风化侵蚀它,或者等待着别人帮我砸碎它。

我不喜欢跟人斗,无论对手是男是女,我都不喜欢跟人斗。因为我懒,因为我怕累,所以即使是吃了大亏,不到紧要关头,我也不打算认真追究下去。

可是,几乎人人都喜欢看人家互相斗殴,而且最好是你死我活的那种。这是人类的本能之一。这因为野蛮兽性,因为残忍嗜血。

所以,古代罗马有圆形竞技场上的血腥斗殴,供王公贵族们观看消遣;现今有电视真人选秀节目里面的PK,供大家挑选投票,评头品足爆料八卦消费娱乐。

今天,我在办公室的窗口那里,看一场好戏。

这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这种天气下,最好是吃饱了午饭撑得没事儿干,那一本书盖在脸上晒太阳等待肠胃里蠕动着的食物慢慢消化。

果然有人吃饱了撑的——两个人。

当然,那些围观的人们,同样也都是吃饱了撑的。

我不算吃饱了撑的,因为我是给老板干活儿累得不行,这才起身舒展一下酸痛的腰背。我无意中瞥见窗外的情形,于是站定了在窗户那里,看热闹。

我看见的,是加菲猫,还有司空。

此刻,他们成了各自穿着黑白T Shirt,两个飞跑跳跃的身影。

我赶紧从抽屉里拿出望远镜,再三确认:真的就是那两个人。

神经病!

我隐约看见司空脸上带着猫和老鼠玩耍的捉狭的笑意,让人看了兀自替他的对手不忍。不过,似乎他也没有占到太多的便宜。我看得清楚明白:这俩人完全属于不同的类型。司空的技巧很好,他可以闪烁腾挪在空中灵巧翻身急转,所以每每到了那些细碎的角落,或者是变化多端的地形,他一下子可以拉开好长的距离。

而加菲猫,这人非常简单直接,一点也不玩帅耍酷。虽然他远远不及司空跑起来那样子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给,可是他每一步都实在,有效。到了直路,他原本跟司空拉开的距离一下子重又缩短,二人身形紧紧咬住。

我被彻底地震惊了一把:这个加菲猫,背地里偷偷地自学练习了多久?得要有多大的心劲儿和动力,才可练到这个能把无论是速度力量技巧都超一流的司空逼迫到如此这般的程度。

这两个人,都疯了。

我看着司空越过校园里重重的障碍。是的,他对这里的一切非常熟悉,因此很占便宜。反光的玻璃幕墙,看似结识实则软塌塌的垃圾桶盖子,外表兼顾内里松垮的某一段铁栏杆,那个某点早已脆弱不堪的石棉瓦顶棚,都能成为阴险的陷阱,让后面那个穷追不舍的那个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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